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了一句话:感谢自己的不完美。
看到的一刹那,我的心颤抖了,继而我的全身放松了,包括那根曾经紧崩的神经,最后,我感觉一直游离的灵魂安息了。
这句话就是说给我听的啊!
我若完美,我就完蛋1
我是个有诸多缺点的人,也就是很不完美的人。
自小我干农活就不行。上山去干活的时候,只要走到稍微陡一点的地方我的脚就发抖,头晕眼花。所以我是从来不敢一个人上山的,我必须与家人一起去,去了之后家人干活,我坐在一旁打瞌睡。末了,我当搬运工。所以我只能在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干一些农活。
我干活的速度也很慢,打猪草,捡柴,收庄稼,都比别人的慢。
我的母亲常为此担忧:你这么纤弱,如果上不出来学,以后怎么生活呢?
我对有些事情一点儿不符合常情。我们在十一二岁年纪的时候,女生风糜织毛线围脖,做布鞋。好像不做这些就落伍了。我也做了,但鞋底拉了半截,围脖也只织了几行,全丢了,再也不碰,即便是看别人织心里也烦。有时自己也很纳闷,人家女孩子都喜欢,为什么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呢?
对于其他玩的事儿又挺喜欢:打纸牌,抓石子儿,打沙包,跳绳,玩得不亦乐乎。
我还是个很幼稚的人。总以为别人都很善良,很容易轻信别人,做事也不前思后想,结果吃了很多亏,上了很多当。
有的事情简直是有点白痴:完全没有方向感,走很多次还是记不清楚。做饭呢?学很多遍还是忘记了。
哎,简直就是废物一个!
2
可是细细思量,如果没有那么多缺点,也就没有这么多优点。
在干活方面,我被其他女孩子甩了几条街。但我在学习方面甩她们几条街。
那会儿上学的年纪都比较大,我八岁启蒙,已经是比较小的了。大家都很穷,多数人家都经常饿饭。一年级时,我和几个附近的小伙伴常常东家跑到西家去找饭吃,饭没找到,下午迟到了不敢去学校就躲在路上玩,等放学了回家。上三年级的时候,那几个都不读书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读。其实她们几个比我的日子要好过一点。上到初中毕业时,原来一年级的同学只剩我一个。
我之所以坚持了下来,是因为我觉得读书比较有意思。小学时候除了课本,只能读到极少的小人书,那也是在上四年级以后的事。我常常在供销社那空荡荡的玻璃橱柜边逡巡,一遍又一遍地盯着零星的小人书,最后失望而去。我对书有一种特别的情愫,读书的时候,我连喜欢的跳大绳、打沙包也不玩了,甚至是吃饭也忘了。偶尔大人给一点零花钱我会攒着去买一本小人书,到中学就买《少年文艺》。
在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难岁月,我能够考取中专,完全是出于对书的喜爱支撑下来的。很多人觉得读书苦,我实在有些不明白。
我想,大约在我的脑细胞里,对书的兴趣盖过了其他的兴趣吧?
至于幼稚天真呢?也的确有过亏损,但更多的是收获。
朋友、同事,乃至陌生人都待我都不错。
在工作中,真诚更是一把打开心门的钥匙。不久前,一个同事说:你施了什么魔法,原先乱糟糟的班让你带一段时间就安静下来了;再调皮的学生在你那儿都乖了。我本没有这样的感觉,她一说,对比一下,还真是如此。我哪有什么妙法,唯有真诚尔!
3
世界上有的人真是超凡绝伦,能文能武,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仿佛有三头六臂。但更多的是如我辈的凡夫俗人。
我们注定只能做好一些事,有一些事总是做不好。只要无碍人生大事的一些事做不好又有什么要紧呢?
倘若当初我学了多数女孩子的手艺,我便不能安心读书,便不能成为她们之中百里挑一考取中专者,而这改写了我的命运。家务之类的事,大凡女人都会做,而如我这般有灵魂的女人并不多。
我的真诚、善良、宽容,可能是学生和家长喜欢我的原因,这亦是读书的结果。
反复权衡,那些缺点与优点相比较,优点重要多了。我还真感谢那些缺点,让我腾出精力拥有这么难得的优点。
4
有句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这句话在我看来有两层意思。若完美了,要么就成死人了,死人与人间永无瓜葛,缺点优点都不存在了,也就是生命已完,也就美了;二要么就不是人,因为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连圣贤也不能,何况我辈乎?那是个什么东东?
也就是说,如果我完美无缺了,我要么死了,要么不是人。那我就完蛋了!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我都不是超人,拥有了此,可能就无力兼顾彼。这时,坦然地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做自己想做的事,把它做到极致,此生足矣!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