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与优享话题夺宝计划,话题“文学影视”。
![](https://img.haomeiwen.com/i11863024/c5b079cd34198069.jpg)
文图/山弥
发妖的厉害之处在于头发:长可及三千丈,细可比绣花针,茂如草,韧如丝,无孔不入,无坚不摧。
躯体、四肢,发妖是没有的。只有一个头颅,为长发披覆,深藏在其中的脸面终年不见日光,比雪色更要柔润,比荔瓤更要莹滑,可惜没有五官,光溜溜的,像剥了壳的蛋。
发妖以发为眼,堪长堪短,能观六路,能览八方。从微小的隙穴潜入人家,浑无声息,混迹阴暗与尘灰中。人们纵使瞧见,也只当是三两根发丝罢了,哪知道一行一动,皆已在妖怪的窥伺之列。
发妖以发为鼻,嗅觉尤其敏锐,因为猎物都散发着特殊的气味,比起眼睛,更适合用鼻子寻找。
发妖以发为耳,像飘游的蛛丝,随风而走,沾惹流言。有猎物的地方就有流言,有流言就能瞄准最好的猎物,风捎来的声音都落在他们耳里,他们知道许多秘密。
发妖以发为口,饿极了什么都吃:猪犬、牛羊、老鼠、苍蝇、壁虎……但比起那些,还是人最好吃。发丝虽细如蚊虫口器,却可以扎进皮肉,撬开脑壳,刺穿骸骨……他们不吃肉,只吸食脑浆、血液和骨髓。
发妖以发为手,柔韧灵活,能牢牢攀附住任何东西,擅于厮缠裹束。那些手看则绵软,实则力大异常,人被缠上之后,有的被窒死,有的被勒断脖子,有的被活生生地绞碎。但发妖极少会绞杀猎物,他们只喜吃鲜活的东西。
发妖以发为腿,密密麻麻,在地面蠕动,在水里伸缩,比毒蛇还要迅猛,比章鱼还要獧捷。他们亦会弹跳,那些腿同时蹬地,便能把自己像弹丸一样投射出去,若去得高远了,落下时腿足在空里支张开,就变得轻飘飘的,宛如巨大的水母。
白天发妖蜷缩在阴湿的暗处,遣眼鼻耳朵在外探风,到夜间就倾巢出动。他们遍身散发戾气,常一动不动地悬在路中,扮作鬼魂骇人。也挂于树梢,伪装成朽烂的女萝,有路人经过时,一身器官便蠢蠢而动,掂量起那腔中之血、骨中之髓的滋味来。发妖若浮在水上,就像团黑漆漆的藻,往往撑船的拿桨一捞,便倏地没了踪影。
与诸多妖怪一样,发妖喜欢吃人。但并非所有的人都符合他们口味,相反除了当官的以外,大多人的味道,食来也只比鼠物略佳。
而为官者,气味虽各有不同,却多半能远超庶人,令发妖欣喜垂涎。
譬如那位喜食河鲜的宋知县罢,餐餐不离鲜虾鱼脍,又颇喜小酌,还由此创出了一道名肴,取名“千秋醉”。
“千秋醉”做法颇为讲究,需用白虾紫蟹,去其壳取其肉,以紫晶杵细捣成糜,注野雉蛋清拌匀,封入百年蓝尾琉璃坛;鳜鱼鲈鱼,取其腹上最肥美处,以翡翠杵细捣成糜,注百花蜜露拌匀,封入百年桑落碧玉坛;苍蛇绿蛙,剥其皮拆其骨,以黄玉杵细捣成糜,注水晶燕窝拌匀,封入百年南烛玛瑙坛。置于阴凉干燥处,三载以上,方可着人开坛取肉。
坛子启封之时,便似有灵光一闪,继而只闻异香扑鼻,中人欲醉。那些食材浸泡酒中,年数愈长,滋味愈佳,颜色也愈是剔透好看,取出后一同置入百年老龟甲中,以玉筷细细拌匀,直拌到甲上肉糜尽放出宝光璀璨之色,倾出,以三色莲瓣包裹。裹好的都有水饺大小,玲珑通明,盛放在各色龙鱼鳞上,即时便可拿玉筷夹来吃了。
吃这“千秋醉”,还少不了一味佐料——普通的酱醋油盐,只会坏了菜肴美味,须得捕来一种名为“华胥”的深海之蚌,取肉风干后磨成细粉,加三色莲子烹煮,渐煮成的晶莹粘稠之物,即是“华胥浆”。用“华胥浆”佐“千秋醉”,方能品足那十二分的滋味。
华胥蚌颇为稀少,且不是江河中物,在大海深处方得寻觅。蚌壳五色,含有剧毒,常人沾肤即死,捕捞起来极为危险。每年因寻蚌而死的渔民便有不少,侥幸归来的人里,有斩获的也不过寥寥数几,其中更只有个别经验老道者,方懂得如何撬蚌取肉,宋知县长年向他们征收。这菜肴精工细制,历时漫长,府中人时时就在征蚌觅酒、捣肉埋坛,以供随时取用。为“千秋醉”长年滋养的宋大人满身异香:香的血,香的肉,香的髓,香的骸……那发妖只闻上一闻,便带了七分醉,享用时颠生倒死,如在梦中。自此她便有了名字,叫作“如梦”。
再说那位林尚书,喜食空中之禽、陆上之兽,所创“百兽欢”,人闻香而津生满口,食味而举袖起舞,此后再品百味珍馐,皆同嚼蜡。
菜名叫“百兽欢”,食材里果真有百种兽:猩唇猴脑、消熊栈鹿、白虎之睛、紫驼之峰……每味制法皆不相同,工序比起宋知县的“千秋醉”,不知要精细繁复多少。这些菜肴平日除了林尚书,还供家中豢养的天狗所用。
天狗是罕兽,性情凶狠,虎豹豺狼见之辟易,然而一身血肉鲜美异常,林尚书掷千金以求。
要想制服天狗,必得身怀绝技,普通猎户进入深山,寻不着还罢,若不小心寻着了,定是有命去无命归。去多少也是一样,再勇猛也是一样。只有一家姓参的猎户,祖上便开始钻研天狗——原来历代都是有老爷垂涎天狗肉的,且给的犒赏都极为丰厚,虽知会有性命之虞,猎人们却少有不动心的。数参氏最有恒心,数代人只专天狗之事,累下经验皆不与外人道,终是摸透了天狗的习性——巢穴可能隐匿何处;常食何种山禽走兽;几时眠,几时起;幼兽几岁成年,几季寻偶;雌兽怀胎几月,如何哺子……一清二楚。他们斗不过成年天狗,却有秘法将其引开,深入穴中盗取幼兽,犹能全身而退。
天狗脸像狸猫,身体像犬,白首,长尾,颈背两侧生有鬃毛,状如两翼,满月之夜能飞。成年天狗的身型比虎稍大,幼时却极孱弱,形同狸崽,爪秃齿软,凶悍却难伤人。林尚书以人乳喂养幼兽,断乳后饲以熟食,那些天狗被数不尽的山珍海味驯养得娇贵万分,一日不食珍馐,便要寡欢而亡。本就上佳的皮肉被喂出了千种鲜、百种味,逢年过节才取来做那“百兽欢”。
