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条人命你说杀就杀了,婷儿,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残忍了?
残忍?哼,谁残忍啊!那二十几条畜牲的命是命,我的命就不是命,我就活该被欺凌至死。
即便他们罪大恶极,可是你也不能擅自剥夺他人生命呀!你可以把他们交给警察,法院,让他们处理呀!
楠楠,你没有看过案卷吗?难道你没发现死的人里面有警察,有法官吗?
你杀死曾经欺凌你的人我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要杀死警察和法官呢?警察和法官可跟你无冤无仇。
高中的班主任为什么死他俩就是因为什么死的。楠楠,你是我高中同学,当初那个畜牲怎么处理的你也是知道的。
我知道,我知道高中你被欺负成什么样子,所以我护着你啊!即便有人怂恿我,拉拢我,我也站在你这边啊!
当初那一群人拉拢你,怂恿你孤立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你想想如果没有那个混蛋班主任撑腰,哪些人哪里来的底气呢?
我被欺凌,被辱骂,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我被那个衣冠禽兽在课堂上讥讽,因为我是女孩子,是要嫁人的。因为我内向,被那个混蛋畜牲在课堂上讥讽羞于见人。那是老师该说的话?该处理的方式?时至今日我依然想不通,被欺凌跟嫁人有什么关系?
我那个时候,懦弱无能,相信老师,相信法律,也相信世界有正义,退一步能海阔天空。直到遇见那个畜牲我才发现原来神圣的三尺讲台上站的也有可能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牲,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有时候我会想倘若那个时候我寸步不让,不那么老实,不那么相信老师,放纵自己一回,拼死博一回,把那个混蛋老师连同一起欺负我的人往死里打,会不会就不是现在的结局?会不会我就可以安安稳稳的上完高中,考上一个普通的大学,然后找工作,结婚生子,过普通人的生活。
婷儿,我了解你,即便再来一次你也做不出来与人互殴的事情。你的家教,你的修养都不允许你那样做的。
我退学回家的时候所有人一片欢呼,像打了胜仗一样。但我的确败了,我不得不去复读,但是我复读一年还是读了专科。本来以为可以从此远离那些人,远离高中的黑暗。开始新的生活。
然后呢?
造化弄人,又和那些人是同一个学校。这回我学乖了,去找辅导员。
对啊,婷儿,先找辅导员。
辅导员很好,很上心的,很快就报给了了系主任。
你猜系主任怎么干的?
我不知道。
让我叫家长,对,又是我,永远都是我的错,数落我,当着我家长的面说我事多。
老师怎么这样啊?
你知不知道他背着我给我爸打电话,说我有精神病,如果不拿出证明的话就不让我上了。
后来呢?
后来我在没病的情况被强迫吃下治精神病的药,直到我工作的时候大脑反应还有点慢。
警察和法官也是助纣为虐的吗?
听我慢慢讲好吗?在我临死之前听我慢慢讲好吗?
好。
后来毕业后我没找到工作回家,那些人居然找到了我的家,纠结了一帮人要打我!
他们也太狂吧!
是啊!太狂了!但是周围大人太多,他们不敢动手。
然后呢?
然后我就有疑心病了,我日日睡不好,窗外大街上的每一个人和车,都让我怀疑是他们,是他们来打我了。夜里我也不敢再睡了,关掉灯趴在窗户上看外面有没有什么响动?是不是他们来打我了。
过年回老家,夜里上厕所听见门口聚集在一起的小孩说话,我都要凑上去听听,看是不是他们在商量着怎么打我?
那些人往我身上泼了太多太多的脏水,自己却隐在幕后。我想找都找不到,而且每一次找线索都会被那些衣冠禽兽给阻拦。污名化的我让所有人觉得打我都是为了行使正义。
后来呢?
后来我去郑州工作,找到了一份知识产权的工作,但是这份工作需要法律知识!
可据我所知,你大学学的是旅游管理。
是的,楠楠,所以我参加了自考,报的法律专业。后来我通过法考,参加实习,成为了一名律师。
你既然懂法,为什么要用这么极端的方式,而不是用法律捍卫你的权益呢?
法律会捍卫我的权益,但你能保证执行法律的人会捍卫我的权益吗?
我去警察局,警察对我冷嘲热讽,说我浪费国家资源。这么多年过去为了一点芝麻大小的事不依不饶。我当年14岁,被逼的差点死去。现在我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找到幕后主谋,要为曾经的自己讨个公道,居然被指责浪费国家资源。
法官让我撤诉,说此事牵连众多,而且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不如放下重新生活!
