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草书不见横画,行草书有横线条的尽量短些,要有纵向感。可用虚、细线替代。
第二条:忌由快产生的平拖、干笔、粗细一样的现象,行处皆留,留处皆行。
第三条:墨淡无神。重新起笔用浓墨,浓墨字的笔画要交代清楚。
第四条:忌单字中的“眼”,防止“眼子”太多。
第五条:中间一行是作品重点。一作品中,要有几个突出、精彩、有个性的字。这也叫“书眼”。
第六条:长线条字很重要,收笔时要谨慎,一般笔势结束时用干笔。
第七条:笔墨重的字不能面积相等,字的重轻要有过渡,忌团状。
第八条:细笔要有韧性,粗笔要结实。要有铁划银沟的粗笔,又要有行云流水的细笔。
第九条:墨干时速度稍慢,湿时略快,粗时略慢,细时略快。行草有楷意,楷书要行写。
第十条:交笔时,起讫分明,每笔要交代清楚。
第十一条:讲究提按:齐而不齐,直而不直,曲中含直,直中含曲。要“提着笔向下按”。
第十二条:中锋侧锋并用,八面出锋,细处用中锋,厚处用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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