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 ·阴阳离合论篇第六》
黄帝问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岁,人亦应之。
今三阴三阳,不应阴阳,其何故也?
岐伯对曰: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开篇就提出了“三阴三阳”的崭新概念。
这一篇的名称叫着“阴阳离合”,“离”就是分离,表示阴阳无限可分;“合”就是相合、统合。
《黄帝内经》把《易经》的一分为二,和《道德经》的三生万物,结合在一起,创立了“三阴三阳”学说。
黄帝问:我听说天属阳,地属阴,太阳属阳,月亮属阴,大月小月360天为一年,人也是和它相对应的。如今你说的三阴三阳不和一阴一阳相对应,这是咋回事呢?
岐伯回答说,阴阳是可以不断分离的,在推演过程中,可以由一到十,由十到百,由百到千,由千推万,不可胜数。然而,根本的规律却只有一个,那就是一阴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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