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阅读的步伐稍紧凑了些,也更加注意步法了。新步法之一,便是在扉页上写点字。
有时是刚翻开一本书,扫描完目录便写;有时是读完整本书写;更多的是读完序言就忍不住写。(序言往往好看,大概是序言集中覆盖着作者或译者的情感,它是全书的精华处之一。)
在扉页上写字,起初只是如同畅游后带起的一波涟漪,或是思想上摩擦出的所谓火花。涟漪也好,火花也罢,都是痕迹。这痕迹一道道划出来,慢慢就成了图案。这图案,不一定规则,不一定好看,却是读书人之不可或缺。
就算喜欢,也还是有懈怠的时候。故而很多书读完,也并没有在扉页上写点字。这样不太好,我现在意识到了。其实也不是所有的仪式感都是感先发而后仪式作,相反,很多情况是仪式先作而后感发。庆幸的是,无论感或不感,仪式二字是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
无论开卷闻香,还是艰辛掩卷,扉页就在那里,它已静候多时。
所以,还在等什么呢!
阅读仪式感之一 阅读仪式感之一 阅读仪式感之一 阅读仪式感之一 阅读仪式感之一 阅读仪式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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