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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度过漫长岁月

陪我度过漫长岁月

作者: 麦莜莜 | 来源:发表于2016-12-18 19:05 被阅读16次

    One  槟榔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槟榔开始在小镇上流行。大人的嘴里除了香烟头,又多了一样可以塞在嘴巴里的东西。硬邦邦的槟榔总把人的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嘴里说出的话也变得含糊不清。

    后来慢慢地有人说槟榔吃多了致癌,还有人说嚼太多槟榔会把腮帮子的咬肌嚼出来。但依旧还是有很多人在嚼,或者一边说一边嚼。

    那时候感觉槟榔也很贵,哪怕不贵大人也不会让小孩子吃,说味道太烈吃多了不好。感觉长成大人,身体机能就能进化多少个层次似的。不过现在想想,不吃也是好的。

    印象里关于槟榔最深的记忆和我哥有关。大概是小学五六年级的样子,两个小学生放学了回家,背着书包一起经过每次上学必定路过的石桥。石桥下的水哗哗地流,我哥从口袋或者书包里掏出了一块槟榔。

    深棕色的槟榔被包装袋很紧实地裹着,上面还有一粒葡萄干。我哥很小心地把包装袋撕开,然后把槟榔撕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我的那一半上有一颗完整的葡萄干。

    前两年春节期间的时候,有一回晚上和M姐姐挤一张床开卧谈会。不知怎的聊起了我哥(也是M姐姐的弟弟)。姐上初中的时候,我和我哥还在上小学。M姐是住校的,每周五晚上才回去。等她回家了,我哥就会把平时那些舍不得吃的东西拿出来给M姐吃。M姐感动又心疼,总会问他吃过了没有。

    “吃过了呢,我和huihui都吃过了。”我哥笑嘻嘻地说。

    huihui是我的小名,我哥给起的。这个被家人和同学笑过的小名,他固执地叫了很多年。M姐说这些的时候,我很认真地在想象我哥那时的表情,想象那张“白净俊俏像是小女孩”的脸和弯成两道月牙似的眼睛。

    Two  冰糖苹果

    G是初中时转来我们学校的男生。据说父母是在广东那边开厂的,或许这也能解释学校开联欢晚会的时候为什么他选择唱beyond的粤语歌。

    他的家乡话讲得并不好,听的人总感觉自己在吃夹生的米饭。转来后不久,他开始疯狂追求我们班(或者是隔壁班?)的一个女生,被泼了冷水以后依旧不屈不挠、迎难直上。加上他给我起了难听的外号的缘故,我对G没几分好感。

    上高中的时候,我们意外地又成为了同一个学校的学生。因为他父亲和我姨妈家关系很好的缘故,周末也寄住在我姨妈家。从辈分上来讲,他管我姨妈叫“奶奶”,管我表哥叫“叔叔”,所以他应该管我叫“姑姑”才对。但他从来都不叫,我很是气愤。只有在我洗校服的时候,他会把他的白校服丢给我,嬉皮笑脸地说“姑姑也帮我洗一下吧。”于是我更加气愤。

    G是我们班的班长。他不怎么喜欢学习,上课睡觉,也抽烟,平时喜欢谈论国家大事,最喜欢的偶像是蒋介石,一个月能花掉相当于我两周生活费的话费,周末雷打不动的节目是坐好几个小时的车去找他在Y市上学的女朋友。

    我对他的印象是——“自以为是、败家、不务正业和花心”,所以对他也没有太多好脸色。

    有一阵子我们成为了同桌。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了中午不午休、晚上熬夜看书然后上课打瞌睡的坏习惯,在我偶尔支撑不住开始在课上打瞌睡的时候,我的中国好同桌G从来不会叫醒我。他只会默默地用手机录像,然后等课下我清醒的时候把录像放给我看,然后哈哈大笑地告诉我有多么搞笑。

    上高中那会,经常有一个小贩背了一袋的冰糖苹果来学校卖。冰糖苹果顾名思义就是外面裹了一层冰糖的苹果。苹果的红色是有点艳丽的红,外面还不太平整地裹了一层塑料膜。因为G 的缘故,我也吃到过好些次,偶尔他也会跟我说小贩要躲避学校里的管理人员,有时是追了好久才追上他买到,我总是嗯嗯啊啊地听着。

