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你喜欢了很久的人,现在呢?
节奏越来越快,慢不下来去做一些真正喜欢的事。
回想起来,我们其实都曾抱着一本书啃,连着几日都不会厌烦;都曾守着每日定时播放的节目,连广告都不舍错过;都曾喜爱一个人,或身边的、或遥远的、或虚幻的......
不同于现在一般,游荡在网络,看着只言片语,随意地截取信息去快速断定一个人,亦或设下一个标签。
当时那个喜爱的人物啊,就连每当瞥见有关描写的句子都会欢喜很久,每当有人提起名字都能引起心里莫名的骄傲。
记得她很喜欢jolin,可能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舞、她的歌,更是她拼搏过程中的不懈努力将她牢牢吸引。
要说喜爱其实来得很简单,于人一个足量的闪光点,整个人对其而言都是散发着耀眼光芒的。
这种喜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忘却,只会在侵蚀中蒙上一层记忆的锈,拥有与时俱进的魅力。而吸引的闪光点,却也正是当事人自己具备或即将具备的。
颦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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