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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是人类认识世界最根本的动力,也是人类知性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当今世界专业学者提供了理解外部世界和自我的绝大部分知识和思考模式,但理解并不是专业学者所独家具有的,因为普通人有常识来完成理解这个工作(参见语言是世界的界线:保守的科学与激进的常识 - 简书 (jianshu.com))。
理解与科学的起源有着莫大的联系,但并不是意味着只有科学在寻求理解,只是科学所关心的理解是一种独特的理解形式,我们称之为自然主义思维。
自然主义思维的显著特征是以自然解释自然,因此它的对立面是以超自然行动者为核心解释力的理解模式。例如,为什么有宇宙,为什么地球有物种,为什么物种表现出从简单到复杂的定向演化轨迹,超自然主义解释则通过设定有超越于自然的神来回答上述问题。即使到目前,这种解释仍占不少比例,尤其是有着浓厚宗教氛围的社群。
林德伯格在《西方科学的起源》一书中将自然主义思维分解为四个理解模式,分别是:1.追问世界的成分、构成方式和运作形式;2.研究世界是由一种还是多种事物构成;3.试图理解事物为何会产生或改变性质;4.为自然现象寻求普遍的解释。时至今日,当代科学,尤其是物理学仍以这种提问方式在研究世界,只是内容早已不是一开始用人类所熟知的对象,如风、水、土、气等来给出问题的答案,解释内容早已不是常识所能掌控,但是解释模式并未发生变化。
自然主义思维的背后有着更深层的人们对世界的理解,而这一理解同样被宗教等其他文化样式所认可。理解意味着这个世界是可以被理解的,即使世界的本质上不可理解,但人们仍旧会议可理解之概念结构来框定不可理解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常常与存在是同一的,因为无法被思维的对象对人们而言是不存在的。思维本身就是一种理解过程。常识可以看成是一套早已完备的理解框架。理解的核心是把握复杂现象背后的秩序。
科学的DN模型(演绎律则模型)很好地把握住了这一点。因为在这个模型看来,所谓理解一个自然现象无非就是通过自然规律和初始条件二者的联合能够演绎地推出所要解释的对象。自然规律就是人们对这个世界更为深层次的把握。
行为至此,事实上自然主义和超自然主义思维在认定世界能否被理解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区别。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无法理解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因为无法用语言和概念表达出来,一旦表达就是将它框定起来让其可以被理解。所以,即使是设定上帝,上帝的行为模式也是可以被理解。虽然自古以来存在理性与信仰之间的冲突,理性寻求理解,而信仰寻求臣服,然而即使信仰荒谬,人们也对所信仰本身有所理解,因此德尔图良才会说为“因其荒谬我才信仰“。一个真正无法理解的世界,是不可能用概念去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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