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为他人的善行买单吗?

作者: 阿果悠悠 | 来源:发表于2018-12-14 20:26 被阅读1次

    昨天,我在公园围观了一场因狗引发的争吵。

    一个年轻的女孩儿牵着一条小边牧,边走边打着电话,狗狗看见从对面走来的王先生,摇头摆尾撒着欢儿就冲过去了,女孩儿想拉都拉不住。

    这是一场约好的交易。半个月前王先生丢了狗,又是贴寻狗启示又是转发朋友圈,声称愿意出1000元酬谢捡到狗狗的爱心人士。狗被女孩儿捡到了,她在朋友圈看到了王先生的寻狗启示,辗转联系上王先生,两人约定在公园一手交钱一手交狗。

    王先生见自己的狗狗被完好无损地送回来了,就不想再出那1000块钱,便商量着给女孩300。女孩儿不干,坚持要1000。两人争执起来,话不投机越说越难听,越说越离谱。

    “你这叫偷!小小年纪不学好,不但偷狗,还想敲诈。”王先生口不择言。

    “你别不识好歹,我好心收留你家狗狗,你不知道感恩,还出言不逊。大男人说话不算话,算什么男人!今天不给钱就别想领走狗狗!”女孩儿不甘示弱,怒吼起来。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两人的争执还在升级。王先生越说越激动,伸手就去抢狗绳,因为动作太大,脚没站稳,一个趔趄,肩膀差点撞到女孩儿的胸口上。

    女孩儿更不干了,手里死死攥着狗绳,靠在路边的一棵杨树上,边哭边骂,边骂边哭,引来更多人围观。

    有人拨打了110,很快,两个人和一条狗被警察带走了。

    这件事引发了大家的议论。有说王先生应该给钱的,答应给1000,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毕竟狗狗被人家好心收留了好几天;有说不应该给钱的,拾金不昧,物归原主,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狗狗本来就是人家的,哪能让人出钱再买回去呀。

    听起来似乎都有道理,但我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

    做好事也是需要成本的,做好事也需要被社会肯定。被社会肯定的途径有有两种,一种是精神鼓励,一种是物质补偿。精神鼓励愉悦身心,物质补偿实实在在,至于采取哪一种方式,要尊重行善者的意愿,根据行善者的需要,因人而异。

    历史上有一个“子贡赎人”的故事:

    春秋战国时期,七雄争霸,硝烟不断,鲁国弱小,老百姓经常逃到国外,沦为奴隶。为了拯救他们,鲁国颁发了一条法律,不管是谁出钱赎回了在外流亡的鲁国人,国家都给全额报销,并且还额外发放一笔奖励。

    孔子的弟子子贡是个生意人,不差钱,他自己出钱为鲁国赎回不少奴隶,他没去国库报销,更没有去领奖励。他的行为得到大家的夸赞,说他仁义爱国,是道德典范,子贡也觉得自己做好事不图回报,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颇为得意。

    这事儿传到孔子耳朵里,孔子不赞成他的做法。

    子贡懵了:我劳心劳力救人于水火,不求报答,难道还错了?孔子说:你还真错了。

    孔子解释道:做好事的最高境界,是带动大家伙都去做好人。鲁国“赎人领赏”的律令,是为了激发人们心中的仁义,让更多的人愿意帮助同胞脱困,而你不要报酬的做法,无形中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拔高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反倒树了一个反面典型,起了相反的作用。因为大部分人并不像你一样有钱,这样会使很多生活困难的人对赎人望而却步。

    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无疑在拔高道德标准,会让普通民众因无力承担道德成本而远离道德,对一些需要付出成本的善行视而不见。

    在孔子看来,社会影响高于个人名誉。如果你的行为对社会有益,就算遭人质疑,也是对的。如果你的行为对社会无益,就算看起来很高尚,也没有任何意义。

    后来,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从此鲁国有人勇于救落水者了。”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境遇千差万别,你眼里的理所当然,可能是别人生活中的竭尽全力。你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为了某种高尚的情操,做出高于自己认知的努力和牺牲。

    所以,你帮助了别人,别人授予你荣誉,或者给你一定的补偿,你应该坦然接受。因为这个荣誉不属于你个人,它褒奖的是你的行为,你得到的奖励也不是针对你个人,而是针对你的这种行为。这些荣誉和奖励,是一个标杆,它会吸引更多的人向你学习,跟你一起去做善事。

    人的言行跟社会风气息息相关,学会接受奖励,就是在鼓励人们向善,从而教化思想,弘扬道义,是无损于己而又有利于人的。

    这让我想起前两天温州乐清黄某愿出50万酬谢寻子的新闻,虽然最后被证实事件很乌龙,孩子并未走失,而是躲在亲戚家,然而,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排查,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也纷纷助力,各方的付出叠加在一起,除了情感,自然还有不菲的金钱。

    如果非要较一次真,将这些成本加起来,绝不会是一笔小数目。难道我们要高举道德的大旗要求所有的人都无私奉献吗?

