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时分,阳光还是如夏日一般艳着,可那“秋老虎”的名号却有些名不副实了,风一吹,身子还是有些发颤。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我急匆匆的赶往大增的面馆,这时候,一碗羊肉面,实在是最好的馈赠了。拉开大门,面馆里的热气混着面汤的香气一下飘出来,真是热情啊。我一边将门拉上一边喊着,“大增,羊肉面,”回过头,却一下子愣住了。
回过头,我下意识的要往熟悉的位置走,却被看到的场景给定在了原地。今日店里倒是没什么生意,就只有我所习惯的那张桌子处,坐着一名女子,披肩长发,渐变色大墨镜,一身黑色的皮衣皮裤,以一种非常优雅的方式喝着二锅头,面前摆着一盘干辣椒和一盘花生米,是的,我知道这里用优雅二字显得非常的别扭,但是,我能找到的,最合理也是最为贴切的形容词,却也只有优雅一词。女士吃饭,本不是什么大事,如今这信息爆炸的时代,什么样的吃饭,也都算是见过,只是大增这店,虽味道很好,却在小区旁边,偏僻地界,除了我们小区这些街坊邻居的常来,却也少有路人,简单的说,便是寻常市井小店,虽然面极好,却也并无法改变这一本质。而这女子,唔,该说是姑娘,无论穿着打扮,还是吃饭举止,都不该属于这店,实在是有些突兀。
我来的时间也算巧,那姑娘正好剩下最后几粒花生米,愣神之间,却已吃完,一口闷下最后一杯酒,她起身,背对厨房扬了扬手,说道:“我该走了。”声音有些低沉沙哑,倒是与那清丽的长相不符,不过,却如她与这店一样,不符,却又这么实实在在的存在着,也算是趣人。大增则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桌子,望着那姑娘往外走的背影,“嚯,这几年酒量没减,吃得还变快了啊,路上看着点,帮我向三子问个好。”那姑娘也不回头,扬起手来挥了挥当作回应,出门在路边勾了勾手指,便从街拐角那开来一辆车停在她面前,她利落的拉开车门,要跨上车,却好像想到了什么,忽然转身,指向我,我下意识往旁边闪,却撞到了一铁塔般的汉子,就听她扬声说,“牛肉不错,明年见!”铁塔汉子回她,“别野太远,明年见!”我抬头看汉子,这不是大增又会是谁,再回头,车已走远,过了街角快看不见。
待我还在看着车尾愣神之际,却被一蒲扇般的大手拍了脑袋,“都走了,还看什么看,瞧你这出现,看见漂亮姑娘都走不动路了是吧,这姑娘可不是能过日子的主,你那羊肉,差不多煮完了,正好今儿个还剩了些牛肉,我改给你做牛肉汤面,还是说给你炒个干煸牛肉,配点酒,你去隔壁买点饭?”我回过神来,摸着脑袋,“你这家伙,又不是不知道自个儿手劲多大,我还得靠着脑子吃饭呢,以后迟早被你给拍傻了。你这家伙,以前我怎么没见你这店里有花生米,更别说还会炒牛肉了,成,今天就吃干煸牛肉了,我去隔壁买饭,你陪我喝点,不过,二锅头就算了,我可不想死你店里,一瓶啤酒够了,你进去炒菜去。”我推着大增进店,一边想着,等等一定得好好盘问盘问,这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
去隔壁快餐店买了两份饭,提回来,便闻到一股诱人香味,我能感受到我肚子所表达的抗议,放下饭,先去拿了两个杯子摆上,倒上酒,闻着味道,实在是忍不住,先扒拉两口饭安抚下胃。煎熬了几分钟,菜终于上来了,那颜色真是亮眼。香味填满鼻子,实在忍不住了,二话不说,先拿筷子夹一口,塞进嘴里,咸,麻,辣,香同时在嘴中绽放,嚯,赶紧再扒拉两口米饭,真是享受啊,三两筷子之间,饭已下肚,真是不够配啊。正尴尬犹豫再去买饭又舍不得这菜之际,大增把他那饭推了过来,我才发现,大增饭竟然还一口都没动过,正欲抬头,却传来大增的话,“我早吃过了,你快吃,这菜,要趁热。”实在是肠胃大开,也不喜欢和大增客气,索性风卷残云,一口气两份饭,吃得精光,菜还剩点,便配着啤酒扫荡干净。酒足饭饱,我摊在椅子上摸着肚子,“我说大增,以前怎么没见你有这手艺啊,这菜要是有卖,我担保这店里生意,能火一倍。”“得了吧,这菜,要掌握好火候,为了这,还专门去买了黄酒,豆瓣酱什么的,那些东西,平时我做面条可用不到,况且麻烦,那铲勺我总用不惯,太小了,我这面馆子,一是为了活计,二是为了别生疏了老爷子的手艺,这种麻烦事儿,就甭找我了。你下回要吃到这菜,要等明年了,要不是今天给阿冷做菜剩下了,你也是别想尝到。”
