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部包含了破案、法律、伦理、道德的电视剧,《不完美受害人》开播没几天,就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这部剧以一起疑似强奸罪的案件开始,引出了一堆扑朔迷离的事件:受害人赵寻不承认被强奸,却也不反驳;
律师一边代理委托人(嫌疑人成功)的事务,一边又在帮助表面上的对立面赵寻;
赵寻的追求者陈默一边控诉着赵寻对利益和捷径的渴望,一边又暴打着其它讨论赵寻的人。
几乎剧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双面的。
利益和尊严,对弱者的同情和职业道德,家庭和财产……这让他们很矛盾。
然后每一个角色,都开始想方设法救赎自己,改正从前的错误。
首先是女主一号,“不完美受害人”赵寻。
或许有很多人会认为,即使是职场利益带来的性关系,也属于强奸。
赵寻是因为迫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她很可怜,是受害者。
但我认为,从她主动选择接受领导赠予的服装,接受突然上升的高位,接受成董的抚摸和拥抱,主动迈进会所的那一刻,她就不再是被迫的了。
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一直都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未来的后果。
捷径可走,但并不是那么好走的。
有得,自然必有失。
而她理想中的捷径,是既有经济好处,又不会影响到自己一分一毫。
结果和她的预想完全不一样。
于是她哭了好多天之后,突然变得勇敢,“高风亮节”地站了出来说自己什么都不要,只是幻想自己能重新变得干净自由。
在自己能力很弱的情况下,义愤填膺地指控一个比她强大很多倍的大股东和董事长,败诉的几率非常大。
她从没有考虑过现实中的各种因素:以后的工作,家里的生活来源,胜诉的可能性有多高,高额的律师费用……
我想,她并不关心能不能赢,只是想给自己一个重新生活的机会。
毕竟,救赎本来就是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
其次是女主二号,“完美”律师林阚。
依稀记得在学习法律的第一年,教授就告诉我们,随着我们对法律的了解越来越深,追求道德反而会越来越少。
这是因为规定和道德是有区别的。
道德所赞扬的事情,规定不一定会认为它是对的。
例如林阚“弃暗投明”,选择帮助自己委托人的对立方。
当然,大部分人都会认为她很善良,她有人性,帮助弱者。
但这是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提出,律师不得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
她一直在帮助赵寻,这对她的委托人是不公平的。
其实她从接受男主成功委托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开始违背自己的良心和职业道德了。
即使她知道赵寻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她依然和成功的保镖一起,把赵寻送往了机场。
律师不得在明知委托人的动机和行为是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委托为其提供帮助。
林阚不清楚成功的行为是违背赵寻意志的吗?
她一直都清楚。
但她又不能放弃这个给予她高额报酬的老板。
所以她尽力地做一些自己认为的“善事”,帮助“弱者”赵寻。
再次是陈默。
他明白自己喜欢的女孩是什么样子,甚至亲口说了出来那些赵寻心里最真实的、最肮脏的秘密。
一边知道众口难调,一边又妄想着打说话的人一顿就能给赵寻一些帮助,能堵住别人的嘴巴。
其实陈默出手打人并不是巧合。
别人的一句话真的能让他那么生气吗?
他只是对自己很生气,气自己没有及时把赵寻救出来。
陈默想弥补自己的错误,虽然用的是一种同样错误的方式。
救赎自己是件好事,但不是所有错误都能被改正。
因为有些错误不能犯。
从赵寻进入会所、林阚受成功委托、陈默说出真相的时候,就应该看清,理智和现实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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