天狗的宰杀之法,与寻常牲畜亦有不同,须得停止喂食,使之扑嚎翻滚一日一夜,身心挂念佳肴而死,方能引出肉中那十二分的滋味。此后去毛及五脏,以金刀片肉,大小薄厚皆要相同,厘毫不能差。取来五百年以上的老坛,倾光酒液,灌进醍醐酥酪,再置黑白红三色真珠,再置黄绿蓝三色玉髓,再置肉片,再淋百鸟脑浆,再洒百味香料,封坛以文火细细焖制,直至香盈满府,人皆掩口吞津,可停火开坛。
莫说发妖,便是着了风寒、鼻塞流涕之人,都能远远地嗅见林尚书的那股血肉香,时间长了,禁不住还要手舞足蹈,心生欢喜。若他不是尚书大人,只怕早已被人宰来吃了。
林尚书府上不似宋知县的那般好进,那天狗是辟邪去凶之兽,鬼怪见了无不忌惮,所幸被养得只知吃喝,兽性全无,灵性也大不及从前了。加上如梦自从吃了宋知县,周身盈满一股醉生梦死之气,天狗们每每嗅见,只当又有吃的,“榴榴”地在笼中欢鸣不停。
即便如此,身在林府之中,她仍会战栗不止,竟日里忽而热,忽而冷,瘫软着没有力气。但一吃起林尚书,她即刻心生欢愉,目中如见百兽欢腾,百鸟朝凤;耳中如有丝竹交响,弦籁狂澜。她亦跟着靡靡地摇摆起来,似想鼓乐吹笙,和歌而舞。那时,她连天狗都不怕了,恍惚间只觉得身在万丈红尘,三千弱水,端的是纸醉金迷,极乐无涯……自此她有了第二个个名字,叫作“倾欢”。
韩太傅喜食清淡,与宋林二人皆不同。他不主张用过多的荤腥,认为烹制菜肴应结合药理,以求养身。他的“神农晤”就极为养生。
韩太傅为官清廉,虽欲养身,但不愿随奢靡之风,故而佐料只取人参鹿茸、雪莲虫草、天麻贝母、麝香牛黄等普通药草百余味,汤底只有千年何首乌二株长年慢熬,唯有主料略微费心,须要以“群仙露”喂养三种荤物。
这三种荤物,一是天上飞的鸟,二是陆上行的鼠,三是水里游的鱼。
鸟是当扈鸟,身型与野雉相差无几,顶有朱冠,尾有长翎,通身羽色鲜亮,两翅纤缛但不能飞,颈项上生有七彩髯须,绚烂流光,以之代替双翼飞翔。鼠是耳鼠,或灰或棕,长得像兔子又像鼠,尾巴极长,耳朵奇大,能鼓而飞,故而又叫飞生鸟。鱼是冉遗鱼,通体苍青,只有腹部绯红,鱼身蛇首,鳍如短翼,长着六条腿足,却不会行走。
当扈取翅肉,肉苦,但奇香扑鼻,长食能使人目及千里。耳鼠取耳骨和头肉,骨软而香脆,肉鲜滑肥美,长食使人百毒不侵。冉遗鱼取腹肉,肉入口微酸,入喉甘甜,入腹辛辣,长食使人御风能行。这一鸟,一兽,一鱼,也都如天狗一般罕见,性情还更为乖戾,难以捕捉。清明如韩太傅,断不会以此扰民,只是从各地进贡入朝的珍奇,皇帝每每要赏,他只提这几样罢了。
这些野物实难家养,一入笼中便不眠不食,乃至气绝。韩太傅多方问道,才配制出“群仙露”,以之安其性,延其命。
要制“群仙露”,必先与女子服用药膳。药膳共有一百种,女子共有一百名,皆须为纯阴之体,每人服一种,经年累月,朝夕不断。这百种药膳,原料亦是普通,匹配之方却极为讲究,制法更是精练万分,工序比起林尚书的“百兽欢”,不知要精细繁复多少。韩太傅事事亲为:亲笔写方,亲手抓药,亲临指导煎药熬膳。他除了精通药理,还颇喜求仙问道,因而结识了许多道法高妙之人,得传许多仙方。其中就有这百膳之方。那些女子长年服食,滋身养气,个个变得清丽如仙。她们中有的耳聪,有的目明,有的齿香如花,有的声如百灵,有的身轻如燕,有的气长如鲸,有的心生七窍,有的骨成白玉……只因一人仅可服养一味,故而才要这诸多女子,且只有纯阴女体方能汲取其中之精华,而精华萃于血液——“群仙露”就是这些女子的血,据方士所言,这百种血液有着诸般神奇之效,要镇住异兽的气性,实属轻易。
果然闻见了“群仙”血气,鸟鼠鱼逐一安定下来,并摆尾俯首,开始吞吐饮啄。韩太傅故此保全了食材,可随时取用。菜肴也只有得过“群仙露”的滋养,方能发挥那十二分的神效。
三种荤物从宰杀至取肉,都与普通人家杀鸡宰鱼无异,所用刀具砧板皆为寻常,剁下之肉大小相若、薄厚均匀即可,家丁们无不感念韩太傅的体恤。韩太傅家中还有一件宝物,乃方士所赠,是上古时传下的一件食器,据说原为神农所用,人称“神农盅”。以“神农盅”盛水,水能化为药酒;以“神农盅”盛饭,饭比参茸更补。肉置于“神农盅”内,加佐料,注何首乌汤,小火细煎即可。这“神农盅”里煎出的“神农晤”,既有腥苦之气,又含芳香之韵,滋味十分奇特。
当扈、耳鼠与冉遗皆是御凶之物,且本性未失,倾欢差点丧命于太傅府中。所幸她吃了林尚书,体上尽是天狗气味,能迷惑异兽,待它们终于辨出是个发妖时,她已然在府邸深处凶态毕现,将韩太傅整个儿裹得严实了。
吃了韩太傅,她顿觉一股清气充盈于体——其中不光有“神农晤”的气,亦有韩太傅的气——似有清风生于两腋,正将她托入云雾之中,悠游腾挪,飘然若仙。此后她又有了一个名字,叫作“欲仙”。
欲仙此刻在想的,是大多发妖都不会去想的一个问题,即是能不能吃掉皇帝的问题。发妖自古以权贵百官为食,却从未听说过有谁要吃皇帝。唯独欲仙觉得,官愈大愈是好吃,皇帝既是统御天下官员的人,比所有的官都大,也理应比所有的官都好吃。她觉得自己想得极是,越想越想去吃掉皇帝。但那皇帝的住处,无疑最是凶险,皇宫里的活物,也绝不似天狗、当扈、耳鼠或冉遗鱼这般易与。不过最可怕的,却非什么活物,而是张天师书的符,布的阵。
那人姓张名天师,是保护皇帝的法师,是最可怕的道士。他的官很大,虽没有品级,人们只喊他法师,但却在万人之上。所以他理应是极好吃的,每个发妖都做过吃掉他的梦。他画的符咒布满宫墙,妖怪们莫说是要进去,稍稍靠近一些,便有被烧成飞灰的危险。
但也许欲仙进得去。
欲仙的发根里,藏有一颗破碎的神珠……虽不明了底细,却知是九尾狐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衔来的。老君率了上万天兵驾云缉捕,厮打得天翻地覆,雷云都落了下来,烧去许多山林。
狐狸终是被捉了,然而被撬开的狐嘴里,只见得一口森森的獠齿,哪里还有什么神珠?
