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

作者: 我比阿Q少一笔 | 来源:发表于2024-10-16 12:26 被阅读0次

          权力是社会个体相互作用与影响的条件,任何一个社会个体,如果权力受限或没有权力,就不可能对社会有任何积极影响,没有社会影响的个体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权力即是社会个体能够对某种或某些事物拥有的支配、使用、处分的行为表现以及能够获取的这些行为产生的收益结果,而能够有这些行为的前提是对所涉及的物有归属权或者获得委托,其中的“事”即是支配、使用、处分等的行为表现。

          社会个体不外乎个人和组织两种,而个人是社会中的首要个体,组织是个人自主选择而形成的个体,所以也可以说组织是社会中的派生个体。

          人和其它客观存在的物种一样,都属于自然的产物,人出生开始到生命终结的全过程都属于自己,也就是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应该有什么归属主体。

          虽然人在幼小时期不具有独立自主的能力,但并不能改变人应有的基本属性,所谓的成人礼实质上是对人具有了独立自主属性的确认,所以,在未成年时期,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的核心就是培养人独立自主的能力,具备独立自主的素养,尤其对于父母来说,使子女独立是为人父母最重要的责任。

          作为客观存在,人有身体、生命周期,这种客观存在的归属只能属于自己,人又是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客观存在,也就是人有智力、智慧、学识、见识、胆识,这些东西能够放大人的生命价值,其归属更是只能属于自己。

          随着人的成长、进步、发展,会有实物资产增加,这些资产的形成正是人的独立自主属性的体现,也是人的独立自主能力的产物,其归属同样属于自己。

          人的身体、生命、能力、素养、实体资产同属于自己,人基于自身需求融入社会体系、发挥个人作用、体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这种独立自主的属性同样不会消失,也不能消失,而且人融入社会体系的结果之一就是人的发展、进步与成长,这种结果显而易见的标志就是个人资产增加、身体健康、生命活力迸发,内在的则是能力素养增长,毫无疑问,人从融入社会体系开始,到一个过程结束,归属于自己仍然属于自己,生命全过程中,属于自己的也还是属于自己。

          个人融入社会体系不外乎加入组织或群体两种方式,组织中,个人可以有个人资产的融入,融入后成为股东或债权人,也可以有个人能力素养的融入,成为组织能力的基本组成。群体中个人可以有个人资产的交换,交换后成为某种客户群体一员,也可以是个人能力素养的融入,成为群体成员能力素养的提升的支援,无论哪种方式,既没有也不能有个人权力丧失或受限,恰恰是个人获得了权力增加、个人价值增长的赋能平台。

          个人、组织、群体同处于特定社会环境中,社会的发展进步在于社会个体的发展进步,人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核心,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如前所述,个人资产增加、身体健康、生命活力迸发是个人成长发展的直接外在标志,个人能力、素养提升是内在结果,所以,社会的发展进步就应该形成有利于个人权力保护增长的环境,是否具备这种作用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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