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这个城市里的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了,街道也安静下来。
苏小妹一个人还在街上飘荡,她只是肚子饿得睡不着觉,出来觅食。
可是很多店铺都已经关了,毕竟他们知道钱是永远赚不完的。
苏小妹看到不远处有一家店铺的灯还昏昏沉沉的亮着,带着些许兴奋,一路小跑到了店里。
一位老人,花白的头发,笑脸相迎,问:“小姑娘,你吃点什么?”
“都行,只要能吃就行。”苏小妹看到是一位老人,不忍心让他太辛苦,只提出了容易满足的最低要求。
“那来碗馄钝吧。”
“好啊,谢谢您。”
老人毕竟年事已高,手脚有些慢了。可苏小妹静静得看着老人家包着馄钝,没有打扰。想到原来在家的时候,吃碗馄钝,绝非难事。
可是谁叫自己爸妈都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一人偏偏落了单,苏小妹从八岁开始就觉得这个世界就是冷漠无情。
这时,莫一凡,穿着西装,坐到了苏小妹的对面。一把扯下领带,随意得卷了几下,塞进了他手里的棕褐色公文包里。他重重的吐了一口气,有一种终于能痛快呼吸的欢畅感。
苏小妹看到这位男士白色衬衣领口处的一枚口红印,皱了皱眉。
这个微小的细节被坐在对面的莫一凡捕捉到了,突然从座位上弹跳起来,说:“不好意思,这里有人吗?”
“哦,当然,你没感觉你压着它了吗?”
莫一凡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怖故事吓得半张着嘴,无解得盯着苏小妹。而苏小妹一副认真脸盯着他,还顺便挑了一下眉毛。
这时,老人手里端着两碗馄钝,一碗放到莫一凡的面前,另一碗放到苏小妹面前。莫一凡站着问老人:“老板,我还没有说我要吃什么呢。”
老人说:“只有馄钝了,你吃吗?”
莫一凡说:“我不爱吃馄钝。”
苏小妹说:“人生已经这么难了,能不能不要这么龟毛。”
莫一凡说:“哦,那给我来碗馄钝汤吧。”
老人说:“我开了一辈子的店,第一次有人要馄钝汤的。”
莫一凡说:“我会按原价付的,我只是不爱吃一切带馅的东西,什么包子,饺子都不爱吃。”
苏小妹瞥了莫一凡一眼,问老人:“您怎么这么晚还不休息啊?”
老人说:“年纪大了,觉少。主要这个店是老伴儿一生的心血,可是啊,不在了。可是我还在啊,可是啊,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可是啊,哎。”
从那一天开始,莫一凡和苏小妹每天晚上都来吃宵夜。
店里还剩下什么就吃什么,就像自己在家的时候一样。有时候是皮蛋瘦肉粥,有时候是汤面,还有时候是馄钝,莫一凡还是会只喝馄钝汤。
时间一直是凌晨两点,分秒不差。
不过莫一凡领口上的那个口红印也一直都在,不过颜色有些许的差别,有时候颜色浓烈,有时候清新淡雅,但是毫无规律可循。
终于有一天,苏小妹想在当天如约而至的凌晨两点的时候想和莫一凡问个究竟,不为什么,就是那蠢蠢欲动的好奇心。
从来不爱化妆的苏小妹,这天涂了口红,是姨妈色,因为大姨妈来了,如此应景。
又是一个凌晨两点,苏小妹走到店门口,却发现关了。
莫一凡也没有来。
大姨妈就来了一天也走了。
心情不好,是女人最大的天敌。
苏小妹每天凌晨两点都会来这家店门口看一眼,每当看到那盏昏昏沉沉的灯依旧灭着的时候,她只能垂头丧气的回去了。
苏小妹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本来想得是混得不好就不回家了,还不是因为丢脸吗?原来就是混得不好才要回家的,因为她已经交不起房租了。
