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的质,指的是它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如何论证的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前提中至少有一个命题必须的否定的。
比如,
没有宾夕法尼亚居民是加利福尼亚居民。
所有的斯克兰顿(宾夕法尼亚州东北部居民)都是宾夕法尼亚居民。
所以,没有斯克兰顿居民是加利福利亚居民。
前提中,宾夕法尼亚居民与加利福尼亚居民是完全对立的,斯克兰顿居民是被宾夕法尼亚居民完全包含的子集,斯克兰顿这个子集和加利福尼亚居民这大前提是完全对立的,所以论证结论是正确的。
如果大小前提都是否定的,那么会出现什么情况,
没有男人是女儿。
没有女侍应生是男人。
所以,没有女侍应生是女儿。
这个论证结论很明显是错误的。中项在大前提中没有范围可以与小前提对应,在大项与小项的联结中不能起到作用。女侍应生和女儿都与男人对立是事实,但不能得出这两者本身也对立。
另外一种情况,肯定前提否定结论的情况会是怎样呢。
所有的鸟是脊椎动物。
山雀是鸟。
所以,山雀不是脊椎动物。
这个论证明显有问题,结论根本没有承袭前提,没有任何论证逻辑。
因此,论证的结论必须反应前提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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