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老同(化名)接两个儿子放学途中,在陈某处买了半斤卤鸡爪给孩子些解馋。哪成想······吃完美味鸡爪后,两个孩子均出现怕冷、肚子痛、嘴唇乌紫等症状。吓得自己不知所措~~~幸好送医及时,疑似中毒的两个孩子才被抢救过来了~
如今的卤鸡爪不仅是大人们闲暇时抿一口小酒的下酒小菜,还是孩子们茶余饭后可口的美味零食。然而对一家人来说,就是这不起眼的“零食”差点要了他家两孩子的生命。
其家长将陈某告上法庭,警察也找到了当时商贩陈某,经过调查站在被告席上的女子陈某,本是一个勤劳质朴的农村妇女。因家庭经济困难,为找点零钱补贴家用,她便将自制的卤制品,拿到县里的镇上售卖,其中就有她的拿手好菜。
经检测,陈某自制的卤鸡爪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居然远超国家限量标准70倍。
孩子吃了陈某制售的鸡爪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正是亚硝酸盐中毒。
5月11日人民法院对陈某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食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被告人陈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预防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应急要
1、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喝大量纯净水可稀释毒素。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喉咙、舌根进行催吐,并及时就医。用塑料袋留好呕吐物带到医院检查,有助于诊断。
2、出现抽搐、痉挛等症状时,马上将病人移到没有危险物品的地方,并取来筷子,用手帕缠好,塞入病人口中,以防止病人咬破舌头。
3、症状无缓解迹象,甚至更严重了,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了解一同就餐者有无异常,并告知医生和一同就餐者。
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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