这不是搞笑吗?这么些年我日日夜夜被此事折磨,困在此事中出不来。而做恶的人活得潇潇洒洒!最后你却让我放下?我凭什么受尽欺凌还要大度的原谅加害人?
再说即便我原谅了他们,他们会放过我吗?我是终于明白了受害者永远都是受害者,受害者有罪论为什么大行其道了。
为什么?
因为能够被伤害就说明弱,至少比另一方弱。既然局势这么明显,为什么要站在弱的那方呢?
婷儿,法律保护所有人的权益。
法律保护所有人的权益,但这所有人里包括我吗?我这一生,信过老师,信过法律,信过正义,可到最后才发现我还是得信自己,得靠自己。
我14岁时护不住自己情有可原,34岁时若再不能为曾经的自己讨回公道,那我就太懦弱了!我不能永远是受害者。
所以你就变成了了加害者?
那我能怎么办呢?我放下过,想要重新生活。但我想要放下,他们却不肯放过我,对我步步紧逼。法官刚跟我说放下,重新生活。晚上他们就纠结了一堆人来打我。我报警,警察说你没事打什么电话,你不想想你要是没得罪人,人家会来打你吗?
我投诉出警的警察,然后我律师证就被吊销了。
那法官不该杀吧!至少他也是为你考虑的?
如果为我考虑那我律师证为什么会被莫名其妙的吊销呢?再说被投诉警察的叔叔是法院院长,你觉得他会为我考虑吗?
所以你就杀了他?
我杀了他们,一共28条人命。高中的,大学的,所有欺凌我的人,还有那助纣为虐的老师,法官,警察以及那个给我开精神病药的医生,统统都被我弄死了。
医生,怎么还把医生给杀了?
他明知道我出现的症状只是因为被骂产生的,只要离开那种地方,症状就会消失。却在那危言耸听,为了多卖药,夸大病情,诈骗钱财。
你说这种没有医德,只想诈骗钱财的人该不该杀?
婷儿,你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人人都有权利,就我没有。每个人的命都无比珍贵,唯独我可以被随意践踏!
婷儿,不是这样的。
楠楠,这个世界财富权力都不平等,但是命是平等的。我们都只有一条人命。用这28条人命的血来洗去我身上被泼的脏水,不是很好吗?
婷儿,你要讨回公道我支持,可至少你不能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呀!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把他们这些人给送进监狱!
楠楠,我走过正规的道路,但我没有遇到正常的人,没得到应该得到的结果。所以我只能自己动手了。
其实有时候想想,如果当初我没那么懦弱,如果当初老师能秉公处理,或者当初我能遇上一个正常的老师,也许这就只是学生时代的一个小插曲,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是我们相逢时可以开的一个玩笑。
当年高中他们骂我时,就说我学历越高对社会危害越大。没成想,一语成谶。我竟然成为杀死多人的恶魔。
我死后人们只会指着我的尸体说:看,这就是那个杀死28个人的恶魔。好残忍的一个恶魔!该死!却不知道也不愿知道我是怎样变成恶魔的?
婷儿,高中离别时我们都没有好好的说一句再见。若有来生,我们……
楠楠,今生我已经够苦了,我不愿再有来生了。我于黎明出生,却没能盼到黎明。
今生能与你相识相交。我已无憾。死后请你将我挫骨扬灰!就让我的魂魄四处流浪,再不入这轮回!
我于黎明来,也于黎明走!楠楠,珍重!
次日,所有人都在谈论那个杀死28人的恶魔。听说了吗?那个杀死28人的恶魔死了。该,要我说她就该千刀万剐,凌迟处死。杀了那么多人,一条命够赔吗?
办公室里,“楠楠,听说你昨天夜里去见那连杀28人的女恶魔,你可真是胆大,深夜孤身一人去见那么变态的杀人犯。当真是巾帼不让须眉!不过话说回来,你至少也应该带个护花使者吧!”提着早餐刚进来的同事对楠楠上说。
带什么护花使者啊,我跟她是高中同学,再说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善良?楠楠你是发烧了吗?善良她还连杀了28 个人,法官,警察,医生,老师……就没有她不敢下手的,活脱脱一个恶魔。同事说道。”
是啊,她是恶魔,恶魔已经伏法。可是一个原本善良的人为什么会变成恶魔难道我们不应该思考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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