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忽然觉得《夜空中最亮的星》特好听。朋友很早就推荐过,我一直没在意。为什么我一正儿八经古典音乐听大的,竟对这般“低级趣味”生出了共鸣?为什么我有了古典,还需要流行呢?
想来很有意思,身边听流行的朋友,也偶尔会尝试一下貌似更高大上的古典音乐,去趟音乐厅歌剧院,或者买张价格不菲的古典CD(这个过程似乎跟我恰好相反)。在中国,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能接触到这些西方文化的精华。但我一直都想知道,他们是如何接受这种音乐的,他们会不会感到累和为难自己。
从技术层面看,古典音乐远比当代的流行乐复杂深刻,这有点像文言文和白话文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我听多了贝多芬瓦格纳后,流行音乐简直就是小儿科,各个方面都是。但我得承认,周杰伦颠覆了我对流行音乐的成见,我一度也沉醉于蔡健雅、F.I.R、MJ、Radiohead、Duft Punk。越是长大,这些音乐越让我觉得好,最起码有实实在在的共鸣,是当下时代的声音。古典在流行乐面前已经显露出龙钟老态,它该被送进博物馆。
作为研究西方音乐的一分子,虚荣和崇洋心态时常把我欺骗,古典音乐是最高级的音乐甚至艺术、其他都是垃圾云云。我不否认,它是高级的,但这种意识形态其实像极了文//革时喊过的骇人口号,现在想来,心有余悸。也许是出于生理需求,青春期时的我接受了周杰伦。我听出了一个创作型歌手的才华,更奇妙的是,这个人不仅呈现给我音乐,同时还有相貌、神态、性格、身份以及朋友圈、绯闻。我会跟朋友们聊起他,我会幻想如果我的绯闻女友是那个谁谁谁,我被卷入了他的世界。而古典音乐呢,我没见过活着的大师,他们都是老外,而且都死了一两百年,我没机会看到现场的交响音乐会和歌剧,除了CD和DVD,后来能看文献,我几乎不能跟它建立任何较强的联系。我是金牛座,我一直挺佩服自己能对古典音乐保持着执着的爱,但说实话,这种执爱有时高冷得让自己都难受。
平日听流行多的朋友有另外的苦恼,他们经常自嘲,古典音乐太高雅,听不懂,偶尔听一次,也是附庸风雅。“高雅艺术”、“严肃音乐”,这些害死人的词不仅给了我们这些装X犯更多的权威和自信,也误导了善良的音乐爱好者。好音乐不在于让人懂,音乐不是语言,只有能指没有所指,它只是一串声波。好听,意味着人们接受它、享受它、领受它,不好听,换个频道就行啦。至于歌词,它和音乐的关系若即若离,基本的情况是,古时候和现代结合得紧密,而之间的某段时期,二者曾“绝交”,音乐家拼命摆脱文字的束缚以开拓音乐的领土(如在贝多芬的时代)。听流行乐时,其实大部分人更注意听歌词,好歌词如诗,配上音乐的诗会比干念更有感染力,比如邓丽君那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去年《好歌声》的《从前慢》。
为什么我们需要流行歌?因为它简单,因为它能产生话题,因为它离我们最近,因为它有好歌词。我们活在现实中,流行歌可以提供最便捷有效的抒情和宣泄管道,它对都市白领、校园青年、民工朋友、大妈们都有着吸引力。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大片。看好莱坞电影长大的我们,就和在流行音乐中受熏陶相似,虽然艺术电影时不时能让我们稍微地思考些高深的话题,但平日里的米饭馒头必不可少。说到底,流行乐、大片,这才是音乐和电影市场的主体。“好声音”“好歌曲”掀起每周的全民音乐狂欢,就连音乐学院的也见面这样打招呼:“XXX唱成那样,我也能唱。”听古典看艺术片的人应该承认自己已脱离了时代,“自绝于人民”,我也是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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