听到这话,我精神一振,坐直身子,问道,“阿冷是谁,就刚刚那姑娘?你们怎么认识的,为啥这菜你光给她做,等明年又是咋回事,你给我好好说道说道,难不成看你这粗汉子一个,却有不少情债在身啊。”大增手一挥,面前一股风刮过,“打住!打住!你都扯到哪去了,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想听故事就闭嘴,以前怎么没见你小子想象力这么丰富。”看着大增那怪异的目光,我果断的闭上了嘴巴,当然,你也可以当做是刚刚风大,我怕多来几次感冒了。大增喝了杯酒,想了想,开始向我讲诉。
阿冷,原名夏雪 ,大家都喊她阿冷,大增觉得很贴切,因为冷傲两个字,大增不曾见过从她脸上褪却。
人们都说,打喷嚏,就是有人在喊你了,那夏雪小时候,就该经常在两个时间段打喷嚏。一个是冬天,无论是如柳絮还是鹅毛,一旦雪飘飘荡荡而至,孩子们便免不了下雪了的欢呼,下雪咯,下雪咯,飘荡在有孩子的每一个角落,一旦雪停,便是呼朋唤友,打仗,捏人的时候到了。而夏雪呢,则烤着火,安静的窝在椅子上,看书,写作业,听家里父母和来的朋友酒桌上高谈阔论,没有小伙伴来喊过她,或许说,喊了,也听不到,酒令的声音,总是大了些。另一个时间,便是邻居家还在最痛苦的时间,每个人小时候,都有一个无法击败的对手,叫做邻居家的孩子,而在当地,则更具体一点,叫做夏雪。长辈们教训小辈们时,总免不了一句,你看看人家夏雪,多乖,书又读得好,她家里人从来没怎么管过她,你再看看你。这句话好似有些魔力,每当孩子被教训时,这句话,总是一遍不够的。
其实夏雪也想玩,偶尔难得想出来的时候,出了门,却不知道去哪,作为社区所有孩子的对立面,也没有人过来招呼她一起玩,出来走没多久,便只能回家,百无聊赖,还是继续看书吧。那些孩子们没想到,这个儿时最大的敌人,竟是被单纯的他们给孤立出来的。若是那是有人招呼着,进入了小圈子,虽然夏雪不一定会成为大姐头一样的存在,但是,她必然会是最疯的一个,毕竟,她家里人从来没怎么管过她。
因为成绩突出,中考成绩还没出来,夏雪家中便有了几所高中的老师前来拜访,目的也很简单,便是来收学生,夏雪家中原本没那心思,让小孩继续上学,打算让她要么进附近的厂里做女工,要么去更大的城市,总有办法赚钱来养家。但是为了好学生,那些老师也算各出奇招,最后,一位姓苏的老师,为了孩子的未来,免学杂费,食宿全包等丰厚条件,力压周边各校,将夏雪收入学校,主要是这般条件下,夏雪的父母也想不出任何理由再去拒绝,也只能好好嘱咐夏雪,在学校的日子,安心读书,别惹事,有什么要紧事,打电话回来和家里商量。而夏雪则默默的听着家里的话,九月打包好行李,带上因为异地而家里给办置的手机,跟着苏老师,到了学校。
到了高中,夏雪的本就不太寻常的人生,开始了一条更不寻常的路,而这个路的起点,叫做沈三。无论问哪个夏雪的高中同学,都会确切的告诉你,沈三是那所高中的风云人物。而风云,从入学第一天时,一头长发便开始轰动整个校园。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总希望自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在那千篇一律的校服里,想着各种方法,去变得与众不同,而沈三的马尾,却是所有男生艳羡却也不敢的,一方面是那么一头长发,会被家里打死,另一方面,自己家里也没有一个与校长是挚友的大学教授当父亲。