原来珠子早已被九尾纳入腹腔,打斗中恰恰被一支金箭洞穿,连带着热血从腰际破出,一并堕下了云层。彼时激斗正酣,神仙们竟是谁也没有瞧见。他们更没有瞧见那箭矢落到凡间,犹有余劲,“噗”地射中了一只发妖。
那自然便是欲仙。她正在手忙脚乱地躲避漫天扑洒下来的雷火、兵刃、盔甲、尸骸……陡见一支金光熠熠的长矢正对着自己飞来,镝尖还串着个圆溜溜的东西,她举发一拦,卸去大半劲力,箭矢陷入了乌蓬蓬的乱发,神珠也终于砰然碎裂,化作了一堆齑粉。
她慢慢将金箭拔出。那堆粉末,却依稀知道是了不得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掖藏了起来。
真正意识到这堆粉末的厉害,是在数日后的一个清晨。几夜觅食未果,欲仙没什么力气,正准备爬回她日间蛰身的老树洞。怎想发梢一动,嗅见了张天师的味道,瞬间已在咫尺。欲仙骇极了,痴呆呆伏在路中,竟而不知闪避,他却看作是一摊烂泥,无动于衷地跨了过去,一身的法器符箓,都未能伤她分毫。事后她便在想,她应当去吃皇帝。
出于对皇宫经久的畏惧,欲仙犹自迟疑,直到左近一带的发妖悉数闻风赶来。发妖之间不光团结,且不怀私心和秘密,欲仙正觉得烦恼,逢一个发妖,便说一遍神珠的事,自是一传十,十传百。得知了欲仙的野心,发妖们震惊钦佩不已,本想随她同去,又怕把那些珠屑平分到每个发妖的头上,神力会因此减弱。所幸受了同伴的鼓舞,欲仙渐渐也壮足了胆子,最终决意独去。
果然皇宫里已经没有能伤害到她的东西了,但她仍然十分谨慎。白天她潜于水底,或埋于土下,或蛰于井中,或藏于树洞,有时也躲在床底、衣柜、房梁……但就算不躲,这里无人的宫殿和角落也多不胜数。
她观察两日,知道皇帝刚足而立之年,面若冠玉,后宫有佳丽无数,他唯独宠爱一个德妃。那德妃生得一双杏眼,两片桃腮,蛾眉螓首,樱唇瑶鼻;肌肤如雪那般白,皓腕如月那般明,乌丝如檀那般黑,身形如珠那般润。无怪可以独秀宫闱,让帝王折腰。
皇帝与她成日腻在一处,欲仙苦等了多日,方才寻着空子。那时德妃正在沐浴,皇帝自也脱了龙袍,准备一道下水,怎料有个田侍郎请求觐见,连道有要事相禀,生生扰了两人的兴致。
德妃便在池里等着皇帝。那是个可供所有嫔妃一道下水的大汤池,纯金锻制,嵌以彩珠玛瑙,池中水呈乳白色,腾腾地蒸着热气,正是人乳。
德妃渐渐地觉得有些困倦,忍不住已眯起了亮盈盈的杏眼,忽然瞥见前方的水面下,隐约似有一团黑色的物什,摇摇摆摆,绰然地浮沉着。待要细看,那黑影却陡地一缩一张,像条丑怪的乌贼往她胸前喷了一记,霎时间整池的汤水都翻起了墨黑。她吓蒙了,一时竟忘了喊叫,任那喷薄而来的万道乌丝,将她缠成个密密的茧子,只露了脸在外边。
那一团黑物从水里升了上来,就悬在她的面前,黑魆魆,圆滚滚,她瞪着眼,见那些不知是头发还是泥藻的东西,竟像是活的,一层层地往两边退去,最终托出颗白生生的人头——没有脸。
德妃的嘴巴张得巨大,下颏像是要脱臼似的,发出“咯咯咯”的声响。她细细的嗓子里,粉红色肉壁不住地颤动着,似在酝酿一声尖叫……欲仙不再迟疑,把自己缩成个核桃大小,钻进了她的咽喉,后面头发一股脑儿跟着,黑烟般滑溜了进去。
像这般附于人身,实在是难得之举——人的身体蠢笨异常,像结了几十斤的锈尘在上面,控御起来非但困难,还会折损妖力。但是出于某种天性,发妖在猎食之前,必得先观察猎物,等熟知了他们的饮食之道,才能够怀着莫大的喜悦进食。若遇上了非同凡响的猎物,则恨不能与之同吃同住,此时与他们关系最亲密的人,往往便成了发妖的容器。
欲仙在此之前,都不曾有过附身的经历,因为在她眼里,就算那韩太傅也不过是个凡物——她一心想吃的只有皇帝。
皇帝很快回来了,换了副急不可耐的嘴脸,和衣便跳将下来,捉了她直往水下去。她自是不畏水的,可没有想到德妃的身体极不耐痒,那一双在腰间腋下不住伺弄的指掌,就变得尤为可怕。扑打着尖叫着,水花四溅,他们像一对来回逗戏的鸳鸯。
有一件事令她在意,就是皇帝总叫她“玉脂”。发妖的名字可以有许多,这要看他们吃掉过多少值得纪念的猎物,吃掉一个,得一个名字,像漂亮的功勋。可如今她还没有吃掉皇帝,便有了这个新名字,每每皇帝唤着“玉脂”,她总是发呆,还以为在叫着旁人呢。
皇帝吃的东西,比玉脂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原来每一位御厨都比大官聪明,御膳的制法,旁人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玉脂很想知道是怎么做的,可皇帝一刻也不让她离开身边,他挨得她那么近,害得她都不敢放眼睛出去看,即使顿顿吃在嘴里,也吃不出由来底细,很多时候甚至连主料都难以识别。
更令她头疼的,是帝王家用饭的讲究。各色琳琅的食器,数之不尽,看着便已眼花缭乱,哪里还能将那些繁复的用法逐一记全?就算是一副普通的碗筷,她也丝毫不觉易与,反反复复地取食送进嘴里,用齿嚼,用舌品,还要经过异常缓慢的吞咽——她许多次被食器弄伤,许多次嚼到舌头,许多次差点噎死。皇帝以为是菜肴出了问题,是宫人伺候不周,每每便会有一大批人因此丧命。
