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个头不高,但是在体育运动项目里,却偏爱打篮球。喜欢奔跑,喜欢弹跳,喜欢那种人球合一的默契感觉。
记得上技校的时候,下午只有两三节课,每天放学后总爱驰骋在篮球场上,直到天黑错过了吃晚饭的时间还依依不舍。不知道磨破了多少双球鞋,错过了多少次约会!皮肤晒得黝黑,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始终有享不尽的乐趣,还结交了一帮志同道合的球友。在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中,曾取得过辉煌的战绩。一次比赛中给高出半截的男神一记完美的飞身盖帽,赢得场外观众掌声一片!这或许是无聊的技校生活给我留下最深刻的记忆了。
后来当兵到部队,每次看到别人打篮球总会手痒痒。可是部队不比学校,身材魁梧高大的勇士应有尽有,我便只好望而却步了,轮为场边的看客。
一次连队的比赛中,我方的队员实力相差对方悬殊,比赛焦灼不堪,战友们打得精疲力尽,频频败下阵来,我便有了临时救场的机会。
冲进久违的赛场,我光奋的像一只刚解禁了的兔子,敏捷地穿梭在大个子之间,游刃有余,出尽风头,一度使场面有了转机。但是很快对方就不再小窥我,调整战术,派了两个大个子来看守我,直接被封死了。队友的传球频频被劫,我变成了如来掌下的孙猴子,英雄无用武之地。为了突破僵局,我不得不左闪右躲频繁跑动,试图摆脱对方的严防死守,活像个跳梁小丑,可那也只能用我的体力,换取队友的进攻机会罢了。不幸的是,正当我飞身跃起,即将接住一个绝妙的传球时,一个冒失的傻大个儿猛冲过来,把已经接住球的我,一头撞翻在地,顿时眼冒金星,眼眶一阵火辣辣的疼痛,血水和汗水交织着流了下来,只好气急败坏的退了场。
本想到医务室包扎一下就好了,可卫生员仔细检查一番后却告诉我,外皮碰穿了,需要去总院缝针。本来就觉得倒霉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从此心里便有了阴影,对打篮球失去了信心。现在也只是随便玩玩,对上场打比赛没了一点兴致。回头想想,这也是我当时毅然决定离开部队到地方发展的一个理由。
后来,在我决定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养成了明确先天条件的习惯。因为先天不足,总会吃亏!
[无戒90天写作成长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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