沈三的父亲是一所大学欧美文学方面的教授,自然希望儿子也能有些艺术方面的追求与熏陶,从小沈三的儿童读物,便是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等等,是的,是英文版的。在大学里长大的沈三,也因为流利的英文,从而拥有了与更大的世界接触的条件,也因为如此,有了更不一样的世界。沈三之所以会来这个县城,不过是因为家中觉得他性子太野,在校园里自由惯了,该受些苦,穷养儿,富养女,这老话对于西方文学教授来说,一样通用。
不过沈三的父亲,该没想到剧情会有西方文学或许也料想不到的变化。沈三在学校,过得很滋润,从小的文化熏陶,给了他足够优良的底子,学业从来不必操心,而校长与他父亲的沟通或许有些不甚明了,对他也是极为宽限,课间偷溜出学校,也闭只眼就放过了。
那时代,人心的渴望与大楼的高度相契合,正在节节攀升的时代,沿海开放的浪潮中县城里办厂的先锋们都捞到了那么几桶黄金,吃到外国甜头的,往往就收不住嘴,对外国的东西,也一味爱上了。而赵金,算是一个当地的滑头混混,第一桶金对于他这种手头没有两毛钱,又不勤快的人,是没什么缘分的,不过他看准了已经捞到金子的这群人。饱暖思淫欲,这句话在赵金心里有如金科玉律,搞些乐子,必然是有钱人们往后日子里的主题,而他么,便准备整出这么两个场所,开县城里的第一家高档KTV,开第一家高档夜总会,从金子里面挖金子,钱已经找了两个可靠的老大出,政府那边,也已经打点妥当,赵金就看看场子,这种省事的活,可是赵金的最爱。而如何能让那些大款们来当消费的大头,这却是赵金烦恼的事,毕竟你要没点身份体现,人家来了一,掉面子,二,觉得有赚头,第二天就发现满大街都是KTV和夜总会了,赵金不懂什么资本碾压,但是他混在道上,大鱼吃小鱼的道路再清楚不过。不过赵金的烦恼也不算太长,因为他遇到了沈三。
沈三与赵金的相遇,有着些许离奇和喜剧,此处略过不提,但是在遇到沈三后不久,赵金便明白了,他的机会来了。通过两三顿饭的了解,他决定了,请沈三帮忙,物色来那些国外款式,尽力模仿那外国气派,好来做个派头,也让那些大款们,心甘情愿的掏钱。通过沈三的帮忙,赵金联系了几个家具厂,完成了家具的购买,但是在酒具上,犯了愁,夜总会什么的,最重要的收入,就是酒水,若是没有漂亮剔透的高脚杯,又有谁会肯掏钱去买那洋酒喝。而这,就促成了夏雪与沈三的相识,答案很简单,因为夏雪家里,做的,便是烧制玻璃的手艺,虽然夏雪的爸爸现在主要在酒桌上战斗,但是这也是因为他已经教出几十个徒弟,能够保证日常生活罢了。为了赵金的生意,沈三找了夏雪,从而联系到了夏雪的爸爸,而在夏雪爸爸开心的数钞票时,两个不需要怎么听课的人,因为各自没有约束稀奇古怪的想法,而凑到了一起。用他们彼此的话来说,叫做足够有趣。夏雪在沈三的话里认识了更大的世界,而沈三则为夏雪时不时提出的无迹想法所折服。而在两个人无边无际的闲聊里,渐渐的,开始有了不约而同的主题。那时夏雪用学校给的奖金买了个随身听,而沈三则负责向她提供音乐,在话语里,关于音乐的内容,越来越多,枪花、滚石、披头士一个个远方的名字出现在两个人的对话之中。沈三给赵金的夜总会找了个乐队,在那个年代,在包厢里用着高脚杯灌红酒,出来了,在大厅里跟着乐队甩膀子,这么奇幻的场景,现在是找不到了。而那时,夏雪也经常跟着沈三溜出来,去找那乐队里的人聊天,听他们弹奏。渐渐的,夏雪有了学乐器的心思,而沈三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把贝斯。
