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灵魂分为三个部分:
理性(Logic,逻辑)、
意气(Spirit,情绪)、
欲望(Appetite)。
柏拉图把理性的部分上升到【宇宙论】和【本体论】的高度加以论述。在《蒂迈欧篇》中,柏拉图认为,人灵魂中的理性来源于【宇宙灵魂】中的理性,只是人的灵魂中的理性的纯洁度较差,属于第二、第三等的理性。这是因为在人的灵魂中,除了理性以外还有感觉(识神)、欲望(身)和情绪(心),这都是由外界的【地、水、火、风】(四元素)等因素所造成的混乱。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指出,个人的灵魂有三个部分,即理性、意气和欲望。当理性、意气和欲望三个部分做到各司其职,配合协调,那么灵魂便能够自己主宰自己,秩序井然,这就是个人灵魂的正义和健康的表现;反之,假如它们不守本分,相互斗争,都想争夺领导地位,就造成了灵魂的不正义。柏拉图旨在表明个人灵魂的正义和国家的正义,它们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特别地,由于柏拉图强调理性在灵魂中应该占据统治地位,所以,在城邦政治生活中,要想做到正义,也就理所当然地应该由享有最高智慧的哲学家为王了。由此可见,柏拉图的人性论正是他的“哲学王”的理论基础。
魂三分法来自于《理想国》第四卷,藉由苏格拉底的角色发言,柏拉图主张一个社会应该如同个人心灵的结构一般,划分为理性、意气、欲望这三个部分。就“无矛盾律”(Principle of Non-Contradiction)作为引子:他说,“你不能同时声称某事物在同一方面既是又不是”。如果个体只有一个灵魂,那就不可能对同一个事物同时产生渴望与排斥。但在现实中,个体常常产生矛盾纠结心理。于是,灵魂至少有两个部分的设定,就此被展开讨论。
欲望(ἐπιθυμητικόν)
欲望的作用是发掘以及创造愉悦,几乎所有生理性的渴望。由于这些渴望包含的内容太多,柏拉图没有全部举出,但他粗略提出了灵魂对于性、食物、水源的渴求。柏拉图明确表示这些渴望统统是非理性的,并且时常自相矛盾,这也是非理性的表现。在社会中与「欲望」所对应的是劳动者这一阶层:即木匠、水管工、石匠、农夫、农场工人等等。
意气(θυμοειδές)
意气的作用在于遵守理性的过程中,抵御外部和内部的干扰,从而保证个体或社会整体的完整。不论是于个体还是社会,不正义是相悖于整体的完整性的,具体表现为,在意气战胜欲望的时,理性被完全忽视,或理性被用于追寻享乐。意气是会使灵魂发怒的部分。柏拉图也称这个部分为“高层精神”,且他最开始与Thracians、Scythians和北方哲学家们达成一致,认定意气才是灵魂的主导部分。对于正义的灵魂,意气向理性看齐,并抵抗欲望,具体表现为气愤。反之对于不正义的灵魂,意气忽视理性,向欲望看齐,具体表现为追寻肉体上享乐。在社会中与「意气」所对应的是国防和军队。
理性(λογιστικόν)
理性是灵魂会思考的一部分,这一部分的灵魂热爱并追寻真理。理性有能力辨认真理,判断是非,而不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并作出与至高的真善美保持一致的决定。在社会中与「理性」所对应的是统治者。柏拉图认为理性是灵魂三部分里最小的部分(就好比统治者是一个国家里人口比例最小的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理性虽小,但却支配着“意气”和“欲望”,这也是灵魂三分法中三个部分的中心联系。
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说,只有在处于各个阶层的人民做好其分内的事的条件下,社会才会和谐;对于个体同理,灵魂的三个部分必须互相协作。对于社会也好,个体也好,不正义往往在这三个部分协作失衡的时候出现。柏拉图强调,不论是对于个体还是社会,正义,仅仅在每个部分履行其本份义务,并且不对其他部分的运营造成干扰的情况下滋生。
在柏拉图的对话录《菲得洛斯》中,柏拉图曾表示,「意气」和「欲望」好似战车御者必须控制的两匹战马,一匹向上飞翔的白马代表「意气」,另一匹畸形的、试图将御者拖下战车的黑马代表「欲望」,而御者便是「理性」。
后人以为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不能实现的乌托邦,其实是暗喻做人,要让“哲学家”(智慧、理性)主宰生命,让意气、欲望受理性的管辖、统御。
道家“三魂”
“正一真人,居鹤鸣山洞,告赵升曰:
夫人身有三魂,
一名胎光(元神),太清阳和之气也;(天)
一名爽灵(识神),阴气之变也;(地)
一名幽精(欲神),阴气之杂也。(人)
若阴气(爽灵)制阳(胎光),则人心不清净;
阴杂之气(幽精),
则人心(气)昏暗,神气阙(缺)少,肾气(精)不续,
脾胃五脉(五脏之脉)不通,四大(地水火风)疾病系体,
大期至焉,旦夕常为尸卧之形,将奄忽(忽然)而谢,得不伤哉?
夫人常欲得清阳气(胎光),不为三魂所制,
则神气清爽,五行(爽灵)不拘,百邪(幽精)不侵,疾病不萦,长生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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