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股东的利益被谁代表了?
股票包含着两种权利:
一是经济性权利,即“分红派息”的收益权,在理论上讲,这是一种“剩余追索权”,也就是对公司收入减去所有成本后的剩余利润的分配权。当然这种剩余利润也有可能是负担,所以当你买股票的时候,就开始和公司同进退共患难,承担不确定性了。
二是参与性权利,即投票表决权。也就是在股东大会上,可以对管理层的各种提案进行表决,通过表决,行使对公司的所有权。
理论上说,只要你买了股票,就同时拥有了这两种权利,但实际上中小股东的权利往往会被稀释掉。这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被强势管理层或其他制度安排所稀释。
首先,股权分散就意味着没有一个有“绝对话事权”的股东,这样的公司常常会有一个相对强势的管理层凌驾于股东大会之上,让中小股东的权利变成虚设。在中国的股份制企业里,无论是中小股东还是管理层,都没有把收益权当做中小股东的天然权利,反而成为了管理层的筹码,用来换取小股东的投票权。
其次,制度层面的同股不同权,也会让中小股东的投票权遭到稀释,这种情形叫“双层股权结构”,也就是资本结构中包含着两类,或者两类以上的不同投票权的股票。比如有的公司分别有A股和B股,投票权分别拥有20个投票权和1个投票权,所以个别股东只要保留很少的股份,就能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制。很多互联网企业都采取了这种结构,很多中小投资者也相信,他们所放弃的投票权最终不会对自己的利益带来伤害。当然双重投票权,有其两面性,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创始人和高管不会受到资本的威胁而丧失控制权;另一方面又违背了现代公司的股东治理结构,不利于公司利益保障,容易导致独裁的发生。
二是股权集中导致的治理问题。
一方面,大股东往往会更关注公司的长期战略,而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更关注公司的短期股价,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被稀释也是有合理性的。
另一方面,大股东享有绝对权益之后,可能会利用控制的地位,做出对自己有利,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所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也是全球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大股东会通过集团公司与上市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资产运作套利等方式掏空上市公司,让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失。
所以综上所述,在公司股权分散的情况下,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在股份集中的情况下,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博弈又成为了主要矛盾。投资时,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个公司一个公司地去看。
(2)同股不同权现象:A股和H股的价差之谜
在中国,有一部分企业会同时在香港和内地两个市场一块上市。理论上,无论是A股还是H股,由于每一股背后的现金流都是一样的,所以每一股的价格应该是一模一样的。
但现实中,A股价格高于H股价格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呢?
有学术研究认为是两个市场不同的投资者的风险规避系数不同造成的。但香帅老师认为,这是由于A股和H股的市场分割,外汇管制所造成的有限套利,套利难等原因才是主要原因。
想要利用A股和H股的价差套利也是很困难的,首先市场的走势比较难以判断,其次卖空的成本其实是很高的,三是同时卖出A股买入H股的配对动作操作难度很大,所以在沪港通、深港通开通以后,A/H股的价差不但没有缩小,反而由于A股牛市的来临,反而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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