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已经夜深了,三爷仍然在贮备着新的文章。然而,最近三爷的原创文章频频被抄袭,顿时失去了做原创的动力!
记得,一年前刚刚进入新媒体行业时,经常听到广电总局对各大平台的限制要求。
随着2016年自媒体的大肆兴起,三爷也成了其中的一员,直到前两天发现自己的文章频频被抄袭,一下改变了写作的动力,决心看看被抄袭的情况。
结果,吓了我一跳!
先是在微信公众号上发现了这只“出头鸟”!
被抄袭截图在谈被抄袭之前,三爷先分享下自己做自媒体的情况:刚开始做自媒体时,自己也注册了搜狐、网易、UC云观、百家号、简书以及头条号,直到后来发现“一文发多平台”效果不好,影响自己的运营,就放弃了其他平台,专心做头条号。
谁曾想,就是因为自己这样一个原创的想法,给了那些抄袭者的可控之机会。(自己超过70%的文章被一些不良作者抄袭到了其他平台,其中最多的就是百家号)
被抄袭举报截图然后就顺便在百家号平台上举报了一些,当然,百家号的管控到底起不起作用我就呵呵了,毕竟被抄袭的文章数量太多,然后三爷就选择了几篇有代表性的原创文章进行举报。其中包括了,微信公众号上的“大武汉生活圈”。
投诉截图微信公众号平台对于原创文章的管理这一点确实不错,和百家号不在一个档次。当我知道自己头条文章被抄袭后,第一时间准备了证据,在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虽然自己的文章没有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但平台还是进行了正确判断,不到1小时解决了侵权问题。
既然说到抄袭,那三爷就说下对抄袭的定义:
三爷的文章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类, 被一些大的平台直接拿过去转发,未对文章内容、图片、标题进行任何更改,并标注了来源于“三爷请说话”。
第二类,被一些小的自媒体把文章全部拿过去了,将原创作者改为自己,但原创文章图片水印未去掉的。
第三类,被一些大平台、自媒体个人拿过,将原创作者改为自己,但原创文章的图片水印掩盖或去掉的。
虽然,根据著作权益保护,仅仅第一类属于合法,但因为第二类所占比例众多,且文章水印上可以让用户看到原创作者来源,三爷暂时不会追究责任,第三类的则被定义为抄袭。
很不幸,又被三爷抓到了一个抄袭原创的典型: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葛寨乡沙园村官网(http://www.444827.gove.cn/article/569324.html)并含被抄袭文章网址。
被抄袭截图
三爷于2017年4月9日下午在个人头条号上发布了本文,随后在4月10日上午被该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抄袭到政府官网之上,未在网站注明文章来源,并故意掩盖原创作者图片水印标志,最终对原创作者形成了侵权。
被抄袭后掩盖水印 被抄袭后掩盖水印
顿时让三爷觉得吃惊了,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作为公众人物,竟然带头抄袭原创作者文章。还是如此明目张胆的将抄袭文章放在政府官网上,不仅对原创作者的侵权,更是对民众的不负责任!
可叹!原创保护,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
为了能够让人们区分原创和抄袭,三爷特将自己头条发文记录放置于此。
(第一,在发文的时间,三爷确保今日头条是全网首发的;第二,在文章开头有“三爷”词语作为专属称呼;第三,在图片之上有三爷水印)
三爷首发 三爷原创试问,如果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开始抄袭原创作者文章,我们的原创保护到底应该怎样去做?
广电总局的原创保护是否成为某些人的特权?请支持三爷的原创保护,支持更多创作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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