    G有一个MP3,里面都是beyond的各种粤语歌。有时我也会借来睡觉时听,一句也听不懂地沉沉睡去,然后第二天再把MP3还给他。

    高中毕业后,两个人基本就断了联系。有一年他生日给他打过一次电话,他很惊喜地说:“你还记得啊。”后来知道他终于要和他的女朋友要结婚了,就是高中时期一直在追的那个。他笑着说。“你以前总说我花心了。”好像很开心地证实了我说的话不对的小孩一般。

    再后来呢,G终于结婚了,也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偶尔也能从社交空间看到他的状态,一般都是晒和妻子女儿的合照。

    终于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Three 蛋炒饭

    刚念高中那会,我各种不适应。每天去吃饭都得是跑步前进,洗脸洗澡吃饭所有事情都像打仗一样。最悲催的一次是在手忙脚乱忙完以后,才发现自己放在窗上的饭盒不见了。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晚上随便吃点什么应付过去,然后买个新饭盒就可以了。但对当时的我来说却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哭丧着脸的我开始给姨妈打电话,说饭盒找不着了。上晚自习的时候,表哥过来了,带来了装了热乎乎蛋炒饭的新饭盒还有方便面等各种零食。后来好像再没丢过饭盒。

    人生中的第一支派克钢笔也来自表哥。他很慎重地拿给我的时候,我还并不知道派克这个牌子。在不太惜物的我的手里,那支笔被不小心摔了几次,修了以后也写不出水了,再后来就干脆找不着了。现在想来还是有些愧疚。

    上高中开学报到的时候,是表哥带我去的。九月的县城还很热,表哥帮我扛了大包小包的行李,大汗淋漓以至于身上的衬衫都湿透了,他笑称当上局长后好些年没出过这么多汗了。我笑着说等以后你儿子上大学的时候,我也去送他报到。

    今年暑假在表哥家闲聊,聊起高中那会用镊子帮他拔白头发,他笑着说现在是没办法拔了,两鬓白头发太多。后来又说起职业规划,他说你要不回来县城考个公务员吧,或者去县里的高中教书也行,房子也不用着急买,你就在姨妈家住,也不用做饭,回来和我们一起吃就行。我笑着说那多好啊。

    他看了看我说,感觉你是不想回来了。

    我笑着不说话,心里却是陈绮贞的那句话一直在回响——一个人的世界被打开以后,就很难再折叠回去了。

    去年秋天,表哥的儿子终于也要去南京上大学了,我还是没能兑现去送他报到的诺言。

    Four   

    从童年、少年到青年、中年、老年,这一路走来会碰到许许多多的人。也许在某一段路能与某人同行,但可能在下一个路口又不得不分离。离开永远是这辈子都要不停重复的功课。

    回忆有时是幸福的,有时又有点难受。就像尽管在太阳落山后还能感受到它的余温,但也终究是远去了。

    下午刚看完《皮囊》这本书。蔡崇达在书里提到了很多人,提到了他固执到近乎有点“冷血”的阿太,切菜太用力以至于切断自己手指仍无动于衷说“皮囊是拿来用而不是拿来伺候”的阿太,提到了他偏瘫的父亲和固执地要盖房子的母亲,提到了他幼时的玩伴、大学的挚友和事业上的前辈……看了有点难受和感动,面对裸露的残酷现实的难受和对残酷现实中温情的感动。

    在完成《残疾》这一篇关于父亲的文章后,蔡崇达说:“我在那时候才恍惚明白写作的意义——写作不仅是种技能,是表达,而是让自己和他人‘看见’更多人、看到‘世界’的更多可能、让每个人的人生体验尽可能完整的路径……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世界。但人在本质上又是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这是我认为的‘写作的终极意义’。”

    “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是蔡崇达对写作的终极意义的定义,也会鼓舞着我——好好地写下去。

    像Eason在歌里写的那样——

    “未来多漫长/再漫长/还有期待/陪伴你/一直到/故事给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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