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开始看到胡同里裸露着身体的女人就开始躁动,憧憬着长大之后左右手各搂着一个那样露着的女人,听院里的人说她们有个统一的名字,叫小姐。过去叫小姐,后来改了一个暧昧的名字,都叫公主了。
90年代的小姐装饰寡淡,没有那么多的浓妆艳抹,不用刻意,一条艳裙酥胸微露就是百凡媚态,似是受80年代文艺社会的影响,她们的眼里总是带有不隐察觉的哀忧,至少我看到的小姐是这样的。是对社会变动的不安和揣测,还是对自身生活境遇的无奈与惆怅,已然不得而知。
90年代的北京,像个吸纳一切的大熔炉,成批成批的外地人搭乘那个年代最普遍的绿皮火车,蜂拥挤入这个亟待发展的大城市。
这些外地人大部分是农民,按他们的想法,就是到大城市见个市面,挣点钱回老家取个俊媳妇,生一屋子娃,天天叫着“爸”,才叫生活。
北京人永远不能理解外地人的想法,太土了,活着就是玩啊,一天到晚的玩闹才是皇城人该干的事。
谁也不知每天能发生什么,城里的街上见天溜达着披执法服的地痞二流子,晃晃悠悠,看到不顺眼或者长的一副农样的人就上去要暂住证。
“同志,莫带...”
“没带还是没有啊!”
“真的莫带...”
“你一外地来的,还不老实,走!跟我走!”
路边的人板着脸,用一种近乎无情的眼神小心翼翼瞟着他们,生怕被发现,好像被“执法人员”看到就算是同罪,也要进去待几天。
“同志,真的是没带,下次一定带着”人已经急出了汗,满脸通红。
“少他妈废话!不抓你我怎么完成指标!”“执法人员”扇了那人一巴掌,露出勉为其难隐藏起来的二赖子本相,一块来的人围着那人就打,照这本领,当年日军侵华,要是有他们早把鬼子给赶出去了。
街上的人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看了,全站旁边,与他们保持一段正好不妨碍的距离,有叫好的,跃跃欲试的,恨不得自己也上去打,那场面,比一帮人围观给马配种还热闹。
这样的事屡见不鲜,甚至回了我家大院也不带消停的。
我是个典型的胡同串子,住大杂院里,什么样式的人都有。对面住的是老马,没个正形,装作牛逼哄哄的,还整天张口闭口“臭外地”,“外地二贩子”,天天出去打牌,没见他赢过几回,输了就打他老婆。
我顶瞧不起这种怂人,和街上那些二流子是一丘之貉,丢我们四九城的脸。
95年我20岁,除了贴小广告也没事干。最喜欢去的就是胡同里的澡堂子,并不是因为我爱干净,而是能看到女人。
性启蒙这种东西对我们70年代的人是没有概念的,女人对男人们的诱惑是像白云那般轻飘飘,又似棉花糖甜蜜,那种感觉近在咫尺,又忽离不定。
我经常守在澡堂门口,看着女人们露出白嫩嫩的大腿,屁股一扭一扭的,拨动湿漉漉的秀发,手提澡篮,走出澡堂,所过之处留下不散的香气,不知是洗发水的味道,还是体香。
白腿和撩头发的动作总是让我心里不住地瘙痒,这个画面是我90年代最深刻的记忆,也开始了我对女人的意淫与渴望。
有一次,我在澡堂后面发现个墙缝,似乎是当时建造的时候排风尺寸没量好,留下了间距,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那条缝隙根本逃不过早已熟于澡堂附近情况的我。因为青春的妄动,心中难耐的迫切想窥窃完整的女性身体,每天晚上看到有女人进去洗澡,我就转移到后面。
看着一群女人裸体与你只有一墙之隔,清洗着身上的污垢,享受水流冲刷过肌肤每一个角落,陶醉的表情泛出脸庞,心中的燥热和血脉喷张几乎把我覆灭,手不自觉就安慰起下面的小帐篷。
