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福建人的女儿没出嫁就死了,已经下葬。
一年多后,有个亲戚在别的县里见到她。
开始以为是相貌相似,但声音体态不可能有这样相同的。于是亲戚出其不意地从后面叫她的小名,她忽然回头看了一下。
亲戚知道错不了,又怀疑她是鬼,于是回去告诉她父母。
挖开坟墓验看,果然棺材是空的,于是一齐去搜寻。
她开始还假装不认识,父母说出她的胸前和腋下有痣瘢,叫邻居家的妇女查看,她这才承认。
找她的丈夫,则已逃走。原来福建的茉莉花根用酒磨成汁来喝,一寸茉莉花根可以使人假死一天,变得好像僵硬的尸体一样。
喝至六寸还能苏醒,至七寸就真死了。这女子已有未婚夫,而偷偷与邻居家的儿子相好,所以磨了茉莉花根让她喝了诈死,待埋葬后挖开坟墓一齐逃走。
她的未婚夫家告到官府,抓到了邻居的儿子,供词与女子相同。
当时吴林塘任闽县知县,亲自审问这个案子,想按开棺见尸的罪名判处,则人实际上没死,事情与贪图钱财盗墓有区别,想按用药迷子女的罪名判处,则女子本是同谋,情况也与掠取贩卖男女有区别。
因为没有适当的刑法可以用来定他们的罪,最后只好仍以通奸拐诱的罪名判处。
人情变幻,真是何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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