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花开花落)

作者: 拂雪 | 来源:发表于2019-08-09 00:11 被阅读1次

          昨日,那一场庄严沉暮的大戏已然落幕 !那些被血色染尽的人与事却依然历历在目。  提笔有泪,落字无悔。历经千辛万苦,却换来一纸空文,也罢,也罢。且将繁琐共放逐,一颗初心方始终。

    ――题记

          这就是生活的缩写,无论在那个时代,你喜欢谁或者不喜欢谁,都终将分别。不是时光太无情,亦不是人与人之间太过于凉薄冷漠,而是缘分太匆匆。缘不知何起,不知何尽。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学会与人告别,然后毅然而然的选择离去,在那个离别的季节里。或许我还会记得她,可是我也很清楚,记得并没有任何意义。也许某一天我们还会再次相见,或许那时候的彼此都很坦然,甚至记不起对方。因为我记得的不过是一个名字,一个让我忍受无尽思念的名字。可是又怎会如此?

          不知从何处看来的一句话说:太过于念旧的人,其实未必是件好事。而我就恰恰便太过于执着回忆,太执着于你。这或许并不是件好事,但对我来说,它便是让从漫漫黑夜坚持下来的灵丹妙药。我也多次想要忘记,忘记你的一切,让我的心从归于静。但是,又怎么能呢?毕竟铭记一个人,不过只需要刹那,而忘记一个人,却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过程,或者更久,甚至需要花费一生的时间。然而,偏生是那些你愈发想要忘记的回忆,想要忘记的人与事,却愈发的刻骨铭心,记忆却愈发的清晰,深深地刻印在你的心里,你无法道出其中的缘由,也无法诉出心中的愁苦,只知道,那人那事,总会在不经意间从心底涌出。可笑,可悲。(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李白的诗,尤其是那一首《三五七言/秋风词》,简直是对我状态的最佳描述。在无尽的思念中,后悔当初认识了你。但世界上又哪来的后悔药呀!谁叫我当初选择了你,那么就罢了罢了。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们已经太久太久没有见过了,犹记得第一次见你时,腼腆的我与活泼的你,你是那样的光彩照人,绚丽夺目,一身红衣,一抹倩影,就让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而我仅仅只是位居于角落里畏畏缩缩的一只无人问津的硕鼠罢了,就像两条平行线般,这辈子都不可能产生交集,然而事与愿违,就像墨菲定律里说的那样,你越担心它发生,它越有可能发生。一次偶然的走亲访友,我在邻居那见到了你,依然是红衣着身,不过往日的活泼却少了几分,多了几分拘束。再然后,听到,原来我们还有几分亲戚关系,可叹,世界是何其的小呀。(但其实不小,小时候我们认为世界就是一个院子,再长大些,世界就是学校加上家……到如今,世界已大到我已经不敢去想了)在然后,我们在学校里也慢慢熟络起来,慢慢的就成了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最后我也不知道对她究竟抱着怎么的感情,可谓喜欢乎?可。那边是少年时最纯真的感情吧,但表达感情的行为却有些可笑,总是想引起她的关注,却不知在她的心中,你越来越面目可憎。唉,算了,算了。

          那天,不知怎的心血来潮的,发了一句消息过去问好,然后怀着忐忑的心里,等着消息的到来,一分钟,两分钟……足足等了3个小时,我才看到消息的回复,仅仅一句好久不见,就让我慌了手脚,乱了心神,足足在屏幕前思虑了十几分钟才将一句简单的,是啊,打了出去,多么可笑至极呀。但又的确如此,再后来,我也放开了,和她聊了聊过去,但她却已一句不太清楚便将我滚烫的心,冷却了下来,可笑,可笑,原来在我内心视若珍宝的记忆,她已全然无知。我暗自安慰自己,她不记得也没关系,我记得就好。但随着聊天的继续,以及深入,我才发现她已经心有所属了,罢了,罢了。

          如若可以,就让千言万语,都化作那么淡淡的一句“岁月不待,愿君安好”如若可以,就把对你深深的祝福与牵挂,别在衣襟上,记在心里吧,待明日,随风而逝吧。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秦观,鹊桥仙

          (谨以此文,慰籍七夕)因懒惰,本该七夕当天写完,不甚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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