玉脂感到歉疚极了,虽不是她喜欢的食物,可是白白浪费了多么可惜,宫外还有那么多发妖饿着,等着她吃完皇帝,带回些娘娘大臣给他们享用。发妖的口粮总是不够的,且现在大官府里都请了法师,愈发难进,一个不慎便要赔上性命。许多发妖长久都未吃到像样的东西了,御厨和宫人都是吃皇帝剩饭的,怎么也该比外头的庶民来得美味。
宫中佳丽、朝中大臣平日也都争相向皇帝献食,虽说不比御厨做的,却也五花八门,各有不俗风味。就如从前宋知县的“千秋醉”,林尚书的“百兽欢”,韩太傅的“神农晤”,皇帝吃了不知有多少回。若拿佳肴博了皇帝欢心,升官发财也就指日可待了。
皇帝亦常以御制美食分赏嫔妃、班赐群臣,只是这些娘娘大臣们,也并不比玉脂高明,时常吃到腹中都不知其为何物,细尝慢品、苦苦寻思,最终也多半无果。玉脂不由想,御厨的秘技若肯外传,官员们的味道大概也不至与皇帝的悬殊万里了。
皇帝并非时刻都在想吃的,不像外面的人把吃的看得那么重,他还有许多别的事要做,比如与玉脂弹琴下棋、吟诗作画。他自觉是个雅人,可玉脂就麻烦了,即便她表示不感兴趣,那皇帝仍会自顾自地吹拉弹唱,描她的画像,吟关于她的诗。玉脂心里可不耐烦,偏偏还要装得特别高兴,每当这时,她都想立刻吃了他。然而习惯以后,便觉得他唱得也不是那么难听,甚至渐渐连她也略懂了音律,学得几样乐器——琴弦是独角兽的尾巴做的,鼓面是夔牛皮做的,胡乱击弹几下,皇帝便大声赞好,并要鹿蜀来伴歌。鹿蜀生得像马,周身却布满绚丽虎纹,颈上披着白雪,尾上挂着烧红的云霞,疾奔如闪电,声出若天籁。玉脂时常听它唱歌,抚摸它漂亮的皮毛,为它梳理,它很温顺。后来有一天,皇帝着人给她制了一件虎皮披肩,她披在身上光华夺目,晃了所有人的眼。不识的真以为是虎皮,只有她一看便知,是那只鹿蜀。皇帝说披了它的皮毛,可以保儿孙满堂,玉脂撇撇嘴,心想他不久就要被吃了,她离开后这个肉身也必定死了,还有谁来给他生个儿孙满堂呢?
皇帝还喜欢搜罗奇珍异宝,每月月初,必有浩浩荡荡的进贡队从各地前来,献上珍宝。他和玉脂几日几夜地挑拣过目,一个库堆满了,两个库堆满了,反正空置的楼台宫阙多不胜数,皇帝也正要再造。现下这皇宫里,遍地铺满了绫罗珠玉,行路都需仔细不要滑倒,而她竟十分喜欢那踏碎珠玉的感觉,也喜欢皇帝不时给她献的宝。有一回他带给她两只毛茸茸的老鼠,一红一白,问她喜欢哪一只。那鼠的毛又细又长,看上去蓬松扎人,摸起来却异常柔滑。她怎能不知这是火光兽,他必是又打算剥下皮毛来,给她裁衣做裳。皇帝被看穿了,直夸她聪颖过人,果然制了两件火浣衣,红的像一团妖娆的火焰,白的像回风旋舞的雪,她穿着步入夜中,再玲珑的灯盏瞬间也都失了颜色。他们还养了几条珠鳖鱼,那鱼扁扁的,形状像人的肺叶,四只眼睛在背上挤作一堆,和冉遗鱼一样长着六条软趴趴的腿,模样要多怪有多怪。在它们的腿上,生满了各种颜色的疙瘩,像癞蛤蟆凹凸不平的皮,但那些疙瘩里,并无毒液,都裹着比“鲛泪”更名贵的珠。皇帝最喜欢捉她的手,让那玉葱细指,拈一枚梨花小针,去刺珠鳖鱼腿上的囊。那些囊一刺即破,发出响亮的“啪”的声响,从里边流出面条一样白花花的脓水,囊就瘪去一点,再伸指过去一挤,就会“啵”地弹出一粒珠子,在空里曳出一道流光四溢的虹。每当这时,便会飞来一群五彩的翳鸟,争相啄食这些虹。吃了彩虹,它们的羽色变得更为绚亮,眼睛发出更为璀璨的光芒,皇帝命人剥下那些眼珠来,用花蜜一润,便凝成了一种名为“翳珀”的珍宝,那可比珠鳖鱼的珠更要稀罕了。
皇帝还喜欢看杂耍,宫人伶人的表演看腻了,就招来嫔妃与朝臣。这皇帝极是开明,不用下面人愁眉苦脸来揣摩他的喜好,他自有数不清的主张。譬如那一日,他问朝中最为肥胖的田侍郎,敢不敢来比吃。田侍郎向来自负食量大胃口好,岂有不敢的道理?皇帝便命人摆上两席巴豆,说不光要吃得多,半途还不准出恭。田侍郎的脸色顿时像吞了苍蝇一般难看,但转念一想,自己虽则能吃,却向来不易消化,只要等对手先败便好。于是面露微笑,欣然而应。怎料等太监敲响了铜锣,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舔食巴豆的,却是一头巨兽。那兽似狮又似麒麟,细看下头脸像龙,皮毛翠绿,十分轩昂威武。它看起来心不在焉,巨大的舌头懒洋洋地卷来动去,实际吃得比田侍郎不知快了多少。田侍郎整颗脑袋都埋进了箩筐,两手并用,狼吞虎咽,恨不能将腿都提上桌来,只怕要输给一头畜生。比着比着,就见他满头大汗,面色忽而发白,忽而铁青,忽而又涨得通红,终于在一声怪异的巨响中,连滚带爬地冲出了门去。堂下一阵难言的异臭,嫔妃大臣们纷纷蹙眉掩鼻,皇帝却坐在高高的龙椅上,搂着玉脂哈哈大笑。他身旁的金丝笼里养了只三头六尾的鵸鵌鸟,张着乌鸦般的大嘴,朝天仰直了脖子,也哈哈大笑。众人便也随着哈哈大笑。笑完了,一位大眼睛的妃子瞅着那兽娇滴滴地道:“皇上,它怎的这般能吃,莫非平素便以巴豆为食么?”皇帝一听,不禁又笑:“这是貔貅。”堂下愈发哄笑难已,此次却是谁都笑得真心实意——谁不知那貔貅有口无肛只进不出,难为田侍郎敢与它比吃。