夏雪问沈三:“为什么是贝斯,一般人不都送吉他么?”沈三答:“吉他多俗,不符合你气质,你就该做个贝斯手。”“说实话。”沈三挠了挠脸,“好吧,我打算学吉他,而且我不希望有个帅气的姑娘来影响我的泡妹子大业。”“第一,你大爷的,第二,理由不错,我接受了。”而贝斯又哪是那么好练的,且夏雪又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对于中国港台流星乐已不太有兴趣,找上乐队里的贝斯手,便要求学那些欧美金属乐队们的歌,贝斯手自己都已不太在行,却又不好意思在小姑娘面前说自己做不了,只好平时先教教夏雪入门,表演结束之后在台下努力练习贝斯技术,免得丢人。可那贝斯的琴弦,可比吉他粗得多,终于,在某一次为夏雪演示弹奏技巧时,两只手指双双弹破飙血,贝斯上的血迹触目惊心,夏雪也吓了一跳,那次学习在一阵手忙脚乱之中结束了。而沈三呢,悠哉的学着吉他,有时自告奋勇,跑到夜总会上当一两回主唱,嘶吼全场,有时在学校女生宿舍楼下弹弹小情歌,声称自己在等待一个姑娘。
等到高三时,所有人都在备战高考,紧张紧迫,沈三和夏雪却又有了新花样,夜总会里早已不是乐队震场,大款们已经挥不动了胳膊,跳舞的小姑娘和夜场主持将夜总会变成了主场。而原本的乐队吉他手和主唱,都找到了心爱的姑娘,决定归隐去开餐馆,而贝斯手则可能受虐太多,决定离开,前往北漂,在夏雪的“鼓励”下,他的技艺有着很大的提高,后来成为了业内一流的贝斯手,当然,这是后话。而现在呢,沈三则拉着夏雪,已经当初那乐队鼓手等等一起,变成了一支草台班子乐队,在周边各县市到处跑,倒也还能生存得下来。本来夏雪的家中,是不可能接受她在这么要紧的关头还在外面到处疯,到处野的,但是当得知带头的,是当初介绍他捞了第一笔大生意,且作为当地高档品顾问不断时不时能给介绍生意的沈三,夏雪的爸爸便压下了家中的反对声音,说,“由她去吧”,反正不会吃亏。而夏雪得知了这一情况之后,只是笑了下,便继续去调试她的那把贝斯。
沈三和夏雪在高考前一个月回到了学校,并没有悬念的拿下来前两名,但是他们并没有觉得这样如何,好像还在谋划着什么更大的事情。等到高考完,答案揭晓了,沈三与夏雪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两个人竟组了个乐队,开始了流浪乐队之旅。夏雪的爸爸得知这事的是,气的把那批做好的玻璃给全砸了,但是,却也联系不到夏雪了。沈三的爸爸倒是淡定,听老同学这么一说,随意的回了一句,随他去吧。真的开始做乐队,沈三和夏雪才慢慢开始意识到现实的残酷,商演,非商演,酒吧驻唱,他们奔跑在赶场的路上,面对着被酒精迷惑了大脑起哄的人群,面对着因夏雪而起了歪心思的酒吧经理,面对着一个月下来所剩无几的报酬,沈三和夏雪开始重新思考接下来该怎么走,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主唱已经变为了夏雪,而沈三则更多的开始尝试创作,而夏雪也在面对那些世间的恶意之中,慢慢变成了阿冷,笑容,变得稀缺,而沈三,变成了三子,一个会嬉皮笑脸也会发狠的少年。
而大增,也正是在那个时期,认识了他们。那是某个凌晨,外出跑步的大增碰上了刚从场子里出来的沈三夏雪以及几个围着他们的混混。那时阿冷和沈三从包里抽出了两根水管,正在和混混们僵持着,而大增的出现,最终为他们解了围。几个混混选择了撤退,而大增则带着两人回到了自己的店里。大增为两人煮了面,而在狼吞虎咽的吃面中,两个人介绍了自己的故事。大增则觉得这两人很对胃口,让两人演出完了多来店里吃面,若是有麻烦,一个电话,大增便能赶到镇场。而大增与两人的友谊,就在一次次解围中加深了。
