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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事情,就是始终让你觉得还有希望——再读《了不起

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事情,就是始终让你觉得还有希望——再读《了不起

作者: 读书局外人 | 来源:发表于2017-10-12 17:49 被阅读710次
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事情,就是始终让你觉得还有希望——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题记: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事情,就是始终让你觉得还有希望。

这本书的开头,其实也是当下无数有志青年的开头。

你出身小城镇,家境也还不错,考入名校,毕业之后投身金融业,混迹大城市,一心想着成为下一个马云王健林。

我买了十几本关于银行、信贷和投资证券的书,它们就像造币厂新印的钱币一样,一本本红皮烫金立在书架上,等着为我揭开只有迈达斯、摩根和米西纳斯才知道的赚钱秘诀。

于是你踌躇满志,于是你努力上进,你喜欢这大都市给你的感觉,你喜欢这里丰富多彩的夜生活,你喜欢这里宽敞的街道,过个马路都得一阵小跑,你更喜欢这里随处可见的漂亮妹子。

我开始喜欢纽约了,喜欢夜晚那种奔放冒险的情调,喜欢川流不惜的男男女女,喜欢车水马龙让双眼应接不暇的感觉。我喜欢走在第五大道上,从人群中挑出风情万种的女人,想象着几分钟之内我便进入她们的生活,而且不为人知,也没有人反对。

尽管有时候,你也会突然觉得一种莫名的空虚,你也会一个人深夜吃着火锅,泪流满面。

在都市撩人的暮色里,我有时会感到一种难以排遣的寂寞。在别人身上,我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形。那些可怜的年轻职员,在橱窗前徘徊游逛,直等到独自一人去餐厅吃顿晚餐。

可是,你又会觉得这城市仿佛有些人情味,你幻想自己已经融入进去,成为这里的一份子,仿佛你就是为了这座城市而生。

我幻想着自己也在匆匆赶去寻欢作乐,分享他们内心的亲密和兴奋,于是不由地为他们祝福。

最后你带着憧憬回到出租屋,幻想有一天可以在这座城市里买车买房,创业成功,公司上市,你觉得这里,就是上帝为你一个人建造的天堂。

从皇后区大桥远眺,纽约城永远像初次出现在眼前,那第一次的惊艳蕴含着世上所有的神秘与瑰丽。

只不过,这座人间天堂其实是一座真正的炼狱,用无数的灵魂作燃料,维持着欲望的火焰……

菲兹杰拉德,这位了不起的天才,在1925年就用他手中的笔描述过这座炼狱。《了不起的盖茨比》之所以称得上是一部传世经典,绝不仅仅因为菲氏文笔好到“从任何一页开始翻都永远不会失望”,更在于,他用寥寥数万字,就写出了每一个野心勃勃时代中,每一个想要“成功”的“小镇青年”心中的炼狱天堂。

这样一本写于近一百年的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菲兹杰拉德又想告诉这些“小镇青年”什么呢?

借用梁文道在《一千零一夜》开篇第一期,介绍《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提到的那个问题:“每个人都会做梦是不是?我们年轻时有很多梦想……但这些梦想大部分都会在我们年纪大了之后被忘记的,或者被拿来当作笑谈……就像我们每一个人年轻时都曾经想飞,直到有一天,很老了,七老八十,拿着拐杖才突然想起,原来我们都还留在地上,那做梦到底是为什么呢?

简而言之,这是一本告诉你,什么叫做梦碎的小说。

无数的书评都会提到,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菲兹杰拉德写给自己人生梦碎的一本预言书。这本书出版的1925年,正是菲兹杰拉德稿费最高的时期。这个来自美国中西部小城市的文学青年,彼时已经用自己手中的笔在美国文坛站住了脚,并且通过赚来的钱和名声,迎娶了社会名媛泽尔塔。接下来的十几年,菲兹杰拉德凭借一部又一部的畅销作品来支付着他与妻子泽尔塔奢华无度的生活,他酗酒,为了钱肆意挥霍他那连海明威都羡慕不已的才华。

《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的那一年他三十岁,与书中第一视角的这位尼克·卡拉维同岁。在书中尼克三十岁生日这天,他写道:

我们在逐渐凉爽的暮色中向死亡驶去。

在书中,菲兹杰拉德把自己化身成了尼克,却硬生生地把自己的结局写成了杰伊·盖茨比。他深谙自己之所以还能享受这种生活的关键,在于财富。财富让他那美丽的妻子泽尔塔还能与他维持着面子上的亲密和外表上的青春。

盖茨比深切地体会到财富是怎样令青春和神秘永远常驻,体会到一身身华服如何让人保持清新靓丽,体会到黛西像白银一样闪亮耀眼,在穷人激烈的生存斗争之上,安然而高傲地活着。

可就像盖茨比赌上一切追求黛西一样,菲氏也无比清楚,自己正在付出的是什么,而换回来的,只是一个被他过度包装后的梦想。

这种幻想已经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创造的激情投入到这场梦幻中,不断地给它增添色彩,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点缀着它。

梦想让盖茨比疯狂,于是,一声枪响,盖茨比死在他梦幻的大宅子里,死在幸福差一点就触手可及的地方。他的葬礼上,曾经宾客盈门,如今只来了寥寥数人。

最后一位客人从天涯海角赶来,不知道宴会早已收场。

而菲兹杰拉德,也被自己的梦想透支。这个来自美国中部小城的文学天才,最终被这种放纵的生活压垮,死于贫病交加,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在他的生前没有给他带来丰厚的收入,却让他在死后享誉海内外,同时也奠定了这本书本身在世界文坛的不朽地位,这也一定是菲兹杰拉德第一次拿起笔写作时,就渴望的那个结果,用句当下时髦的词来讲,这叫初心。

他一定是觉得已经失去了往日那个温暖的世界,为了一个梦想空守了太久,付出了太高的代价。

所谓人生最悲壮的时刻,就是在最接近梦想的地方看到了它破碎的样子。盖茨比去世,逐梦的“小镇青年”尼克回到故乡,而菲兹杰拉德却明白自己只能选择成为盖茨比,尽管那注定了是一种毁灭。

盖茨比一生的信念就寄托在这盏绿灯上,这个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逐渐远去的极乐未来。它曾经从我们身边溜走,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手臂伸得更远——总有一个美好的清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行,逆水行舟,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事情,就是始终让你觉得还有希望。

去年仲夏,接连读了两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着实一番感慨。前些天因为看《晓松奇谈》,高晓松评价菲兹杰拉德,一生只写美文,文采华丽,而内容不够深刻,因此一生成就不及海明威,所以海明威拿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菲兹杰拉德没有拿云云。高晓松之前的说法我都可以接受,可是这一论断,我万分不能同意。如果单纯以是否拿过诺贝尔文学奖来评价一个作家是否伟大,这种价值标准真的十分可笑。在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上,有些人确实因为拿了奖而伟大,可也有些人是因为拿了奖而让诺奖显得伟大。至于说没拿到奖的伟大作家,更是大有人在。首先博尔赫斯就足够打诺贝尔文学奖的脸,更别提还在“万年陪跑”的村上春树(不过村上先生还‘年轻’,还有机会)。如果仅仅是因为菲兹杰拉德作了一辈子的畅销书作者,就随便看低菲氏作品的价值。我只能说,大清乾隆年间也有一本畅销书,这本书文辞优美 ,从皇帝到庶民无不热衷于这本书,而且在接下来的两百多年中,这本书也一直长盛不衰,但是没有人敢说这本书或者这本书的作者一辈子只会写美文,深度不够。想必你也猜的出来,这本书叫作《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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