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不是惯你毛病

作者: 子玉央 | 来源:发表于2018-12-06 20:42 被阅读2次

    杭州,全国第一座全面推行礼让行人规则的城市,这一温暖举措,如同春风化雨,拈花微笑,为这座风韵名城更增魅力,杭州又是座旅游城市,每位到过杭州的外地人都为这一暖心的举措而赞叹,于是礼让行人就随着人来人往、有口皆碑逐渐覆散全国,这朵精神文明之花可谓处处开遍。

    然而今天看到的一则与礼让行人有关新闻,也发生在杭州,味道却完全变了。

    12月6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针对“母女两人横穿马路未被让行,女司机鸣笛示警被打十几个耳光“视频发布通报称,视频中当事人李某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拘10日,其母许某某被拘留5日,受害人伤情还在进一步鉴定中。

    监控视频显示,两名女子(一红一白)横穿马路,行至路中央时,一辆白色轿车放慢速度驶过,两女子从其车后绕过,随后车内女司机下车,白衣女子快步返回路中央,打了女司机十数个耳光,红衣女子随后赶来用手中的皮包不停击打对方头部,还将其按倒在车辆引擎盖上殴打。而前面不远处就是斑马线。

    通报称,当日下午15时42分许,周女士驾车行驶到萧然东路与文化路十字路口附近时,李某某和母亲突然不走斑马线违规横穿马路。周女士前面就是红灯,于是她放缓车速,并按喇叭提醒对方,从两人身边驶过后停车等红灯。可李某某母女却对她破口大骂,称周女士未给她们让行,周女士拉下车窗回了几句。

    随后,李某某上前一边骂一边拍打周女士的车窗,后来还在周女士汽车的前保险杠处踢了几脚,周女士随即报警。见两人准备离开,周女士便下车叫住对方,称已经报警,对方不能离开。李某某闻言转身冲了过来殴打周女士,很快,李某某的母亲也加入进来,抡起手上的皮包击打周女士脸部。

    “我弱我有理”似乎成了某些人为自己错误行为开脱的第一借口。

    这个事件中,李某某母女以为“礼让行人”的意思是只要我在路上走,我就是行人,车辆就必须让我先走。

    然而,礼让行人,是一种礼貌、客气、尊重,比如双方见面点头致意、握手、问好,讲究的是互敬互爱,互相成全。马路上熙来攘往,但首先各有各的道儿,车辆如果要上人行道,那就是借了人行道的地儿,你得客气点儿;行人如果上了机动车道,那就是机动车的地儿,你也得客气点儿;行人既要走、车辆也要过的地儿,谁先过?机动车你一脚油门行人撒脚丫也追不上,遇到刮风下雨难受的天儿,行人也比车里的焦急地多,所以轻重缓急、将心比心,这个礼让行人的规则确实无比的暖心和合理。司机一脚刹车,看着行人在车前走过,“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自我感觉素质不错;行人不再见缝插针,车流穿行,这种被尊重和关心的感觉暖洋洋的。双方都开心顺畅,也就皆大欢喜。

    然而,礼让更得讲道理,不是不分场合、地点都必须礼让,那是道德绑架,更是法盲的认识。礼让的前提是没有红绿灯指示的斑马线或路口,你看,哪一条宣传标语口号说,行人可以满大街串,机动车随时随地给行人方便的?!

    李某某母女,显然没有搞明白这个规矩,她们觉得马路就如同菜市场或者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儿,随便走到哪里,车都得给我让路,为什么呢?我是行人啊!我是弱势群体啊!你不让着我你就不对!

    有这种想法的,这是病,得治。

    怎么治呢?还是得有法必依。所以,首先行政拘留。

    也是今天,看到另一个有关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案例,案例的意义在于告诉大家行人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广东省中山市一位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日前,该行人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行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通法规并不是只给驾驶员制定的,不是只需要驾驶员去遵守的,而是每一位在道路上通行的个体都必须去维护、去遵循的普适法规。

    为了建立健康、有序、和谐的社会秩序,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是一种必然。我们每个人身在其中,既受到制约,更受到保护。漠视规则,破坏规则,必将侵犯这种平衡,结局是害人害己。

    李某某母女被带至公安机关之后,首先是狡辩,称对方先动手,看到视频后见无法抵赖,就又为自己找借口:家里孩子病了,所以火气大。这依然还是“我弱我有理”群体的典型心态,遇到事情首先不会反思,而是第一时间推卸,把责任能够推到对方最好,反正各长一张嘴,你说东我说西,死不承认;看到事态不好,谎言被揭穿,便开始博同情,抹眼泪,诉说苦大仇深,总之,和我这么一个惨到极致的人一般见识,是对方没有同情心,那还是她不对、我有理……

    无论什么时候,有“我弱我有理”心态的人,不会是成功者,而只能是所谓的loser。你认为自己是什么,你就会是什么。这种消极的负面的心理暗示,决定了一个人对生活、对生命的态度也必然是消极的、负面的。

    记得看过一个故事,在家暴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个女人,几次婚姻均因被家暴而破裂,似乎她身上被播下了被虐的诅咒,然而,她明明在每次择偶的时候都为自己选择了貌似老实本分听话的丈夫啊,为什么依然摆脱不了宿命的安排呢?

    她的一任丈夫这样叙述他们的婚姻:每逢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分歧,引发争执的时候,这位妻子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向丈夫挑衅:你打我啊,你不打我就如何如何,你打我试试啊!

    结果在周而复始的争吵和刺激下,老实憨厚的丈夫终于抬起了手。

    之后,就是这位妻子再一次哭诉:我怎么命这么苦啊,怎么又遇到这么残暴的丈夫啊!

    看看,不断的心理暗示终于得到印证,不是别人,而正是她自己,亲手为自己播下不幸的种子,并不断的灌溉、培育直至成功的摧毁了她的又一段生活。

    内心的力量是强大的。向下,是悲剧,向上,是喜剧。而人生往往是悲喜剧,向上与向下的撕扯角逐,才是真相。

    人,没有谁生来比谁高贵,而要活出尊严和希望,你更需要的是内心向上的力量。

    内心的力量向上,可以让一颗千年莲子,冲破坚硬的壁垒,挣脱深陷的泥淖,最终开出高贵的花朵。

    愿我们的内心拥有更多向上的力量,赢得这场自我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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