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跌跌撞撞又大大咧咧的人。总是非常轻易的就掉东西,总是一不小心就跌倒摔跤。
虽然已经快与世界道路相处近30年。但还是不得其要领,总是迷路,总是看不清。
天生爱掉身份证。掉从来没有是身份证快过期了,掉到补办身份证的那个户籍民警,对我已经非常熟悉。还跟我说可以不用照相的,档案里的那个照片就已经很接近的。想想看我是在多长时间内连续去补办了几次身份证。这么重要的就突然不翼而飞了,还是在非常重要的外出旅行的时间长河里。
估计现在会长一点记性吧。再一再二不再三。可是我再一再二又再三。那就没有再四五六七八了吧!多次跌倒在同样一个坑里。实在是自己无言以对。可是。难道要把自己抱怨死吗?难道要真的打自己一耳光吗?
当然还是做不到。人,还是对自己最好。
所以在我倒车的时候,同一个位置。可以连续撞上两次。依然无言以对,依然还是就这样过去了。只是希望没有在第三次。
很爱丢东西。一年之内不知道要多少个杯子。明明是随身携带的,随时都要用的,也会随时随地记不到。真滑稽。丢掉的都是自己很喜欢的杯子。是很珍惜那种朋友会送你日常用品,随时可用的东西的朋友。可是杯子偏偏会经常不见。这让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丢掉的这个杯子,加起来都该会有一个桌子都堆不下了吧。各种各样的我能想到的杯子。
我又很爱跌倒。我又很爱摔跤。常常我也一个不小心就滑倒。一个常常会膝盖,一肿淤青就是十天半个月。
前不久一个同事,因为急匆匆的跑摔倒成就我们的聊天话题的热搜榜。因为她去找到他摔倒的那个视频。实在是觉得他摔出了新高度。又觉得年轻真好,摔倒了,能马上爬起来,当做什么事没有?又急匆匆的跑了开去。那一大跤,如果是你老人下去的话,估计绝对够呛,估计得送到医院住上好久,得休养好久。
我们开玩笑,论年轻的重要性。其实这一跤应该是我摔的吧。因为这是我平时走路的那个跌跌撞撞的样子,永远是走不稳的样子,永远都是风风火火的样子,摔跤的人应该是我。大家都说,如果要摔跤,大概也只有我们两个了。
很多时候我的跤真的都摔的莫名其妙。连我记都记不起来了,那是怎样?哎,问了千百遍了,还是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摔的。
突然一天看书看到了关于顾城的故事。高中的事情有特别他的诗选的课文。对于他的作品,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黑夜给了我黑的眼睛,可是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我很喜欢这一首诗。很长一段时间来,都把他当做自己在黑夜里独自前行,看到希望的动力。
可是高中课本里面并没有提到他其它更多的。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没有告诉我们他的故事。而我也没有自己多去深究其中。
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顾城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让他无法照顾好自己。原来他是如此可悲的结局。
或许有些事是注定的。抛不开的。本来一个人又可以是多面的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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