几个月后,在面馆里,大增向两人提出意见,“我说,你们两个,这么着下去也不成啊,三天两头让我解围,我不是说我有意见啊,我是说,这日子,什么是个头啊,有没有想过换个活法,你们都那么聪明的人,你们那歌我也听过,挺带劲的,找个唱片公司签约,还是找个什么出路,过个安稳日子,怎么样?说句粗的,你们别介意啊,就算来我店里当端面的,也比你们这强啊。”三子笑了,“大增,你这问题,我们找想过了,不过啊,端面就算了,我们已经有打算了。”三子扬了扬下巴,“给大增看看我们那书。”阿冷抬起碗,一口气把汤喝完,从背后的包里甩出了几本书。大增歪着脑袋一开,“T、TEF考试练习,法语的听与说,法语练习!?你们打算去法国??”三子抽了几张纸巾抹了抹嘴,“是啊,我们已经商量过了,法国的公立大学很多是免学费的,留学生享受法国公民,而且在那打打工,收入也大概够我们养活自己,签证会麻烦点,这个我也没辙,只好不争气找了我老爸,说去法国进修几年,他反正没意见,到时候签证就等我们这考试过了之后申请了。”大增转向阿冷,“那你呢,你这家伙不是溜出来的么,户口都没有。”阿冷从怀里掏出一本户口本,“我有那么傻么,高中时已经从家里把户口本偷出来复印了好几回,后面要走前,还找了个手艺好的,做了本假的。”大增翻了翻户口本,“你这假的,手艺不错啊。”“谁跟你说这本是假的了!这本是真的!假的那本被我给塞家里了,不过没事儿,反正那本比真的还真,而且我家也用不着。”大增只能摇摇头,“好吧,准备出国待几年,海归回来找工作?这不符合你们脾性啊。”三子一嘴的坏笑,“这哪能啊,我们已经盘算好了,出国以后,我读设计,她读商科,但最重要的,是都在学校里兼修个音乐,咱去人家大本营里偷个师,而且欧洲那地方,到处跑方便,音乐节也多,我们要去体验一下,如果有机会,争取上台去闹腾几回。”大增晃了晃脑袋,“算了,你们聪明人的事情,我不懂,有打算就好,那看了面你们是难得能吃几回了,想吃什么,尽管跟我说啊!”三子一扬那头七彩的头发,“那行,以后每次过来,给我炒盘干煸牛肉!”
说起来三子和阿冷该很久都没有读过书了,但是好像本事都没有落下,按大增的说法,他们第一次考试,便超额完成了任务,在申请签证时一口流利的法语让签证官印象深刻,一切都很顺利。于是在那次谈话又三个月之后,按三子的话来说,他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那令人销魂的面条”,踏上了法兰西的土地。而大增关于他们的了解,也演变成了通过时不时漂洋过海而来的信件。本来他们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等更为便捷的方式,但是三子觉得应该使用一种更为浪漫,更有诗意的方式,才配得上他艺术家的情怀,而阿冷对此的表示,则是斜斜的瞥了一眼三子,“你丫就是懒。”而三子懒的另一方面体现,就是所有信,都是阿冷写的。
大增收到的第一封信里,大增得知他们一切顺利,与所有普通留学生没有什么两样,哦,唯一的不同,就是三子的兼职不是刷盘子做招待,而是干起了老本行,这回,是在法国给人家参谋中国特色的物件,而阿冷呢,则负责购办三子所挑的那些东西,或者说,他们二人做起了中国文化输出相关的装饰设计顾问,兼杂货商。第二封信里,阿冷提到他们已经逛遍了半个法国,并且结识了一个瑞典汉子,三子看重他那比三子腿还粗的胳膊,盛情邀请他加入了他们的乐队担任鼓手,更重要的是,兼任扛乐器的。接下来的信里,大增知道了他们参加了形形色色的音乐节,一开始是去做观众,而后面了解清楚音乐节门槛后,他们开始参与演出,按三子的话来说,他们正在一步步变得强大,从第一个在小乡村里,部分观众是居民养的狗的音乐节,正在一步步向着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进发。原谅大增没办法说出那些音乐节的名字,因为那一串串泥鳅爬一般的字符,他都不认识,唯一一个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只是因为阿冷用了中文,他才知道。而在这过程中,三子的装饰顾问生意也越来越大,发展到了他所到达的每个地方的酒吧,都成为了他的顾客。三年后,阿冷寄来的信里,说到她和三子都已经毕业了,大学里的导师都很有兴趣留下他们在研究所工作,但是他们拒绝了。之前和欧洲公司签约发售的专辑销量不错,他们准备专心于音乐了。一切都是无比的顺利。
