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大门前汇入主干道的路口,着实让人担心。
2月10号下班汇入主路时,被一位骑着电动车在快车道上急驶的女士撞了车头。虽然发现时已早早驻停,仍因她骑行速度过快刹不住而直直撞了过来,电动车和人也随之摔倒。判决结果,因着对方在快车道行驶,而我疏于观察,为五五责。她的医药费由保险公司全赔,而对方需赔付汽车修理费的一半。
当对方得知需赔付修车费时,于事故处闹了半天,认为她是弱者,又受了伤,便不应该赔付。当然,最终还是维持原判。不过,对于处理的结果,我也觉得很冤!
昨天,又是下班时分。当汇入主路行至几十米外的十字路口缓慢右转时,感觉车子响了一下。疑惑间于倒车镜往右后方看了一眼,见并未碰着行人和异常情况,以为压着窨井盖、石子或瓶身什么的,遂继续前行。后又担心压着玻璃伤了车胎而下车查看,匆忙间未见异样便开车回家。
进了大院倒车入库,忽听倒车雷达滴滴乱叫,观左右并无障碍物,忙下车查看。才发现左侧倒车雷达已不见踪影,且车尾有长条状轻微擦伤。方知确实发生了碰撞。
看着上月刚修好的车十分恼火,到底是什么人撞了便快速逃跑了?这一晚都是在纠结中度过的。
先生安慰道,车身没多大毛病,换个倒车雷达,补一下漆就没事了,花不了几个钱!
车行路上碰碰擦擦在所难免,便自我安慰着。
今早,上班后心里还是有点硌得慌。虽说车辆损伤不大,也没想得到多少赔偿,单纯只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车撞的。于是告了假,前往交警大队调取监控。
经警官耐心提取,方知并不是所谓的轿车,而是被骑着摩托车的外卖小哥追尾了。因着小哥跟车太近,于我缓慢右转弯时刹车不及而撞上了左车尾。由于当时只是歪头看了右侧方的路旁,未曾料撞的却是左边。
想着车辆损伤不大,准备放弃追责而息事宁人时,被警官严肃要求报案处理。且告知,如我方未报警,对方却报了警,便属于逃逸。
惊出一身冷汗,遂急忙报了案。
一门之隔的警官接到电话后立刻立案处理,并于询问过程中核对是否有相同的报案情况。此时才得知,外卖小哥已于昨晚报了案,报案内容为交通逃逸!
自己庆幸的同时,警察先生们也替我庆幸。说,如若不是我主动前来调取监控并报了案,待警方排查后再打电话通知时,则变成了真正的交通逃逸!
汗颜汗颜!看来,对于有些事情须考量仔细,并不都是“吃亏便是福”!就如今日,要不是心里不平而想着查清原由,或自认吃亏,或嫌麻烦而未报案,那最终的结局,是不是比窦娥还冤!
在此,更该感谢的是那位强烈要求我报警的警官先生!
分享: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