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当过原告,也没有当过被告的经历,请不要说你知法懂法,如果只是读过一些法律条文就说你知法懂法,就说法律是公平的等等等等,我说你是纸上谈兵的幼稚与天真!是染上了幻想症的毛病,这样说还不算是最难听的。
有句台词是:你说你公道,我说我公道,公道不公道,自有天知道;又说公道自在人心。若论法律是否公平公正,取决于玩法者的心态和良知。自古真正肆意践踏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者并非原被告双方,而是那些真正执行法律的人,执法人如丧失道德、公心与做人最基本的良知,是法律的尴尬与悲哀,更是人民和社会的不幸。
2017年5月14日上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场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人身伤害系列案件之追索劳动报酬情节,在经历了曲折生死磨难后正式开庭审理。
原告建筑民工代表钟小茂激愤陈词:国家«劳动法»、«刑法»、«民法通则»,以及与劳动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主观和客观理由恶意拒付民工工资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工程承包人章开洪和发包人盛捷建设有限公司,二被告藐视、和践踏法律的尊严、欺骗用工、恶意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且造成原告重大人身伤害,应当为自己的恶劣行为负责。
原告继续控诉:被告人盛捷公司作为工程项目发包方,对属下挂靠人章开洪承包资格的审定甄别有重大失误,且监督制约泛滥,导致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理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面对昭昭法理,原审法官居然瞒天过海、勾结被告、有法不依,是有意庇护流氓企业,助长放纵违法犯罪的敛财邪气,还是挟法糊弄弱势公民。
原告称:被告人事前承诺施工任务完成就付款,年前结清工资,可是事情做完了他就千方百计地耍赖,大家要回家过年一分钱都不付,让我无法与大家交代,只好在大年夜之前去死。
法官问盛揵公司代理律师:原告起诉书中的那个某建伟是你方什么人?
律师答:是老板,董事会执行主席。
好高的身份哟!如果是联合国主席那还了得?就因为他是主席,本案中丝毫没有提及他有什么责任,结论是:民工与他不存在法定劳务关系。权钱大于法的精典实例一览无余,它竟然是那么的丑恶,那么的邪恶……
2005年国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和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七万元是我们十多位民工天经地义的血汗钱,无论二被告人以任何借口想赖掉,都将是不得善终的,赖的时间越久,付出的代价也将更沉重。这桩官司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就是死到中南海门口也要讨个公道。
没有进过法庭,你知道什么是法律?你知道法律在被什么人怎样运用?你知道法律有多么脆弱?你知道高坐国徽之下的人有多么卑鄙无耻?你又怎能知道他们是怎样与律师狼狈为奸?你且能知道律师是多么肮脏?它的嘴脸有多么丑陋?你且能知道那些冤假错案是怎样罗织媾合出来的?
历经六十多年精心打造,执法机构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它就是一个镀上法律金色的赚钱工具,律师根本不是正义之剑,是他们赚钱的“托”!
法律是人定的,有些事明明可以用法律固定下来,可制法人却有意不制定法律,实际操作中一些执法人就以法制不够健全为由肆意发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化到最后再给你来个久拖不决,拖得你精皮力尽,拖到天荒地老让你主动退让或者放弃。
如果你希望法律真的能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你是作梦!他都保护没钱人的利益,他们的银子从哪儿来呀,他们坐在摊位上喝西北风去?
人权、生命权只是几个中文方块字而已,千万别当真。本案中,法庭庭长和审判员以年关看望原告病情为借口上门软硬兼施,居然要求原告不要太较真。她说:“你这样让我们工作很难做的,中国人太多了,你死了还不是白死!”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清楚不了糊涂了,糊涂的判决结果出来了,移交到执行局,又是没完没了的拖着,并且明明白白地说:我们又不是公安机关,又没有抓人的权力,找不到人我们又没办法,你去把人找到再通知我们,我们就去执行。
到最后人找到了,被告人同意付工资了,这时候执行局又给你来个协商解决,讨价还价,本来判决五万,最后协商由原告再退让一步,三万元成交结案,不同意你别怪我执行不力,而且当着被执行人的面说他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不是公然践踏法律的判决结果,纵容庇护违法又是什么?
这不是做生意又是什么?法律的尊严在哪里?可信度有几斤?其威信有几两?这种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有必要装腔作势地用天平秆来称吗?
法律天平的支点是人心,有公心的人可以用它称出公平公正,无心的人用它称出的是肮脏良知耻辱的份量。
六十多年前,老蒋不就是因为这样的黑心秤泛滥成灾而导致华厦坍塌、而导致亡党亡国的吗!法律不是过家家的儿戏,不能任由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儿来把玩,更不能被权钱所束缚,否则那不仅仅是法律的尴尬、人民的不幸,更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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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说得好👍让我们共同为推进法制进程与执法力度而努力吧。
谢谢评论,正能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担当,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与保保障,希望每个有正义感的国人勇敢的与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目无法理的邪恶势力作斗争,无情地批判揭露它们,铲除它们,以保我中华五千年之华厦无恙、保我共和制度无恙、保您和家人无恙。
老师早上好!
👍👍👍谢谢评论。“法”乃国之根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纵容包疪、执法犯法、是祸国殃民的第一等犯罪……
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