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的量指的是,它是全称的还是特称的,取决它的主项。“每一只鸽子都是鸟”是全称命题,“一些树叶是秋天时候都变黄”是特称命题。
在结论中,量必须以更绝对的方式反应出来,出现在结论中某项的量,无论是主项的还是谓项的,都不能超越前提同项的量。
在三段论的论证中,如果前提中有一个特称命题,那么它必被反应在结论中。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前提以“一些”开头,那么结论也必以“一些”开头。
如果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是特称命题,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通常这样的中项,在大前提中是特称,在小前提中同样也是特称,这就导致它没有足够的能力连接大项与小项,最终就是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
比如,
一些青少年学习西班牙文。
一些国际象棋冠军是青少年。
所以,一些国际象棋冠军学习西班牙文。
很显然,这个结论不成立,可能一些国际象棋选手学习西班牙文,也只是可能而已,不能证明此结论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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