好事不长,一个男的见天儿就在女澡堂旁边转悠,任谁都觉得有问题。过瘾几天之后,我放松了警惕,到后来都是急不可耐般跑到澡堂后面。
“啪!”一声脆响像波浪似的传到了我的耳骨,脑袋一片空白,有种坐过山车瞬间倒转的晃神,感觉有什么液体碰到了耳朵上,慢慢滴到脸边,我一摸,红红的,是血。
疼痛感瞬间像洪水般倾泄在我的脸上,右脸到耳朵已经麻木,透过黑暗我看到一个木板,估计就是打我的家伙什,当时恢复点精神,闷头就跑,也没敢回头看。
自那天晚上之后,我就再也没敢去那个澡堂,给我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看大街上所有人都像那晚打我的人,走路上不敢抬头,我爸还以为我得了自闭症。
千禧年之后,港澳回归稳定,国家形式大好,正是发展的浪潮,人员流动更胜以往。
我爸觉得我不能一辈子这么混着,托关系让我去了俄罗斯,做进出口贸易。
2000年前后玩具没什么新颖的,除了奥特曼就是过家家。那时候的国家之间交流没那么频繁,俄罗斯套娃就代表中国人对俄罗斯的印象。
我的工作就是从俄罗斯往中国运送套娃,有个事一直困惑着我,为啥运个玩具油水这么肥,每次走前都有人给一袋钱,到了地点还有人给塞,只有卸货的时候他们自己操作,我看不到。反正拿的多,他们的事我也不掺和。
有时候俄罗斯人会因为一批货争斗,不是街头打架,是开枪,我想:“这帮傻毛子,为了一箱玩具还他妈玩命。”
直到,我在中俄边境的公路上被刑警截获才明白,套娃里装的都是毒品。
进了局子我才得知消息,我运货的那个老板是个专门做中俄毒品交易的黑手党,我运最后一批货的时候他就被抓了,手头的消息线都断了,只留货在路上跑,就像无头苍蝇,扑腾来扑腾去结果只有被一下拍死。
被判了五年,出来的时候感觉就像即将溺死的人被拉离汹涌的漩涡,天外让我很怀念,铁网和水泥墙的日子不再束缚我的身,心也如白云肆意游走,就像以前见了女人光腿的兴奋感直冲大脑,热血奔涌,当断有了一个想法,我要去香港。
到了香港才觉得,大陆和俄罗斯真穷,不止是没钱,是心里的穷。即使回归了有些年,香港还保留当时在英联邦统治下的生活状态,每一条街巷都散发着自由地气息,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一种大陆的百姓没有的表情,后来想想,那就是时髦和自信的感觉吧。
那年代最流行的是古惑仔,陈浩南和山鸡哥的发型满大街都是,戴个墨镜,手里不停地把玩着打火机,好像香港的年轻人都是扛把子。
赶上香港电影业蒸蒸日上,混电影的人多,跑厂务的不看你干过什么,正适合我这种人去,就是饭差点,不过我好养活。
剧场杂乱,什么意外都发生,不一定昨天还和你一起吹牛侃天的替身,第二天刚开机就从威亚摔下来,死相惨烈。
在全剧组来说我都算是贼的,重活累活都巧妙地避开,其实也好办,总结起来就七个字,尿急犯病看不见。
在剧组混了半年多,领着固定的工资,还不如钟点工,但没什么获利也没亏着自己。
香港黑社会遍地横流,我在街上走着,随时都有可能看到火拼,一会儿远处传来疏忽的警笛声,等警察赶到,只剩下几个人躺在地上扭曲地像虫子一样,哀嚎不断。
一旦有这种场景出现,我就躲到远处,生怕被误认成火拼对象。
有一回,看到一个马仔鬼鬼祟祟地跟在一个女人身后,他肚子有些鼓胀,很不规则,衣服突出的一角像是被人拉着,我看得出来,里面是刀。
也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勇气,可能是看就一个马仔,心里有底气,又或是不想让一个女人被残害。
“去你妈的!”
