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电梯口,一身灰棉袄、满头银丝的老者半盘着腿坐在半湿的水泥地上,从身子底下晃出的一条腿上,黄泥隐约沾染了黑色的棉裤,鞋底倾侧,脚上绿色的解放鞋呈现出簇新的光泽。最引人注目的,或者说最司空见惯的,当是那只铅碗,锃亮的汤碗---本应该出现在饭桌上,因为主人的搬移,它不得不上托起青天、下贴紧地面,在春寒料峭中顾影自怜。
可是,他与地面如此紧密,一点儿也没有嫌弃的意思。多少匆忙的脚步穿过,多少毫无表情的脸在他身上闪了闪,又飞驰而过。人们各自奔赴在焦虑和梦想中,在每一个春夏。
我匆匆从他身旁绕过的时候,瞥见铅碗中散落着几个硬币,还有两三张皱巴巴的纸币,或许,这只是某种暗示,以“诱饵”的方式提醒人们“从众”。我的脚步已不觉间迈向天桥。多数人的从众形式是“漠然”,冰冷以对那些不痛不痒的乞怜,并认定那份娴熟和专业与表象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既是矛盾,不如退而避之,多余的热情也奋力裹紧了,不任由其自发喷薄。
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甘愿匍匐在地,将多数人努力想维护的自尊活生生剥下来,砸在地上。第一次,他们需要克服多大的内心不适呢?是什么力量推着拉着挤着他们呢?也许只是为了活着。久了,活着的状态在自己渐次习惯的动作中迷惑,终将践踏、脱离活着本身的意义。
他“负重”而行驮着的“货物”只是自己及家人的身躯?很多人用“地摊货”形容质次价廉的商品,于人而言,其实也大致如此,如果他自视自己低到尘埃的话,别人拽拉不起,自己重重地掉下,终与冰冷的水泥地融为一体。与我们行走时必须与地面接触不同,行于其上而不滞留;亦与自行车滚动于地面上不同,与轿车轮子滑行不一样,与和地面磨合不长的时间,高速运行一小段路,立即腾空而起、攀升的飞机不同。人们希冀在速度引领中,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而不是甘愿受地心引力拖拽而静止不动,掉在低层的生存层面内心依然执着而甘心地沉入灰暗。所有的速度,该是使以手心朝下而非朝上的努力,以期更快地抵达梦想。即便最终将“尘归尘,土归土”,过程的精彩已焕发出生命的光彩。
早前,人们用“乡下人”形容之,形容那些见识浅薄、没见过“世面”的人,或直接就是纯农村人。
人们急欲摆脱“土味”的原因,大抵如此。尽管走了很久之后,回头发现“土”中的真纯味,便又狂热地去追逐。
真正不土的人事物并不存在。行走在大地上,哪能不沾土?可是,如何“入其内得真谛,出其外有高致”?
“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是王国维《人间词话》关于诗人的一段评语。“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意思是,诗人要能够深入生活,如此,对生活才有切实的感受和体验,才能写出生活的人间烟火味。而出乎其外,超脱出来,才能以旁观者的眼睛客观看待生活,显示出自己高雅的生活情趣。
文学的意义自是如此,发现生活之趣并深度挖掘,而不是流于其上覆水难收,从而成为一个无趣之人。
也许,真正的“诗人”只是少数人,可“诗和远方”与“土”的关系既难舍难分,又彼此独立。
用高速度带自己远离土味者,只是看上去高雅罢了;与泥土终纠缠不休的农民亦只是看上去土得掉渣。真正托举起自己的,是一颗有趣有味的心,不沉沦,不迷茫,目光清晰,心灵轻盈,贴地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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