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从民政局出来,他们便分道扬镳了,他往东,她往西,上个月才刚刚领到的结婚证变成了如今刺眼的离婚证,在我看来,那是闺蜜这辈子干的最荒谬的事了,这算“闪离”吗?最可笑的是,那个男的和我闺蜜离婚的原因竟然是“忘不了自己的初恋。”我也不知道是该夸他专情啊,还是站在闺蜜的立场说他是个渣男,玩弄我闺蜜的感情?
毕竟,感情从来都没有对错,也没有先来后到,凭的是感觉,依据只不过是爱与不爱罢了……
我的闺蜜从高二陪他到了今天,从18岁到25岁,整整7年,闺蜜说这是她的初恋,她希望嫁给初恋,嫁给爱情,但这似乎一直都是她的一厢情愿吧,现在结束对于单纯的闺蜜也是种解脱,总比再过几年才发现自己的丈夫不爱自己好的多,也会给下一代带去影响……

我和闺蜜的年龄相差太多,我现在也才是个高中生,她是我姐姐的朋友,因为我们俩很投缘儿,便成了闺蜜,算是“最萌年龄差”吧,也是比较奇怪的友谊,她的许多事我都知道,算是无话不说吧,但对于感情我只是个小白,一窍不通,只能问问我们班的某个男生,为什么对初恋念念不忘?

他回答我说:“如果你有了初恋就会明白,她是你在没有任何外界影响和物质诱惑下自然爱上的人,是你少年时代乃至一生最单纯的恋爱,她会成为你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或许在以后的以后她甚至会成为你对这段美好而无忧无虑的时光的寄托,”他顿了顿,接着很认真的说“更重要的是初恋是你爱情的萌芽,第一个让你品味道恋爱是多么美好的人,第一个让你用心交往的人,第一个让你记在笔记本上的秘密,总之,初恋是很难忘的就对了。”
“哦。”我懵懵懂懂的应道,难道初恋像糖果一样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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