在马仔即将把刀从女人后面插进去前一刻,我撞翻了他,一股脑地把全身的力气都宣泄在他身上直到他没了动静,然后拉着女人撒腿就跑。
我不知道跑得多块,身边的景物如坐车般一闪而过,也没心思去想跑了多久,大概不差于一场马拉松。
转到一处巷子里,终于停了下来,我瘫在地上,身体像要被大气层压爆一般,好长时间出不上气,麻木感顺着脚趾冲上脑门,就跟磕了药一样晕晕乎乎的。那个女人更惨,被我疯狂地拉着跑,一路上磕到不少地方,全身都有破伤。
等到我缓过劲来,仔细打量这个女人,我发现,她真美。
当年全国男性心中臆想的对象是倪萍,但在那一瞬间,我觉得她比倪萍还美。
凌乱,庸雅,全身散发出成熟女人的味道, 我一下就迷上了她。
“谢...呼...谢...呼...”她捂着起伏不定的胸脯,上气不接下气地和我道了谢,眼底却藏着一丝哀怨和埋恨,显然是怪我拉她跑的太快,却因救了她的命不得不对眼前这个奇怪的男人道谢。
她的眼神如沼泽般让我深陷其中,没有挣扎而出的可能和希望。
“不能看美女有危险啊!”颇具男人味的笑容挂在我脸上,同样是迷人和潇洒,我是这么认为的。
神神迷迷,我不记得后来发生的事,仅有的印象是我迷恋地看着她离开,不想错过任何她回头的机会。
此后,我竟在香港电影圈越混越出色,很多导演开始找我接活,并且渐渐地出席一些重要场合,认识了点名人。我的人生从来没有这么优越过,有人主动聊天,都是上流圈子的话题,那时候明白为啥都想做人上人,就是渴望被重视,什么证明自己,都是扯淡,不过是想充实人性中那点自我的虚荣心,还要不断扩大,最终甘愿成为了傀儡。
在某次酒会上,我遇到了她,还是那么庸雅,幽闲,身上的珠光宝气修饰出她难掩的娇媚。同时,我注意到她的手挽着一个男人的臂膀。
我知道,那个男人是香港电影业很有名的投资人。原来她是投资人的老婆,之前有个黑社会头目的耳朵被投资人的有些言论刺痛了,就找马仔绑架他的老婆用来要挟他,想不到竟然被我救了,想来是她在对投资人吹的枕边风,我才能混的到现在的地步。
她看到我,向我走来打招呼,盈盈笑意早已占据我的眼球。
“最近好吗?”她眼角微弯说到。
“你难道还不知道吗?”
我俩相视一笑,走到一旁,交谈中我了解到,她叫方海薇,浙江人,小时候随父亲到香港做生意,生意没做成还没了爸,为了还债去酒吧驻唱,被星探发现当模特,随后被这个投资人看上,一步步拍拖最后结婚,听着很俗的套路。
我看着她的眼神,深沉和幽怨似乎是与生俱来,而且我在她的眼底找不到爱情的激情和火花,她在婚姻中不幸福,我感觉到希望,越发被她吸引,彻底掉入她的“陷阱”,想为这个女人付出一切。
方海薇欣赏我,我迷恋她,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当然是秘密的。和她约会,做爱是我人生中最刺激,最满足的时间。我们经常能在屋里待一整天,除了做就是抱在一块傻笑,我感受到征服女人的快感,同时这个女人也在给我深深的回应,没有什么比这跟美妙的了。
在香港过的第三年,那个投资人被曝出与一个野模出轨,投资人提出离婚,那段时间方海薇整个人像是被巨大的黑洞抽干了精力,常常精神恍惚,心不在焉。那黑洞就是她的婚姻,虽然她不爱那个投资人,投资人也早已对她没了兴趣,但方海薇的心里始终觉得那是她的丈夫,是需要履行一张纸上束缚着的法律的人。离了婚,她的生活便失去了坚持的支柱,郁郁寡欢。
最终,在投资人和那个野模结婚的那天,方海薇跳楼了,什么都没留下,只是最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人生最后的时刻拥有过你,也算老天对我的赏赐。
我哭成了狗,这辈子的眼泪都为她的离开流光了,曾经我以为像我这种坐过牢的人不会感受到爱,但方海薇出现了,其实我不是老天给她的赏赐,对我来说,她才是赏赐。
在外漂泊近十年,我回到了北京,在四九城内开了家洗浴中心,每天坐在大堂沙发上坐着,人多的时候在前台帮忙收账,看着顾客来来往往,心里倍儿美,实际就是看姑娘大腿,过过眼瘾。
有时自己进去泡个澡,蒸腾的水汽总能让我在其中幻想到海薇的模样,吸一口气,她的体香似乎就萦绕在我身旁,那是我能离她最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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