凌晨两点吃得那顿,苏小妹吃得不是宵夜,是一天里吃得唯一的一顿饭,所以她很瘦,也没钱买化妆品,那管姨妈红,还是莫一凡给她的,她会永远记得,莫一凡喝汤的时候还翘着兰花指。
她提着行李箱,不重,因为里面空空的,没什么东西需要带走,确实也没什么东西。就像当时来的时候,可那个时候还有一颗勇气,而现在全都泄了气。
她想,最后一次来这家店了,只是想拍一张照,让自己留个念想。手里攥着屏幕早已碎了的苹果4,听说好像快要淘汰了。
刚下过雨,现在已经停了,行李箱的轮子和地砖碰触发出咯咯哒哒的声音。
已经离那家店铺有些近了,看到了那盏昏昏沉沉的灯亮着,好像看到了希望。
行李咯咯哒哒的频率变得急促起来,苏小妹小跑着,气喘吁吁。
店里已经换了陈设,老人的影子一点也没有留下,他不在了,去到另一个世界,找他老伴儿去了,这样生死相依的爱情,在这个世界已经不多了。
店里有一个人,在角落里看书,并没有要等谁来的样子,可是也没有打算关店。
“莫一凡?”苏小妹带着所有的惊讶喊出了声。
“来来来,进来。”莫一凡看见是苏小妹,很热情的招呼着,像是这里的老板。
苏小妹提着行李坐在了老位置,呼吸里的味道既熟悉又陌生。
莫一凡先给苏小妹端来一杯水,里面专门加了一片柠檬。
然后问“你想吃什么?”
苏小妹说:“我来这里,从来都是有什么吃什么的。”
“现在变成了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说吧,你想吃什么?”
“你为什么在这里?”苏小妹并没有直接回答吃什么的问题。
“现在这个店是我的了。”
苏小妹看了看莫一凡的领口,虽然依旧是白衬衫,可那枚口红印确实不在了。
“可我真得不知道应该吃什么?”
“好吧,那就来碗汤圆吧。”
“好。”苏小妹对于莫一凡帮她做出了选择,十分感激。
莫一凡走到了苏小妹的面前,把手里其中一碗放在苏小妹面前,另一碗汤圆汤放在苏小妹对面,自己坐下来。
“咚。”莫一凡伸了一下腿,不小心踢到了苏小妹的行李箱。
“你要走了吗?”
“对啊,回家。”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那是为什么?”
“混不下去了,没钱租房子,没有工作,什么都没有。”
“哦,那你给我打工吧,包吃包住。”
“好。”什么都没有的苏小妹,好像在重新遇到莫一凡的时候又什么都有了。
吃饭,睡觉,人生最大的两件事,解决了。
彻夜长淡过后,苏小妹知道了很多关于莫一凡的故事,包括那个唇印。
莫一凡原来是一名化妆品销售员,来光顾的百分之九十都是女性,所以为了和他们成为“姐妹”,练就了兰花指,说话阴阳怪气的,厮混在一帮女人之中。宿醉之后,总有一个女人会借莫一凡的肩膀哭诉,莫一凡不能礼貌得推开,也没有理由推开。
其实领口上除了口红印还有眼泪和鼻涕,但是眼泪和鼻涕风干了,只剩下口红印。
莫一凡作为一名七尺男儿,其实内心极其挣扎,他也想像个男人样活着,可是被现实逼成了一个为女性服务,翘着兰花指的小男人。所以就在酒局过后,他会选择在街上游荡,在这家店里随便吃点什么,因为在这里的时候呼吸最畅快。
莫一凡手里攒了一些钱,把这个店盘了下来。
他的兰花指和口红印都是假的,不过不爱吃带馅的东西倒是真的。
他还在第一次见到苏小妹的时候,就想撩她,所以他坐到了苏小妹的对面。
可是他感觉到了她讨厌自己的兰花指和口红印,暗下决心。
所以每一个凌晨两点,莫一凡可以在这里和苏小妹见面,直到后来,自己变成了这家店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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