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讯的作品,除了上小学中学时在学校课本中接触到的几篇典型文章,之后并没有再读过多少, 主要因了他笔下流露出来多多少少的晦涩难懂,还有他个人色彩浓烈的冷幽默式的犀利和嘻笑怒骂,读起来并不轻松,所以并不在平时会主动拿起来消磨时间解解闷的闲书之列。但是尽管所读不多,印象却是非常深刻的,他的独特文风,他笔下的经典人物,他的名句语录,无不成为铭刻在一代又一代人思想中的文化烙印,影响并引领着我们的价值观和精神思考,鲁迅精神也并且随着时代变迁赋予了很多积极意义,对于鲁迅,不管我们是否了解他,我们都是崇尚的、景仰的,无论多少年过去,一直是衡量我们行事准则和道德判断的有力尺杆,愤青从他身上找到先锋理想主义者的支撑,阿Q精神从原本的因无力而表现出的自歁欺人似的自我催眠,逐渐演变成乐观主义者提得起放得下的自嘲,当然祥林嫂式的悲剧模式逐渐因了这个快信息时代的快更新和快覆盖而几乎寿终正寝,但鲁迅当年对这个典型悲剧人物的塑造,却让我们一直保有一种警醒和勇气,去揭露社会的一些不公,去帮助一些弱者,用与时俱进的方式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大部分所理解的鲁迅精神,就是五四思想文化先锋的代名词,我们常常张口即来的是他的一些诸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或是“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等披荆斩棘的励志口号,这是鲁迅这个伟大文人在人们心目中的经典形象。
但是,如果仅以这个来定义鲁迅,其实认知是非常非常肤浅单薄的,鲁迅文学的真正魅力,在于他总是能把博学渊源手到擒来般运用自如,和藏在冷眼悲悯下无处不在的温柔浪漫主义情怀,还有他绝对超前几代人的敢于自嘲和自黑,以及不畏强势的讽刺抨击,既博古又创新,不仅是思想的先锋,更是新文学技巧和文风的伟大创新者。
先来看看神话小说《补天》的一段文字: 粉红的天空中,曲曲折折的漂着许多条石绿色的浮云,星便在那后面忽明忽灭的眨眼。天边的血红的云彩里有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如流动的金球包在荒古的熔岩中,那一边,却是一个生铁一般的冷且白的月亮。
描写颜色,用了粉红,石绿色,血红,金球、生铁一般冷且白等冷暖交替的词,真真把平时人们眼里温暖的太阳和皎洁的月光写出了让人冷不丁打一个寒噤的阴森苍凉,字里行间透着万箭穿心的优美,而忽明忽灭的眨眼、光芒四射、荒古的熔岩等词,又活灵活现的描绘出了一个女娲补天的神话意境,这样的柔美浪漫诗人情怀,这是那个你眼里的平实、富于哲理、犀利,那个无所畏惧的揭示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严肃道理的思想家鲁迅吗?
再看:
伊在这肉红色的天地间走到海边,全身的曲线都消融在淡玫瑰似的光海里,直到身中央才浓成一段纯白。波涛都惊异,起伏得很有秩序了,然而浪花溅在伊身上。这纯白影子在海水里动摇,仿佛全体都在四面八方的迸散。……
这段描写,把女娲和画面天衣无缝的融合在一起了,仿佛在看一幅用油画绘成的动态电影,再一次惊叹,鲁迅心里,其实住着的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诗人啊!
这种文学性,其实在故事新编的每一篇神话故事里,都有显现,但补天堪称是其中的代表作,所以鲁迅其实正经起来可以很正经,但他又是收放自如的,如果他不是有意而为之,或者说他赋予自已的真正使命在于推翻旧世界,创造新世界,他可能就是一个妥妥的如李白一样吟诗作对风花雪月的大文学家。但也因了这正儿八经完整的文学性,居然得到他所不齿的保守派的称道,而且借之攻击时下青年的创新文风,反而令他骨子里嘻笑怒骂的本色文风又立马跳出来占了上风,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从认真陷于了油滑的开端。
鲁迅嘴里的所谓油滑,其实是一种对迂腐的反击,油滑的手法,也是无所不用其极,通过对老子、孔子、墨子、庄子、远古神话等一个个经典故事的直白解读,运用讽刺、借喻、幽默、甚至直白抨击等方式,笑里藏刀,达到一针见血揭露时弊的目的。
一个个深奥晦涩的古汉语典故,在鲁迅的笔下都变成非常接地气的生活化语言,起承转合逻辑严密,引人入胜,读起来一点不象他的纯思想性杂文那么枯燥,可以一口气追到底,当然,前提是在古文知识储备足够的情况下,否则要搞懂那些典故的出处和涵义是要花不少功夫的。比如奔月的故事,人物的铺垫做得很足,后羿是个在老婆面前低声下气的穷小子,而嫦娥则描绘成一个瞧不起老公捱不了穷的娇小姐,因此最后忍无可忍偷吃仙丹嫌贫爱富的奔月而去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鲁迅用他的独特的语言把故事讲得非常有趣,他讲故事是可以达到时不时让人哑然失笑的那种,但笑归笑,又总是让人笑中有泪,思想性是藏在后面的,笑完之后就会情不自禁陷入深深的痛苦思索,最后变成苦笑,其实他真正埋下的伏笔是借故事中的某个人物或某句话带出对抵毁他的人或话语的反讽和还击,这是一种最高级的反击,巧妙的镶嵌在经典隽永的作品里流传千古,你要有一定的学识水平才能读懂他,而且读懂他了你还奈何他不得。
这种借喻反击是鲁讯作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大文豪惯用的手法,几乎在他的每一篇神话故事里都有。比如《奔月》里:是的,老太太,我去年就有四十五岁了,这是跟当时高长虹攻击鲁迅有关。另一篇叫《理水》的讲大禹治水故事的小说里,作为插曲所定的聚集在“文化山“上的学者们的活动,是对1932年10月北平文教界江瀚等三十余人向国民党政府建议明定北平为”文化城“一事的讽刺等等。其实这才是他写这些小说的用意所在,对文学革命家来说,笔就是他的有力武器,鲁迅用笔发挥了它的最大效能。
为了让他的思想得到更多人的接受,真正使作品做到雅俗共赏,鲁迅在语言风格的趣味性方面也是下了很多功夫的,而且他的思维非常超前,比如说他写时间,喜欢用这样的句子:“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功夫“,”烙三张饼的功夫“等,现在年轻人喜欢玩的网络式语言,鲁迅他老人家一百年前就玩过了,不仅大力推广白话文,而且将白话文用得出神入话,他简直就是语汇创新的鼻祖本尊。还有《采薇》里那句:伯夷多吃了两撮,因为他是大哥”等,有一种莫名的东北二人转那种家长里短的喜感。更不用说《铸剑》里那些铁锅煮头的如电影画面般呈现在眼前的动态描写,栩栩如生,你捧着的是文字书,但看到的却没有一颗字,而是一部电影观影的过程,鲁迅的文字,已经达到几乎不需要大脑思维从文字到画面转换过程的境界,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就象丁聪笔下的漫画般直接跃然纸上。还有人物的对话也是一绝,读《起死》这一篇小说可以深刻领会,只有一来一往的紧凑对话即交代完整个故事,步步紧逼环环相扣,对话的过程,仿佛是一幅武林高手的过招画面,一招一式目不暇接又精彩纷呈,让人看下来大呼过瘾。
如此才情奔放,浪漫幽默,挥洒自如的鲁迅,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先锋文学思想家的真实而丰满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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