    如果一个人做了好事,不但得不到应有的褒奖,还要自带干粮,自担风险,人们很容易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了。

    没有一种给予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事情是必须和应该的,没有一种领受是心安理得的。

    得到报酬天经地义,你要让我也无私奉献,我也会尽力,但无私到什么程度就得好好斟酌一下了。

    近年来,扶不扶屡见报端,救不救屡遭质疑,帮不帮频受争议,不是道德滑坡了,而是人们行善成本增加了。

    要让每个人都敢于出手来,需要每一个人坚定信念,身体力行,给行善者适当的奖励,是拯救信念的有效手段,是值得提倡的行为规范,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

    善良的你,愿意为他人的善行买单吗?

    行善是需要成本的,

    三个学

    ,组织各种活动,很容易出现子贡那种“道德绑架”行为,不可不慎。

    请客是人与人交际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被请的人无需付钱,但请客的人一定要掏钱的(不管是自己掏钱,还是公款接待),否则此人只能想办法吃霸王餐了。对于请客人而言,除非自己特别有钱,或者是有特殊目的,即使借钱也要请之外,大都是偶尔请一次客。如果请客成为常态化,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家破人亡。

    好心办坏事往往是最令人痛心的,很多时候考虑问题要考虑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懂得换位思考。

    我们每个人活着都是出于私心,多少都有点私心。所谓的无私奉献,也是在某种程度上的无私奉献。当一个人所做的事情足以影响整个群体的时候,就应该更加慎重,否则一时之善反而会带来持久的负面影响。

    ,不用国家经费自动奉献“伟大复兴实现62%”的,

    这两天和几位家长反复讨论过家长改作业的危害,大家总结如下:

    一孩子容易养成依赖心理。稍微需要动点脑子的题,孩子就空着,反正等会我妈要给我改。家长问起来就说不会,这是普遍现象。

    二、老师不用改了,作业量她也不掌握了,一弄就留的特别多,这要她自己改,改一天估计也改不完一个班六十多个孩子的作业。

    三、家长在上一天班,忙碌一天(这一天面对客户难免压抑脾气)后,再回家改作业真的极容易暴走,听到不少家长说改作业时是他们一家最鸡飞狗跳,不和谐的时候。

        对于志愿服务对象(被请的人)而言,接受志愿者的服务是无偿的,但对于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请客的人或单位)而言,是需要成本的,即使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组织再有热情和意愿,如果没有正常开展服务的基本保障,也难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

        这个原理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服务无偿”,二是“成本有偿”。

      “服务无偿”,首先说明志愿服务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物质。其次,这种服务是无偿的。如,志愿者到社区开展维修家电服务,他要做的是在不需要更换零部件的情况下,或者是在被服务对象提供备用零部件情况下,尽量把电器修好。免费提供电器零部件,并不是志愿者的义务和责任。在此期间,志愿者创造了两种价值,都无偿交予他人无偿占用。一是经济价值,来源于志愿者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形成的劳动价值,交予服务对象无偿占用。经济价值是相对固定的。其二是社会价值,其实际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以及人与人之间最本真关系,则由包括服务对象在内的受其影响的人群所无偿占用,而志愿者个人也获得了社会认同感。社会价值是一个变量,取决于服务质量和能够影响的人群。因此,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以及恰当的传播方式是提高社会价值的基本变量。

        “成本有偿”,是指实施志愿服务行为时需要一定量的成本,而这些成本需要志愿者个人或其他个人、组织承担。同样以维修家电志愿服务活动为例,包括两方面的成本,一是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成本(包括联络的通信和交通成本、横幅或水牌的制作成本等),二是志愿者开展服务的成本(包括前往服务地点的交通成本、焊锡等简单耗材成本、饮料或食品等维持正常志愿服务行为的身体所需等)。

        那么,志愿服务的成本该由谁来承担呢?如果仅仅是对于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来说,有时成本很低,志愿者们往往自己承担了。但如果这种志愿服务活动是常态化的,就会产生持续的成本,对于大多数志愿者而言,就会成为一种负担,需要由外部的经费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公款请客”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也就是由某一组织承担相应的费用。因此,在志愿服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最大化的募集社会资金或承接政府转移资金,是建立志愿服务组织的一种必然要求(志愿服务组织的出现,也包括降低组织成本、提升服务成效、志愿者维护自身权益等多方面因素)。志愿服务组织所募集到的资金,除了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开展外,也包括组织自身建设和内部运行所需的经费。

    因此,综合而言,无论是从志愿服务行为的经济基础,还是从志愿者个人的内心收获上,而“无偿”无法完全表达志愿服务的实质,只能进一步误导社会对于志愿服务的正确认识,不利于志愿服务资金的募集,也难以科学地界定志愿服务行为和市场行为的边界。

    “不以获取物质报酬或不以营利为目的”才应是志愿服务的一项基本原则。

    现如今,家长帮孩子做作业,检查作业,似乎已经成了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无可厚非的事!字写歪了也成了老师通报批评家长的理由,难道一年级孩子都该个个是天生的书法家吗?

