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1
我不喜孤独,更惧寂寞。
印象里,很多作家都曾写过孤独的奥义与浪漫,在他们笔下,这孤独带来了涓涓灵感,也在与自己的对话中,渐渐了解自己,认清自己。
我不能反驳这是错的,也不能勉强自己来赞同。我只能说,我没有什么浪漫细胞能承载孤独的分量,然后自我消化,
相较于“人一定要享受独处”我更喜欢用“人一定要能静下来”作为代替。因为,我是真的不喜欢孤独。
因为,孤独并不浪漫,也不可爱。
昨天凌晨一点接了个电话,是高中同学打来的,声音低沉喑哑,我知道安慰是苍白无力的,只好说,“不开心就哭一哭吧,我在听”,她不再压抑,我静默地听着她的抽泣。
等电话那边声音渐弱,她开始收拾情绪,跟我讲述她的悲伤。
今天她们在为舍友准备生日惊喜的时候,突然被告知要去教务处处理一些表格工作,原本以为会很快,但实际上,她从6:00忙到12:00才回来,清冷的月光下,路上已近乎没有人了,饿着肚子的她强忍着睡意,独自踱步回到宿舍。
舍友已经入睡,她不好翻柜子找零食,只能拿起洗漱用品在公公欶洗池草草洗漱。
“明明在刷牙,却不知什么时候,眼泪湿了一片”
我们高中很要好,但上了大学各自忙碌起来,就没有了联系。
一通电话,让我回想到了我们在魔鬼高三里朝夕相处的点滴过去,那些并肩作战的日子,我们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变得孤独。
这孤独,像后背不断渗血的伤口,不能被轻易发现,却在不知不觉中耗尽了精力。
2
这世上鲜有人愿意静默地一个人活着,即使是隐世者,也有书信往来的友人。全然毫无牵挂地辞世而居的人,并不存在。
周国平曾在书中写道,孤独是人生的宿命,但我期待我的同类来访问我,这期待使我感到,我还活在人间,地面上的阳光也有我的一份,我不怕读书写作被打断,因为无需来访者,极度的寂寞早已把它们一次又一次打断了。
一个人,可以因为讨厌喧嚣而喜欢安静,却不能转而说,“我喜欢孤独”,我觉得这无异于自欺欺人,自我蒙骗。
有人把喜欢独来独往的人视作另类,有人把耽于尘世喧嚣的人鄙为俗人。我不愿为那清高,而悖逆着真实的我,说我喜欢孤独。
我宁愿做个俗人,穿梭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与一个又一个行路人擦肩而过,等天色渐暗,夜幕降临,看万家灯火通明如白昼,嗅飘窗间传来的缕缕烟火气息。
3
汪曾祺曾在《人间有味》中说,他每去一个新的地方,最爱去逛当地的菜市场,看那“生鸡活鸭挨挨挤挤、瓜果蔬菜热热闹闹”,能闻到“一种辛劳、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
有人评价,汪老是文人墨客,却接地气,没有半分架子。难道喜爱俗世温暖,是土气、俗气的吗?文人墨客喜爱俗世是接地气,那普通人呢,岂不是彻头彻尾的俗人了。
我也喜欢逛菜市场,喜欢看番薯刚从地里刨出来,未经洗濯,还粘着好些泥土的样子,呆头笨脑,却带着不加修饰的朴实和天然;
喜欢看成群的蚂蚱拥挤在红色的塑料织网里,一刻不停地攒动,一幅生命力旺盛的样子,让人不禁肖想打开袋子后,它们逃窜纷飞的样子;
我也喜欢逛粮店,玻璃柜里颜色各异、形状多样的粮食是土地的宝石,它们汇聚了日月水土的精华,在农民伯伯的悉心照料中长大,从千里以外来到餐桌,成为果腹之物……
也许有人会问,去这些地方不觉得喧闹吗?
闹,也不闹。
在人群中行走,听着吵嚷的交谈,或是轻轻一句寒暄,我都很安宁,我眼里的他们,就像他们眼里的我,素未谋面,普通又平凡。
我们向往“诗意的栖居在大地上”,可也要知道红尘里的烟火人情,才是生活本真的模样。
隐入人海并不会迷失方向,于熙攘的人群中前行,只要遵从心之所向,所行之处都是目的地。
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哪怕是俗世,也有着值得眷恋的地方。
不攀高,不行远,我只想活在这俗世,做个自在的俗人。
人活着,要有两种面目,一动一静。动,在嘈杂的人群里混作一团,不讲自我,只讲融洽与幸福;
静,在空无一人的时空里,直视自己,看清自己。
原创首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