皇帝还喜欢打仗,常不惜龙体御驾亲征,率铁骑征战四海。打仗也要带上玉脂,两人一骑,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皇帝喜欢打长人国,长人国人身高都有二十余丈,肉硬扎得像石,刀枪难入,一脚便把皇帝的士兵踩得稀烂。皇帝和玉脂骑着飞廉鸟,高高飞在那些人的头顶,玉脂手里握一张轻飘飘的小弓,搭着精致的小箭——弓是用穷奇皮裹的,箭用驳角磨成——轻轻射进长人们巨大的脑袋,他们就死了。皇帝喜欢打厌火国,厌火国人黑得像炭,猴一样唧唧喳喳上蹿下跳。他们从嘴里喷火,胯下骑的黑犬叫作“锅斗”,也擅喷火。一旦打起来,战场上火光冲天,烈焰飞腾,许多人顷刻间就被烧成了飞灰。皇帝和玉脂骑着水麒麟,非但不畏火,还放水把厌火国冲得七零八落,那些人不会凫水,没扑腾几下就死了。皇帝喜欢打翼民国,翼民国人形容枯瘦,肤色碧青,发白如雪,背上生着一双鸟翼,鼻下长着尖尖的鸟嘴。他们还有一对鸟爪,尖利如刀,把皇帝的士兵连人带马抓到空中,撕得粉碎。可他们最多只能离地三四丈,远不及能在高空翱翔的猛禽飞廉,皇帝从高空抛下醉蛛织的大网,被蛛丝沾身的翼民皆抵受不住,被麻得晕乎乎的,接二连三坠到了地上。皇帝不杀他们,把他们捉进笼里,饲养着玩赏。他还养了穿胸国的人,穿胸国人胸口都有个骇人的大洞,他先叫锅斗往洞周喷火,再叫小人国的来比赛钻火洞。他还养了长臂国的人,长臂国人手臂都有二丈来长,皇帝下令蒙住他们的眼睛,让他们伸手入河,比赛捉鳄。他还养了鬼国的人,鬼国人与发妖一样,喜在白昼蛰伏,在夜间活动,他挑选其中貌美体洁的少女,令她们盛装施粉,彻夜手捧香炉巨烛侍立,做了香奴、烛奴。他还养了聂耳国的人,聂耳国人耳朵奇长,垂及腰际,食来比耳鼠之耳更为香脆……
比这些更有意思的是妃子争宠,全因为妒煞了玉脂,竟日里有奇绝伎俩明来暗去,皇帝掂量着有趣,玉脂看得也有趣,只觉这后宫百戏一出出,竟胜过欻忽婆候之伎。其实人人心底通明,这皇帝一贯都是分外专情的——当年因深爱的皇后病死,悲恸难抑之下,竟有三年不临后宫。三年后,总算宠幸了一位才华惊艳的姚婕妤,却不想连她也患病身亡。继而是何贤妃,何贤妃死了,换作曹淑妃,曹淑妃死了,换作林贵妃,林贵妃死了,才有了如今这位集万千宠爱的玉德妃。只有德妃死了她们才有机会,因而从各个渠道下给她的毒药,也渐渐由头晕腹痛之药,变作了见血封喉之药。这些女子本无缚鸡之力,可必要时,身手竟也能胜似鬼魅。
幸而毒药奈何不了玉脂,她知道在她把皇帝吃掉之前,她们是不会有机会了,等皇帝死掉以后,不知够不够她们每人分一点肉末。
那么,什么时候来吃皇帝呢?玉脂愣住了。其实她该想的是——何以至今仍未吃掉皇帝。
她这才惊觉来到皇宫已近一年了,观察猎物顶多也只需十天半个月。为了习惯这具身体,为了窥觑御膳之方,她竟不知不觉把要吃他的事儿给忘了!她心想这可糟了,其他发妖必定以为她是凶多吉少了,也说不定他们都已经饿死,或不小心死在法师的阵术里了……愈想愈是惊惧,身旁的男人仍在拿御膳弄龟逗鸟,她盻瞪着眼睛,蓦然间杀机大起,当即便要吃了他。
想到他就要死了,她心里突然有些不舒坦。
享用他是多么痛快多么值得期待的事情,可一想到吃掉了就没有了,她心里就不舒坦。
但这并不会改变要吃掉他的决心。
几缕乌丝轻悄悄地攀上了皇帝的脊背,皇帝忽而转过脸来,笑眯眯地对她道:“今日是爱妃寿辰,朕专为你准备了一道妙膳。”
寿辰?她怎么不知道?喔,对了,是这个德妃的寿辰。难怪近日都不常和她黏一块儿了,原来背地里偷偷在备礼物,玉脂眼睛亮了亮,会是什么妙膳呢?一定是她想不到的吧?她眼睛笑得弯弯的。
今天戏班子一早就开演了,皇宫里各处都比平日热闹繁华,流水席一刻未断,皇帝也已经逗她笑了一天。适才嫔妃大臣们都来向她献礼,一个个脸上笑得像吃了蜜糖一样甜,口中道着“娘娘福寿无疆呀”,煞是古怪。原来都是为了给她贺寿啊,她有些喜滋滋的。皇帝叫她暂且少吃些,待晚宴结束,便带她去尝那道非同一般的菜肴。她点点头,决定吃完那顿再吃他。
这一道菜,却是谁都无福同享,晚宴后众人避退,皇帝亲自挑一盏小灯,携她的手,也不乘辇,也不叫人伺候,慢悠悠地与她一起踱到了御花园后。
这里原有许多宫殿,是祖上最早兴建的,皇帝嫌它们老旧,数月前叫人一并拆了,余下一大片荒凉的空地。如今在那空地上,却是摆了一盘菜——几乎占足了整片的地皮,且如危楼一般高。玉脂吃惊地仰起脸,四下里灯河璀璨,寂静辉煌,明灭的流光将夜色点亮,将她映成了琉璃般剔透的人儿。
这是一道子母菜,母菜名为“诃梨帝母之腹”,主料为五百灵胎。究竟哪五百,玉脂也说不齐全,只知最小的是那九叶仙芝之孢,其外是肉佛草之籽,其外是横公鱼之卵,其外是南海蝴蝶之卵……御厨须得先破开肉佛草之籽,将细制过的九叶仙芝之孢置入其内,加以佐料,细制后将口缝好,不得损坏灵胎分毫。此后再破开横公鱼之卵,将含有九叶仙芝之孢的肉佛草之籽置入其内,加以佐料,细制后将口缝好,不得损坏灵胎分毫。此后再破开南海蝴蝶之卵,将含有含有九叶仙芝之孢的肉佛草之籽的横公鱼之卵置入其内,加以佐料,细制后将口缝好,不得损坏灵胎分毫。其余四百九十六味食料皆依此法,层层相套,每一味的制法都不相同,味道殊无相类,其中工序更是繁复万分,那韩太傅的“神农晤”与之相比,只能算作草草了事。