    我的孩子刚上一年级,但是我想知道现在的教育方式是否真的合适。而且我也不想帮我的孩子批改甚至订正作业后交上去,成为一个完美学生。

    第一、作业是老师布置的!老师的职责之一是批改作业试卷!而非家长!

    第二、我不专业!没有完美的教学方式方法。

    第三、我与孩子的沟通方式丰富多彩内容多样!我不需要和孩子讨论他的作业!如果可以,我选择和他讨论做游戏!

    第四、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作业做错了很正常!每个孩子都是检查全部正确了交上去,有意义么?

    第五、很多家长,看的出来错误,给的出答案!但他不具备专业的教学技能!孩子需要的不是答案!是方法!!!

    第六、最重要的是:教育是老师的天职!孩子的作业都是家长检查过的!大多数错误已经改正!那请问各位亲爱的老师们,你知道你的学生哪里不会,哪里犯错了么?你怎么根据作业情况来掌握学生的学习结果!如何调整教学方法????

    不要以为你的教育很完美,学生都理解都是优,不要掩耳盗铃好吗?你批改家长检查过的作业,和吃别人嚼过的饭,有什么区别????甚至看都不看一眼直接在家长批过的后面打个符号写个优真的有意思吗?

    综上所述,建议老师不得要求家长批改订正作业!布置一些孩子家长互动的内容可以!检查下孩子的作业也无可厚非,但是不要把全部教学内容都推给家长好吗?

    预习复习家长帮忙做,批改订正作业要家长帮忙做,那老师还做点什么?

    以前我们上学的时候一个班级几十个孩子,全部作业老师批改,批改完哪些错的多的,第二天统一课堂讲解,也没见哪个老师有怨言,是以前的老师素质太好,还是现在的老师太过于钻空子!!

    把孩子交到学校,以为真的能够放心,但是照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教育局是不是不要开设义务教育了,这样的老师真的合格吗?

    谁都想孩子好,但是家长协助可以,不能作为主导,要不然干吗还上学啊?要老师干吗用呢?个

    人觉得日常作业,学生做,老师查!谁的活谁来干!请不要拿钱不做事!谢谢!!

    一年级的孩子,我只想说,老师我们能慢慢来吗?毕竟接受能力有限,集中精力的时间也有限,要个拼音都没学过的孩子天天回家读一则故事,还要一字不错,是不是太过于急进,感觉这都是3年级孩子的任务了,请不要在孩子刚启蒙的心,厌恶了学习。甚至怕看到书。

    我们的老师就是每天都微信群发布作业,然后要求家长检查,全部修改正确以后批好上交,如果家长批的不仔细或者第二天作业有错,会在群里通报批评。无论是数字还是生字都要按照参照的字写的位置,如果写的有点歪或者没有顶格写,都要求重新写20遍,家长签字。

    我觉得家长陪衬是可取的,但是老师太过激。这样全部改正确再批了上交,老师根本不清楚学生错在哪里,也不清楚孩子到底哪些学会了哪些没学会。而且老师发的数学作业本上的字孩子都不认识,都是家长读,孩子写,真的不清楚作业的意义在哪里。

    上还有一名老师,对“让家长帮忙检查作业的”提出了几点自己的意见:

    1、其实我本人并不赞同老师让家长帮忙检查作业(我个人意见),我会要求我的家长们晚上检查的内容是:

    (1)看看小孩有没有按照老师布置的要求完成,如果是默写,请监督小孩确实是默写的,而非抄抄应付老师;

    (2)务必请家长检查孩子作业是否全部完成,不需要你检查对错,那是老师的责任,只需要你看看字迹是否工整,是否全部写完。

    2、我不赞成家长检查作业对错,并且帮忙改过来,理由很简单:确实教师队伍中存在一部分老师有偷懒嫌疑,为了加快第二天的批改速度和追求小孩子错题及早过关,给自己减轻工作量,老师需要直面对待小孩的错误,第二天把这些错误点集中起来讲解,给小孩分析,都是对的,分析什么?

    3、晚上确实需要家长配合给孩子讲解的内容:前一天的知识错误点,老师一般会在错误的题目是留下明显标志,虽然白天上课也会有讲解,但仍不能排除还有一些孩子并不是完全掌握,那就需要家长晚上回来检查一下,把知识点最好再讲一遍,帮助孩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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