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政层出,有人欢喜有人忧---对工薪阶层重大利好的莫过于个税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个税新政”);让老板心力交瘁的莫过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社保新政”)。下面我们分别来解读一下:
一、个税新政分析(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一)四合一: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
(二)起征点到5000元
(三)3000元以下3%
(四)大病医疗、房贷利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房租专项
如:浙江月薪10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8000元。
个税=[(工资一五险一金一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旧政策比对如上图示,月入1万的工薪党扣掉个税,再抵除掉一部分专项扣除,基本上不用交税!你可能那个90元的个税都不用交了!
如此利好,一般的工薪党就不用去个税筹划了,都恨不得把所有隐性收入都透明化,再也不用拿票抵工资了,再也不用遮遮掩掩发工资了,可是问题又来了,社保怎么报?
社保新政二、 社保新政分析(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改革前,社保是由税务局代征,税务局有点类似打下手的角色,可能不会过多干预社保推送的基数(征收基数还是由社保部门核定的,税务只是代征),但是如果是全责征收,情况就有所不同的,税务机关会自己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情况,生成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在大数据时代,当你的个税申报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差异过大时,就会带来稽查风险。
三、现有缴费模式风险评估
案例场景分析:杭州地区某企业,员工100人,员工平均工资8000元,工资如何发放?社保个税如何缴纳?
下面针对3种常用的企业社保缴纳方案进行风险分析。
(一)工资表上按8000元填写,个税按8000元的基数申报,社保按最低基数3000元(为方便计算取整)申报,年底清算的时候适当补一点。
风险分析:
1、企业所得税不受影响,国地税合并后的风险不言而喻,那就是补缴差额。原来社保按基数3000元申报,新政以后按8000元申报(全员全额申报),人均补缴金额=(8000-3000)元*27.3%(企业缴纳部分,杭州地区为例)*12月=16380元。
2、合并后的风险最大,筹划空间小。
(二)工资表上发3000元,个税不扣,社保按最低基数3000元申报,另外的5000元老板私下拿钱出来补足。
风险分析:
1、收入不完整稽查风险。首先那5000元从哪里来?可能存在账外未入账收入。
2、虚开发票违法犯罪风险。为了把5000元从账上报销出来发工资,可能会拿发票冲账。
(三)劳务派遣,开劳务发票
风险分析:
1、工种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对工种进行了限制。
2、比例限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对人数进行了限制,浙江是10%。
3、合并以后在劳务派遣公司少缴的社保也存在补缴的风险。
两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费(社保),今年都出了新政,加上现在国家在重塑征信体系,偷税漏税逃费将会影响个人信用,企业老板和会计人员也似乎感觉暴风雨要来临了,都担心全额全员缴纳社保会造成人力成本大幅上升,其实国家在出台这些政策的同时,考虑了“两税一费”的联动效应,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又给你开了一扇窗,结合“两税一费”的政策,合理做好筹划方案,2019年依然是阳光明媚。
特别说明:以上仅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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