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外出工作的时候,会变得有些奇怪。
这个奇怪的点就在于:他们很努力工作,但他们不敢和他们的老板去谈薪资。甚至在自我利益受损的时候,他们会觉得:“算了,就这样吧,谁让自己人在屋檐下,只能一直低头了。他们给就给,不给也没办法,可能这就是命吧。”
因为他们总是以一种自我牺牲以全大局的“大无畏”精神而显现于人前,甚至在别人拿着钱回来给他们的时候,他们还会感到不好意思,总感觉自己欠了对方什么,若看到对方表露出一丝忧伤,就觉得自己更不应该收。他们觉得自己怎么都能强撑过去,所以过去的劳动也当过去了,消失了,无所谓了。
他们觉得只有这样,自己才会显得更为高尚。可很多时候因为他们自己的牺牲,甚至还要牺牲掉自己家人的利益,这其实是很荒唐的。
但要想自己的付出总能得到回报,最重要的一点是,纠正自己的错误思想,如以下四点:
(1)追求你应得的回报,不仅是合情合理的事,也是社会正常运转、有序运转的必要条件。
只有这样,社会的财富才会流向正确的地方,而不是被把控在一少部分人手里,得不到有效的使用和流动,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
(2)即使你再喜欢你的工作,你也要知道,追求你应得的回报不等于让这份喜欢变得不纯粹了。
喜欢工作内容是你的事。付出了你的时间,为他人做出了工作成果,就是双方劳动交易的事。这是两码事。
你可以尽情地享受工作时的快乐。但你还是要明白,当你是以受聘者加入到工作之中时,你的工作时间、工作成果都是归于帮助他人实现其自我利益的重要组成环节。
即使你所做出的劳动成果最终没有被采纳,可是因为最初的你是受聘于对方,是以受雇者的方式加入时,不管最后成果如何,一切都要归于领导者所给出的指引所导致的成果。
你只是按要求完成,整体的方向把控并不在你的手上,所以即使最后没有被采纳,你的工作时间、工作成果都应该归于正常工作成果考量当中,也就是你的工作理应得到尊重,你也应该得到你应得的回报。
而这与你是否喜欢这份工作无关,与你是否享受这份工作的过程无关,更与你是否从这份工作里学到什么东西的结果无关。
(3)追求你应得的回报,与高尚不高尚无关。高尚,只有完成了遵守人类道德最低底线——法律之后,才有资格被论及。
“高尚”一词理应只用于道德层面,可是追求你工作之后应得的回报,这属于社会劳动交易范畴,不属于道德。
若基本的、有法律表明的劳动合作协议都无法尊重,势必也无法谈及其它的道德。因为法律只是人类道德的最低底线,而不是其它。若这一点都无法尊重,只能说,这人连谈及“高尚”一词都没有资格,又何以谈及其它。
(4)你一人不追求自己应得的回报,就等于在道德层面,胁迫其它比你条件更差的劳动者牺牲他们的自身条件。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表现。
你若有办法顾及你自己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事。可你不能胁迫其他工作者与你保持同样的立场。
你一人做好事,还得思考你做的这件事是否有损害其它人的利益。假若你代表的不只是你自己,你就更不能轻易更改劳动协议内容,不然就是对其它受雇者的剥削和胁迫,是对他们的道德绑架。
如此,你又何以谈及自身行为之高尚?自身行为之宽容呢?
社会制度之所以是制度,那是因为它始终维护了大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假若你为谋求一己之民,破坏协议,那才是真正的初心不纯,道德低劣,不应也不配冠以“高尚”之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