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个客户,她想因隐瞒健康告知带病投保。
具体情况如下:
她患有乙肝小三阳,认为自己在老家小县城检查的,保险公司应该查不到。
类似这种咨询能否隐瞒疾病的,保哥也遇到几个,不过他们都是患有甲状腺结节。
对此,保哥是明确表示反对的,因为他们如果成功投保,一旦出险,很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的。
借着这件事,保哥就来和大家聊聊关于“如实告知”的常见问题。
为什么要如实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所以,不如实告知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包括解除合同、拒绝赔付、不提供损失保费等。
我在外地住的院,可以不告知吗?
不可以!
投保人投保必须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最大诚信原则被写入保险法,受法律保护。如果投保人投保对既往病史不做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法律依据做:拒赔、解约(甚至不退保费)。
调取病历工作可委托保险公司完成。
不告知,后续查实,保险公司将记录投保人品质及业务员品质。
我参加了保险公司的体检,可以不如实告知吗?
不可以!
体检不能代替如实告知!由于体检手段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反映被保人的健康状况,所以参加了体检的投保人,对于自己的既往病史、家族史、异常症状等仍需如实告知。不如实告知将面临理赔拒付风险、解除合同风险、损失保费风险等。
如实告知就是要全部告知吗?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也就是说,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前提是保险人(保险公司)要进行相关的询问。保险人没有询问的情况,投保人没有说明或者告知,不构成违反告知义务。
我健康异常忘记告知了,怎么办?
投保人需交回原保单和完整病历资料。
犹豫期内,可申请返回未承保状态做补充告知,核保重新审核;
超过犹豫期,可通过保全核保流程做保全补充告知,保全核保重新审核。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如实告知”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还有什么问题,欢迎给保哥留言或私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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