五百灵胎里还包括毕方鸟之蛋,重明鸟之蛋,鸾鸟蛋,腾蛇蛋,蜃龙蛋,紫玉貂胎,白泽胎,乘黄胎,灵狐胎,鲛人胎……最外面是足能抵九座宫殿大小的鲲鹏之卵。除却鲲鹏与蛇雉,其余胎母皆是养在宫中,自幼喂以积石山桃之核、北海蟹之黄、姑获鸟之心、九穗禾、麒麟须、血玉髓与活人婴。那鲲鹏横于北冥之上,不知其几千几万里,凡人捕得其胎已为奇迹,自是没有本事将它弄到陆上。而蜃龙无法生殖,因此产下蜃龙蛋的并非蜃龙,是正月里的蛇与雉。须为五彩之蛇与五彩之雉,交媾后不出一日,即能产得一卵,卵落地而蛇雉俱亡,雷神以雷助其孵化,土神以土充其温床,那幼龙便在地深之处盘如僵蛇,历时三百年,方能化为一颗胎石。胎石在满月之夜升于灵霄,汲云魂月魄再化蜃龙。这颗所谓的蜃龙蛋,即是破土而出后,未及升至高空的胎石,产下它的蛇与雉鸡早已亡了三百年,自然也不在宫中。
盛菜的巨盆是用龙骨烧成,上面铺满了龙肝凤髓、玉膏石脂。玉脂光是闻见这股奇异的香味,便觉像已死了千回。幸而她已在宫中吃惯了珍馐,如若找个寻常百姓过来,只怕还无福消受,便要被这断肠的香气杀死。她一时间竟有些生怯:“皇上……这么大的菜,要几年才吃得完呢?”
皇帝依旧笑眯眯的:“吃不完便吃不完,每味灵胎你只略尝一口,便是半个神仙了。”顿了顿,他又道:“这菜还有另一妙处。”
“什么妙处?”
“相传那诃梨帝母日产九子,你吃了她的腹,岂不将来也能为朕生个五百儿女?”
玉脂一愣,心道这人是想儿女想疯了,那诃梨帝母是鬼子之母,借她的腹,岂不是要生个五百鬼怪来争他的王位?话虽如此,听惯了皇帝说儿道女,她此时竟也不禁暗想,若这皇帝并非她的猎物,是否真能与他长住此地,生个一儿半女?虽然从未听闻发妖能产子嗣,但不知借了人的身体,能不能如寻常妇人一般得孕,到时候生下来的,又会是人还是妖怪。
她想归想,口中却只字未提,在食器中挑拣了一番,取了用琴虫利爪磨成的细刃,往鲲鹏胎上轻轻割下。
待把灵胎一一尝遍,玉脂与皇帝已处在“诃梨帝母之腹”的深处了。虽说真是每味只尝了一点,玉脂还是坐着走不动了,她想不到这世上竟有如此美妙之物,似乎天地间的一切美味,都只在这一肴之内。相比之下,她吃过的那些曾还令她引以为傲的食物,如今已是羞于提及。
唇齿间还弥留着食香,那些滋味绕舌不散,她感到飘飘然地,不知在天上还是地下,不知是活着还是死了。她并不在想是否已是成仙了,也没有什么莫大的欢愉,也没有醉,只是感到满足。从人的身体,到发妖的身体,五脏六腑,四肢百骸,每一道血脉,每一缕发丝,无一不感到满足。她什么也不想了,也不想吃皇帝了,也不想别的发妖该如何是好了,摒弃了一切的杂念,她似乎一心一意,只想捧着肚子坐在这里,坐到地老天荒。
可皇帝并不这么打算。他硬是把玉脂拉起来,说还要去享用子菜。离开时,有意携她走得远些,指给她看那鲲鹏胎上的巨大图腾。
她知道每一胎上都有极为细致的镂纹,方才边吃边看过,时而是花草,时而是人物,时而是鸟兽,时而是仙神,栩栩如生,雕刻得不比宫中壁画逊色。就连那九叶仙芝之孢上,都有幅毫不偷工的瑞鹤祥云图,若要观赏,须得借助一种用特殊技艺磨制而成的水玉片。可鲲鹏胎实在太大了,方才离得近,全未看出是何纹样,此时一望,方知真的是幅巨大骇人的诃梨帝母图。
子菜名为“千岁子采莲奉玉脂”,竟是个做成莲花模样的饼,主料是六味肉芝。其一为千岁蟾蜍,它有倭瓜那么大,圆滚滚的,东凹西凸,长得像一个难看的肉瘤。眼睛就没在一堆疙瘩里,根本分不清哪一些是疙瘩,哪两只是它的眼。只有额上一支玉角分外明显,尖尖的,一指来长。它的舌苔时常拖在外面,石青色,生有许多倒刺,用于捕食蜻蜓和哲罗鲑。这蛤蟆刀剑劈不烂,火也烧不死,只有用苍龙脊骨敲击它的后脑,方能把它敲死。其二为千岁蝙蝠,千岁蝙蝠身形娇小,通体莹白如雪,额上亦有一支尖尖的玉角。它飞在空中没有重量,时常一动不动地张着两翼,随风向上飘浮,直飘到月上,吞食了月魄,才扇着翅膀飞落下来。有时也逐食流霜和霰雪。到了白日,它便在生长着成片灵芝的崖壁上倒吊着睡觉。只有龙脊才能把它敲死。其三为千岁旋龟,那原本是一只长寿龟,只因匿于龙穴千年,朝夕大啖龙涎,周身才渐渐赤红如血,龟甲也变得苍玄如铁。它尾巴变作了一条火蟒,嘴巴变得尖如鸟喙,额上生出了玉角。口能喷水,尾能布火,用龙脊同时敲击首尾方死。其四为千岁燕,千岁燕如千岁蝙蝠一般娇小,体白如雪,生有两根极长的尾羽,其上有墨绿翎眼,翎眼中的浆液每三百年滴落一次,饮之能使人返老还童。额上同样有角,用龙脊才能把它敲死。其五为千岁风狸,风狸又叫风生兽,体青如玉,耳茸苍紫,相传铁锤能把它敲死,一旦吞风却又会复活,若要真正致死,事前须得用菖蒲塞住它的七窍。千岁风狸头上有角,好食南冥云崖之风,入水则追食人鱼,用九节菖蒲菹堵其七窍,以龙脊敲击鼻梁方能杀死。其六为千岁车,乃是一匹极小的玉马,拉一辆极小的玉车,马蹄下生云,车轮中起雾,有一小儿如玉雕琢,乘坐在上挥鞭赶车。车马只有六七寸长,小儿只有三两寸高,身上未着寸缕,头上生着玉角。千岁车四季奔跑,昼夜不停,须得在险山之中寻觅,由于跑得极快,又只向险恶处行驰,追赶之人常有性命之虞。用龙脊同时敲击车马小儿,方能将它杀死。
