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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用鼻子写作》,并非真用鼻子来写作,而是说一个作家应该有关于气味的丰富想象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笔下的人物和景物,释放出自己的气味。即便是没有气味的物体,也要用想象力给它们制造出气味。
莫言列举了德国作家聚斯金德在他的小说《香水》中,写了一个具有超凡嗅觉的怪人。这人认为世界上最美好的气味是青春少女的气味,于是他依靠着他超人的嗅觉,杀死了二十四个美丽的少女,把她们身上的气味萃取出来,然后制造出了一种香水。当他把这种神奇的香水洒到自己身上时,人们都忘记了他的丑陋,都对他产生了深深的爱意。尽管有确凿的证据,但人们都不愿意相信他就是凶残的杀手。连被害少女的父亲,也对他产生了爱意,爱他甚至胜过了自己的女儿。这个超常的怪人坚定不移地认为,谁控制了人类的嗅觉,谁就占有了世界。
马尔克斯的小说《百年孤独》中的人物,放出的臭屁能把花朵熏得枯萎,能够在黑暗的夜晚,凭借着嗅觉,拐弯抹角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女人。
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里的一个人物,能嗅到寒冷的气味。其实寒冷是没有气味的,但是福克纳这样写了,我们也并不感到他写得过分,反而感到印象深刻,十分逼真。因为这个能嗅到寒冷的气味的人物是一个白痴。
莫言说小说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气味,或者说小说中的气味实际上有两种写法。
一种是用写实的笔法,根据作家的生活经验,尤其是故乡的经验,赋予他描写的物体以气味,或者说是用气味来表现他要描写的物体。
另一种写法就是借助于作家的想象力,给没有气味的物体以气味,给有气味的物体以别的气味。寒冷是没有气味的,因为寒冷根本就不是物体,但福克纳大胆地给了寒冷气味。死亡也不是物体,死亡也没有气味,但马尔克斯让他的人物能够嗅到死亡的气味。
仅仅有气味还构不成一部小说。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他神奇感觉。这样,你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它不再是一堆没有生命力的文字,而是一个有气味、有声音、有温度、有形状、有感情的生命活体。
作家必须用语言来写作自己的作品,气味、色彩、温度、形状,都要用语言营造或者说是以语言为载体。没有语言,一切都不存在。文学作品之所以可以被翻译,就因为语言承载着具体的内容。所以从方便翻译的角度来说,小说家也要努力地写出感觉,营造出有生命感觉的世界。有了感觉才可能有感情。没有生命感觉的小说,不可能打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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