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我们还应该再谈谈认识。
我:可以。举例说明,比方说一个核桃。对于一个核桃,我们先有感性认识,而且把这个感性认识逐渐积累起来,因为我们不是今天才看见核桃,原来我们也见过核桃。
提问者:没错。
我:我们已经见过很多核桃,我们见过很多人敲开核桃,当然我们自己也敲开过,如果我们生活在种植核桃的地方,我们就见过种植核桃的。
提问者:是的。
我:在积累的感性认识上,我们又增加了思想的功夫,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把这些感性认识加以总结,把反复发生的现象概括起来,认出它们中间的关系,因此也就认识了规律。
提问者:规律就是:敲开核桃能够吃到里面的核桃仁,放在地上培养,可以培养核桃树。
我:没错,这些步骤叫做认识的过程,就是从感性达到理性的过程。
提问者:理性的认识,就是能够按照一定事物的规律知识,来推测这一事物未来的发展以及它将会发生的作用?
我:没错。
提问者:那这里有一个问题,那这不就是形成了客观唯心主义了吗?有一个不变的定律在左右着事物。
我:对于核桃的规律,它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实践,就是需要行动。
提问者:也就是说,这一切的认识,有一个大前提,必须有对核桃的足够实践?
我:没错,如果你不去把核桃敲开,你就永远不知道核桃仁可以吃。也就是永远无法得到核桃仁是可以吃的这个规律。但是这个规律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核桃内部发生了变化,那么关于核桃的规律也就发生了变化。
提问者:也就是说,唯物主义者不会认定某个规律一成不变。
我:对的。客观规律,要尊重客观事实的变化。
提问者: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今天你承认的道理,明天你可能就坚决反对了,这不就是能说明,你的一切主张,随时可以抛弃吗?
我:唯物论者主张真理具有相对性,这个绝不是表示对自己的主张和认识可以不负责任,这是一种极端真理的表现,唯物论者认为真理有相对性,一切真理都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统一。
提问者:这怎么解释呢?
我:我先解释极端真理。他们认为真理不能有丝毫相对性,认为世界只有一种认识才是真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
提问者:确实,这种想法有问题。
我:唯物论者重视每一种情况下所得到的新认识,虽然明天在另外的情形下又必须要另外一方面的看法,但是今天的认识,比昨天更接近绝对真理,仍是要承认这是接近了绝对真理,仍要承认这是更多的掌握了绝对真理的一个新方面,一个新的部分。我们今天的新认识,不是把昨天的真理打到,而是使它得到更完全的补充。
提问者:这样就懂了,之所以会改变规律,只是更接近真理,而且这种改变绝对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抛弃。
我:没错。我们的认识,是常有相对性的,我们每一个时期所得到的认识,都受着一定的客观规律限制,都只能认识一部分的事物规律,而不能把事物的一切规律吸尽。每一种规律的认识,它本身就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绝对真理并不是超然在这些相对真理之外的东西,而是他们的总和。
提问者:也就是说,我们每一次认识都有相对性,同时更接近完全的绝对真理,这就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统一。
我:没错,绝对真理就是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我们不能一下子认识全部的绝对真理,而只能在认识的发展中一步步去接近她。
提问者:嗯,绝对真理它不是不变的认识,而是指事物的全部认识和全部规律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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