此后仍用龙脊,将肉芝连皮带骨捣成汁液,角与龟甲、车马则磨成细粉。粉末肉汁拌以佐料,擀成皮子,其中工序并不比母菜简单,最重要的是全过程必须熏香。
此前玉脂闻到的异香,原来并非来自母菜,而是这“千岁子采莲奉玉脂”之香。并非母菜没有香气,只是子菜芳香过于馥郁,将母菜的都掩盖去了。从捣汁磨粉,到揉团抛擀,皆须在香室之内细制,以确保菜肴食饱香髓。
做千岁蟾蜍时点的是烛阴香,相传为烛阴所制,烟分黑白二色,姿如腾龙,自炉中相缠升起,继而往两向分开。半室白,半室黑,白中穿刺金光万缕,飞霭云霞;黑中弥漫无涯空洞,晦暗妖柔。其香忽如深冬之月,清寂断肠,忽如炎夏之阳,妖娆肆烈;上达九霄碧落,下至九幽黄泉。做千岁蝙蝠时点的是夜游香,相传为夜游神所制,烟色极淡,肉眼难视,但有月华浮动其上、霜霰缭绕飞旋、萤火寻迹漂流、星尘尾随飘曳……明明灭灭,忽隐忽现,如同藏了千万只冷然默视的眼。其香从幽冥处来,往幽冥处去,香达彼岸,化作芳魂漫天。做千岁旋龟时点的是龙女香,相传为龙女所制,其烟浮靡,如焚九色胭脂。其香富丽,却又隐悲含伤,如吟似唱,若哭若笑。时而婉约静谧,柔肠百转;时而厉冽冷煞,寒肌彻骨。做千岁燕时点的是蜃龙香,相传为蜃龙所制,其烟喷薄,飘渺万状,如同繁华蜃境,虚实莫辨,亦幻亦真。其香如濒死之妖,摄魄勾魂,抵命相惑。做千岁风狸时点的是风伯香,相传为风伯所制,其烟奔腾,如惊涛骇浪;其色惨淡,如漫雾愁云;其状凄厉,如魂嘶鬼啸;其香苍倦,如凤凰垂死,仙人堕眠。做千岁车时点的是虎僧香,相传为虎僧所制,有烟无色,空明无垠。其香醇和,似有莲气氤氲其中,似有檀珠交相滚落,似有晨钟暮鼓,僧敲木鱼,佛声梵呗,此起彼伏……终而骤化万丈魔境,鬼魅忽出,极目所见,竟是业火焚烧,枯颅断骨,血染伽蓝。
最后呈现在玉脂面前的“饼”,却是一朵六色的莲花,望去极是玲珑可爱。皮是肉芝做的,馅是千种美玉之浆——皆是集天地灵气之玉,盛于千种宝器之中,以真火煮为琼浆,以为饼馅。莲瓣虽薄,却足有一千层之多,每层夹一种玉浆,从切面看去,如有千般色彩,晶莹流光。莲花盛于翡翠钟乳之上,下面犹有细火在烧,烧的却不是柴,是千岁灵芝与羬羊之脂。四周设有六盏香炉,香烟犹在缭绕,玉脂在那烟气中瞑上了眼目,倦得连声音都纤细若无:“玉脂不想吃了……”
皇帝闻言微微笑道:“这本就不是用来吃的。”语罢拈起一朵琼芝,蘸了羬羊白脂,凑近一簇跳跃的明火。待琼芝在他指间徐徐地燃烧起来,他将它旋一旋,轻轻掷进了莲心。
颠倒众生的香气霎时间仿佛吞噬了万物,玉脂惊叫着从地上弹了起来——那一刻她在想,这香气如若不得终生相伴,那便让她在今夜死了罢!
皇帝在旁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道:“玉脂可有不适?”
玉脂摇摇头,复又怔怔地坐回了地上。一坐半晌,待收回神来,却见那皇帝不知怎么,竟蹲在了一旁,独自一人在笑。那笑容着实怪异——无声地笑了又笑,笑了又笑,一双眼睛瞪得溜圆,定定地望着地上。未几,又听他嘴里念念有词:“着实厉害,着实厉害,叫她吃了也不知,闻了也不知……”
玉脂何曾见过他这般模样,诧道:“你怎么了?”
皇帝蹲着的身形一颤,顿了顿,笑笑地抬起一张脸来。
“雄黄。”他吐出两个字。
玉脂蓦地一震。皇帝见状,笑得更为诡秘,并蹲得近了些,神态亲昵地耳语道:“母菜里也有,子菜里也有,不能叫你吃出来,不能叫你闻出来……只放了一点点。”
发妖忌讳火与雄黄,遇火即燃,遇雄黄则散尽妖力,神珠的粉末虽有万般神通,却不作用于这些寻常物事。若在平日,发妖对雄黄之味自然警觉之至,可如今口中鼻中,尽是那仿佛要置人于死地的奇香,哪里还能觉出一星半点的端倪来?玉脂心中大骇,遍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你知我是发妖?”
“我早知你是发妖。”皇帝蹲在玉脂的面前,蹲得很低,凑近了她的脸,在笑。她低下头,一片神不知鬼不觉的黑暗,正像缄默的蚁群爬上她的躯体,无声无息,已将她吞蚀了大半。
“你不知道……”皇帝自下而上看着她的脸。他有双圆溜溜、亮汪汪的眼睛,此刻眨也不眨地望着她,嘴巴微微咧开在笑。他把声音咽在喉咙里,生怕被什么人听见似的,悄悄地告诉她:“对发妖来说最好的食物,其实是另一只发妖。”
“你是发妖?”玉脂望着密密缠裹着她、已开始收缩勒紧的发丝,它们来自年轻皇帝的脑袋,并在不断地滋长着,像活的触手,要将她拧成一个茧子。她像所有将要被吃掉的食物一样尖叫起来:“你是发妖!”
