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发生在1869年。原告请了两位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他俩从晚上6点干到8点,在马路上共堆了18堆马粪。马粪堆起来以后,因为太多拿不动,两位帮工就回去取车,准备第二天来运,但他们并没有在这18堆马粪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了这些马粪,就问附近巡逻的人:这些马粪有没有主人?有没有人要把这些马粪运走?巡逻说不知道。被告听了以后,觉得这些马粪没有标记,也没有主人,就把马粪运回自己家,撒在自己的田里了。
到了这天中午,两位帮工带着车过来了,发现马粪没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拿走了。双方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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