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在企业里担任生产经理的时候,有一次,我管的一条线生产产品出了质量事故。因为是第一次发生,老总把我批评了一顿,说,此事不可再发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当时认为是偶发事件,只是匆匆交代底下的主管去现场解决。自己没太当回事。
刚过一个礼拜,没想到的是,同个质量事故问题再次发生,而这一次,已经影响交货期了。客户投诉到老总那里,我被老总又是劈了一顿,这次没那么幸运了,老总狠狠地说到:问题重复发生,把警告信给我开上来。
根据规定,三次警告信,可以无偿解雇。我捏了一把汗,回到自己办公室,脑子一转,键盘一敲:我已经交代了x主管跟进,没彻底解决问题,我自己没跟到位,负有一半责任,我和x主管各警告一次……。
当我把警告信交到老总手里的时候,被劈得更厉害了:责任是你一个人的。回去重新写!好好反省!
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哆嗦地退了回来,乖乖的重新写给自己人生中的一封警告信。
你也许会问,为什么呀?这个事情你底下的主管也有责任呀!
是的,没错,他也有责任。但他只是对我负责。我可以关了门,把他煮了,吃了,也可以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给他开警告信,但当我打开门对外的时候,特别是面对我的直接上司的时候,一切的责任都是我的。
记得小时候的和尚挑水喝的故事,为什么一个和尚有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责任不能共担。人多好办事,但人多责任小。如果责任分散,必然造成工作的怠慢。有个效应叫旁观者效应,还有一个心理学故事和实验,此处省去几百个字,有兴趣可以去查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那管理中应该怎么做?
首先是责任不能共担。
一件事,一个任务,到一个部门,一个企业,甚至一座城市,只能有一个负责人。
某行业里有家公司因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不到位,出现了重大事故,还造成了人员的伤亡,结果,因为老板不可以走人,企业是他的,他要赔偿。那么他聘请的老总引咎辞职,因为,企业是他在全面营运,出了任何事故,他都要负起责任。
其次是责任不可越级。
就像文章开始的,我的老总为什么只把我劈一顿,还只要我交自己的警告信?他为何不直接去找底下那个主管?原因就是他遵循了管理原则,不越级追究责任!
我不是杜月笙,我是企业商业管理顾问,助你企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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