皇帝“吱”地笑了一声,脸就不动了。
嘴巴仍咧着,圆溜溜的眼睛也仍向上翻着,瞪着她就不动了。这人突然就死了,可身体里的那只活物,仍在“唧唧”地笑个不住,尖细怪诞的声音从各个关节、孔窍里迸跳出来。“我那时也来吃皇帝……”他说,面容纹丝未动,小心翼翼的声音像一串叮铃的冷风,从尸体咧开在笑的嘴巴里冒了出来。
他说那时准备动口了,却突然想到,人人都想做皇帝,何不就来做做看,看有什么好。
一做就做到了现在。他发现了人的食物更好吃,重要的是更多,他变成了人,尤其是天下的主人,食物就想要多少有多少。金钱、珍宝、女人、玩物……也想要多少有多少。但他并未因此就泯灭了本性,他一边享用御膳,一边挑选身边的妃子过来宠爱,等把她们喂养得鲜肥可口,就吃掉,吃掉一个再换一个。他偷偷地告诉她,女人味道细腻多了,尤其是得宠的女人,比大官更好吃。他越来越像一个人,像一个皇帝,他尽心尽力地扮演着这个皇帝,没有浪费一丝一毫的权利。
“知道为什么当官的好吃?”他悄悄说道,“不光因为他们吃的好,更因为他们就是当官的,每只发妖打从出生时便知道,要吸他们的血,饮他们的髓。”
《离经志》有言曰:“古有死囚含冤,于狱中日夜悲苦,乃至发疯长、怨毒生。问斩之颅,口不闭、目不瞑,至荒岗,夜食土中碧血,滋发千丈而成妖。性冷,喜阴晦,夜出昼伏,惧明火石黄。不记前尘,唯以居官者为食。居官者,发妖仇之。居官者,发妖往之……”
皇帝与其他发妖的不同之处,不在于他做了皇帝,而在于他做皇帝时识了字,读了书,见得这段记载。他知道了发妖的前身——发妖曾也是人。也有居官富贵的,也有穷困潦倒的,死后却沦为同一种妖物。他们生前必为当官的所害,故而虽“不记前尘”,却生来便要“以居官者为食”。但居官者并不如他们所想的,每个都好吃。
“我听闻你还曾吃过一个朱御史,想必你已忘记了。”长着发妖头发的皇帝睁着金鱼般亮晶晶的眼,那眼睛似有一些活了,变得兴味盎然,“他生前最恨今人堕落,贪求口腹之末,我那时便日日传他进宫,赐他御膳,看着他吃。他与我吃得一样好,可为什么你觉得他一点也不好吃?因为他不像是个当官的。”
不像其他当官的,那人的滋味毫不令她着迷——他没有泼天权势的味道,没有富贵显达的味道,没有高人一筹的味道,没有玩权弄术的味道,没有虚伪迎逢的味道,没有假作高洁的味道,没有草菅人命的味道……是个寡味的清官。玉脂想起来了。她不知她生前是个命苦的,做梦都想变成有钱的。皇帝生前是个当官的,被另一个当官的害了,做梦都想害回来。
现在一根根头发尽数没入了她的躯壳,她的头颅被扎出千万个孔洞,脑浆在往外面抽,血液在往外面流,不多久,她的骨髓也将会朝着各个方向奔涌起来。无数的针尖在刺她,要将她刺成肉泥,她不知道原来被吃是这么痛,可因为雄黄的效力,她已经挣逃不出这个身体。
今天她得到太多个惊喜,喜得她无数次都觉得自己像是要死了,没想到真是要死了,她仍不敢相信,鸟一样尖啼道:“你不可能杀我!你也是发妖,发妖不会自相残杀的!你怎么能当皇帝,张天师会对付你……”
“法师嘛……”皇帝慢吞吞地道,“法师的天劫大致就在今年,我早时便答应,要替他寻一只抗雷的橐蜚鸟,他便答应助我做皇帝。”他停下来,似是要往左右看一看,随即想起这身体已不能动,便“唧”地一笑,悄声道出了他的秘密:“我们是朋友。”
“你是发妖……”
“现在不是了。”
“真的不是了?”
“真的不是了。”
“怪不得,”玉脂被裹得像个胖胖的茧子,她抽着鼻子,像小女孩一样哭了起来,“发妖才不会吃发妖……”
“嘻嘻嘻……”
她伤心极了,疼得连哭都哭不动了,不住地抽噎:“怪不得,你也不怕雄黄。”
“哈哈哈哈……”皇帝突然尖声大笑,僵滞的脸孔在一瞬间活了回来,他跳起来,手舞足蹈地指着她大叫道,“蠢货!你这个蠢货!吃个张天师捏的丸子都能叫我不怕雄黄,不怕畜牲,不怕符咒……你个蠢货,你竟然相信那颗老君神珠也只有这点作用,哈哈哈!”
“那、那……”玉脂疼得瞪圆了眼睛,嘴巴张得巨大。她大口大口地呼吸,下巴却“咯”地一声脱臼了,再说不出话来。她身体开始扭曲,脸也开始扭曲,有些地方鼓起来,有些地方瘪下去,像个破烂的皮囊,被风吹得剧烈地抖动着,泛出斑斑的青黄,发出“呼啦呼啦”的声响。最后她瞪出了一只眼珠,不久又瞪出另一只,一只还悬在鼻梁上,另一只滚到了皇帝的脚边。他习惯性地踩了一下,就像戳破珠鳖鱼的疙瘩一样,发出了“啪”的一声。这时女人的身体已经完全死透了,皇帝抱着它,细密的嘴巴从它的七窍里伸进去,去吸那个头颅——德妃身体里的发妖的头颅。
吸干后它连核桃都不像了,瘪得没了踪影。头发接二连三地从尸身上抽离,迅速缩回了皇帝的脑袋里,唯有最后一簇小心翼翼,托着什么东西,缓缓绕至了他的眼前——是一堆鹅黄的粉末。
“她真好吃啊……”皇帝喃喃地说着,一伸舌,把粉末舔进了嘴巴里。
那堆粉末使发妖与皇帝彻底结为了一体,变成了拥有发妖头发的皇帝。此外,他看见世界与以往不同了,一切在他眼里都不同了,他甚至发现了从一开始就躲在柱子后面的张天师。换做原来,纵使他有这么多只眼睛,也绝对看不到他。现在他不怕他了,也不想与他做朋友了,他美滋滋地舔着嘴唇,想要吃掉他。
想着他就伸出头发,把张天师卷了过来,张天师望着他笑。
皇帝用发鞭抽了他一记:“你笑什么?”
“你就要死了。”
“是你要死了。”
“是么?”
夜色骤地一亮,从空中直愣愣地打下一道雷来。皇帝向上翻了翻眼皮,未等看清那天雷来自何方,他就着火了。
肚皮很快就被烧空了,从里面传来“哔啵”的声响,张天师嫌恶地拍下漫身着火的头发,手指伸到焦残的尸骸腹里,取出一颗犹然淬着火色的、琥珀般光华流转的明珠。
他郑重地整了整衣冠,双手托着它高举过头顶,恭恭敬敬地跪拜下去——
夜空中垂下一道洁白的麈尾,闪电般将它卷去了。
(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