而又过了没两个月,某天的早晨,大增准备开店时,却错愕的发现一个陌生黑衣女子抱着个陶罐子正站在店门口,大增刚想开口询问,就听到对方开口,“大增,是我。”大增愣了,“阿冷,怎么是你,三子呢?”阿冷说,“我们进去再说吧。”进了屋,阿冷小心的放好罐子,第一句话就让大增措不及防,“三子在这,你别急,慢慢听我说。”原来,再最后一封信之后的一个月里,他们都忙着参与着各色音乐节,不同的是,现在他们都是受邀请方了。而在他们的目标,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前,他们去了英国利物浦参加一个音乐节,表演结束后,由于忙碌太久,三子商量大家休息蓄力,找了个酒吧,准备在里面驻唱一星期。没想到第二天正直英超比赛,具有多年世仇的两支球队相遇了,利物浦对阵曼联,而乐队里的那瑞典汉子,便是曼联球迷。球赛当前,自然不会有人听歌了,于是他们就在那一大群人里一起看着电视转播。比赛非常的激烈,对抗凶狠,而酒吧里的骂声也从第一分钟开始就没停过。最终曼联以两球的优势战胜了利物浦,酒吧里的气氛都不太好,偏偏那瑞典汉子兴奋过头,大呼小叫之余,喊着说为了庆祝曼联的胜利,要请全酒吧的人喝酒,他却忘了,这里是利物浦。骚乱发生了,几个英格兰壮汉与瑞典汉子开始对峙,三子试图上前推开双方,试图平静下局势,却没想到这反而成为了打架的导火索,双方拳脚相加,你来我往,激动中不知道谁敲碎了酒瓶,当做武器要捅向瑞典汉子,却没想到最后扎到了在打斗中不得脱身的三子,血流了一地,几个英格兰人发现事情闹大,赶紧跑了,也不知道是谁叫的救护车,可是当车来时,已经来不及了,躺在阿冷怀里的三子,早已没了呼吸。三子在阿冷怀里就说了三件事,第一,要带他回中国去见父亲,第二,想听阿冷唱那专辑里的第一首歌,第三,自由地活着。
于是,在安排好一切之后,阿冷抱着三子的骨灰回来了。大增是他们两最重要的朋友,因此阿冷决定先来见大增,第二天她会带着骨灰去找三子的爸爸,好安排三子的丧事,原本三子每月会给他爸打个电话,不过这两个月没电话,他爸或许也会有些预感。大增想了想,那天最后决定不开业了,炒了盘牛肉,给阿冷。阿冷默默的吃着,混着泪水将一瓶二锅头喝光,吃得干干净净。抹掉眼泪,抽了下鼻子,阿冷说,那走吧,一起送三子一程。那天阿冷和大增护送着三子回了家,最后安顿在了一公共墓地里,墓碑则是请老王设计的,一把中国龙图案的吉他。然后过了三天,阿冷就回了欧洲,她说还有许多事情要做,生活还要继续。而每年的这个时间,她回来,来大增这吃一盘干煸牛肉,然后去那墓地上,去给三子唱歌。那一身皮衣,好像是出事那天她穿着的,每年,便都还是那身衣服。
说到这,大增搬出了他屋里的电脑,对我说,“他们的专辑后来我搜了下,可惜里面只有一首歌我听得懂,就第一首歌,因为是中文的,也就是每年她给三子唱的那首,你听听吧。”电脑的扬声器里传出一阵暴烈的音乐:
一件风衣着身,
却未必遮住你的眼神。
风在不停磨蹭脸庞,
你目光燃烧太阳。
我看见了你的笑,
歪着嘴巴冷冷的笑,
明明没有什么温度,
却总觉得很有味道。
我明明听到,
你灵魂咆哮,
为何指尖却还冰凉似刀。
我明明听到,
你灵魂嚎叫,
为何脸上还只有冷冷的笑。
六弦波动灵魂,
却无法拯救地狱里的人。
音乐不停人群摇摆,
灯光中你双手插袋。
我听见了你的心跳,
扑通扑通剧烈的跳,
岩浆在你血管中流淌,
外表却总感觉不到。
我明明听到,
你灵魂咆哮,
为何指尖却还冰凉似刀。
我明明听到,
你灵魂嚎叫,
为何脸上还只有冷冷的笑。
张扬的活,有何不好,我偏要天地,听我咆哮。
你的神情,我看不好,我偏要天地,听我咆哮。
咆哮!
若是喜欢,请点个喜欢,以示鼓励,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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