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粪争夺案
今天读薛兆丰老师的文章,讲到经济社会中的公平和效率,他引用了一个案件——马粪争夺案。
这个案子发生在美国,1869年4月6号,案中原告请了两个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晚上6点钟开始干活,干到晚上8点,两个小时。这两个帮工,在马路上堆了18堆的马粪。马粪可是宝贝,堆起来以后,马粪太多拿不动,两个帮工就回去拿车去了。
这18堆马粪也没做任何标志。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了这18堆马粪,就问巡逻的人这马粪有没有主人,有没有让别人把这马粪给搬走。巡逻的人说,不知道这马粪是谁的,也没有让别人搬走。被告听了以后,觉得这马粪没有主人也没有标志,就把马粪搬回自己家里,撒到自己的田里去了。
到了中午,昨天的那两个帮工带着车过来。看见马粪没有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拿走了。双方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庭上。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将马粪判给谁呢?
原告付出了劳动,花了两个人力两个小时的劳动量,把马粪堆起来,可就在搬走之前被别人先下手为强,他的劳动就付诸东流了。所以应该判给原告吗?可是站在被告的角度,路遇18堆马粪,既无人看守,又没人来领,既然没有主人,那搬走了也没错呀。那么应该判给被告吗?
如果很较真的话,这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粪是马拉的,这马粪应该属于马的主人,可是马的主人已经放弃对马粪的所有权,把马粪丢在地上,已经走了。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双方好像都有一点道理,没有谁对谁错,判给任何一方好像都对另外一方不公平,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最后这个案子,法官判给了原告。
判决依据是这样的:马的主人已经放弃了对马粪的所有权,所以马粪被丢了路上起初是不属于任何人的。但是这18堆马粪是由原告以无差别的人来劳动堆积起来的,就属于财富,而财富应该属于财富的创造者。如果把马粪判给创造财富的人,也就是原告,那么对于社会中的人们,大家就会有一个意识,凡是聚积了人类劳动的财富,就不能被别人随便拿走,你就要设想它是有主人的,要尊重别人创造的财富,不能看见好东西没人看管就拿走。这样,对于以后的社会,大家就会知道保护财富所需要的努力不用很大,这样人们才会更加积极地去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社会经济才会繁荣发展。
而相反,要是把马粪判给了被告呢,就会给社会传递一个价值观,别人创造的财富你是可以随便拿走的。那么创造财富的人们在保护财富上的努力就会非常大,大到足以抵消这财富的价值。这会造成什么后果呢?人们就不会积极地去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那么社会经济就会萎靡不振,甚者崩溃瓦解。
仅仅18堆马粪属于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判决本身,和它对后代人的影响,以及对后代人行为规范的影响。
为什么这个判决如此重要呢?这就要谈到英美判例法系了。
与中国的法律不同,英美法系是判例法系,如何判决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案子,这个先例对之后类似案件的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说是判决同类案件的基本准则。通俗点说,一旦开了先河,日后的案件必须依照先例。所以先例的判决对整个法律和社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二、阿里月饼事件
这让我想到去年中秋发生的阿里员工抢月饼被开除的事件。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原委,熟悉的朋友可以跳过这一段。通常中秋节公司会发月饼,阿里搞了个玩法,让员工在内部系统抢购月饼,人工肯定不如机器抢得快,于是五位工程师就写了一个程序,抢到124盒月饼。阿里因此开除了这几名员工。这件事一时闹得沸沸扬扬,众说纷纭,许多网友都觉得阿里不近人情,纷纷为几位被开除的工程师鸣不平。
也许事实确实是,他们原本就只想抢一盒,就只是想编个程序解放双手提升效率而已,发现抢多了之后马上去行政处退回,他们的初衷是好的,并不是想多吃多占。可是,站在阿里公司的角度,无论他们初衷好坏,他们编写程序损害了其他人的公平也是事实,更何况身处安全部门,这个行为又和岗位价值观相冲突,这又让他们罪加一等。如果阿里公司息事宁人,或者只是不痛不痒地处罚,就会给整个公司以及后来的人传递一个信息:和岗位价值观不符的行为公司是可以容忍的,损坏公平的事情公司也是可以容忍的。这会给所有人一个坏的榜样,让人们更轻易地去投机钻空,大大损失公司和市场的效率。
有这么夸张么?确实有。站在个人角度,这个事情真的没什么。可是站在公司和全局的角度,事情就没有这么简单。谁对谁错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阿里对此类事件的态度,这直接决定了公司生存的根基。对于这几位员工,处罚可能确实是重了些,大家会觉得不公平,但是从公司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得不做的取舍。
三、破窗效应
管理学上有个概念叫破窗效应,大概意思是,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的窗户却没有人修,经过的路人,就会像受到暗示一样,被诱发打破更多的窗户。然后,这个街区其他建筑的窗户,也可能被打破。然后是其他街区。一句话总结就是,无序会邀请无序,混乱会引发更多的混乱。
这就像大家都在井然有序地排队买票时,如果忽然有一个人插队,没有人制止他,售票员也没有维持秩序,把票卖给了这个人。那很快,就会有更多的人插队,整个队伍就乱了。
管理公司也是一样,建立秩序非常困难,可是打破秩序就在一夕之间。所以公司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有不良影响的事情,就必须立即处理,绝不包容,甚至要小题大做,以儆效尤。这是身为一家公司该负的责任,也许对当事人有些不公平,但是如果不这么做,就是对更多的人不公平。
四、一些反思
案子的判决,不能仅站在个人的角度来评判对错,还要站在全局角度去考虑对社会以及后世的影响。那么你可能会说了,这样对个人而言公平吗?也许站在个人的角度会看似有点不公平,可是如果站在社会的角度,为了个人的公平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那对这社会中的所有人就公平了吗?公平背后,常常是效率的考量,不是单个人效率的考量,而是整体社会长远发展的效率考量,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公正。
社会要繁荣,公司要成长必然会伴随着取舍,这些从事情的表面都是看不到的,看似不公平、不合理的事件背后往往都伴随着一些妥协和坚持,看客评论容易,哪里看得到背后的艰难取舍,这也是前几天看罗永浩的长谈时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点。我们常常看到大公司裁员的新闻会同情和感慨,可是对于公司而言,不裁员就意味着将死,换做是你,你能怎么办呢?
那作为一个个体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认识到公平和效率并不是针对个人而言的,那么在做事情时就有了更多的考虑角度,眼界要放大一点,不要总是以个人角度思考利弊,在公司做事要从公司角度想想自己做的事情是不是有损公司利益,即便公司没有明文规定,有损全局效率的事情,哪怕你初衷再好,都不要做,避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占小便宜吃大亏。工作的同时也不能放弃个人能力的成长,多学领域之外的内容,多尝试一些新的挑战,一定要让自己有价值,才不会被这个高速前进的世界淘汰。公司和社会发展之中一定会有牺牲者,但不应该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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