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在为千古难题——婆媳关系,而犯愁的时候,藏族同胞却早已经有了他们独特的合解之法。虽然只有一招,但是却是最最最实用的。
藏族因为其独特的地理环境以及人文风俗,与汉族和其它民族的文化总是相差很多。虽然随着时光的流逝,有些风俗已经与汉文化相融相和,但是那些蕴深厚的古老婚俗仍情趣盎然。
婆媳关系真的很难解决吗?
藏人婚姻制度中一般都是老大当家,其余无论男女都要出嫁或上门。没有“留男不留女”之风俗。这种婚姻制度表现了男女平等,生男生女同样传家继业。
家庭子女中的老大,无论是男是女,他(她)就有继承家业、赡养老人之权利和义务。在一些地方则是由最年长的男子当家,其余弟妹到结婚年龄时,男者上门女者出嫁,还可以出家为僧尼。也有终身不婚,在家当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他们在家庭不仅不受歧视,还有不少成为家庭的当家者,一家之主。侄儿侄女们对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的尊敬和爱戴程度往往超过亲生父母。因为他们终身不结婚,没有子女,但他们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整个家庭,时时处处都为整个家庭的和睦团结、兴旺发达着想,因而受到全家老少的尊敬爱戴。
这只是一般而言,实际上也有非长子当家的事情,那一般是由父母做出决定或是长子自愿外出,以及弟妹中能力较弱者,有时父母担心其外出会受人欺负而留在家中等等。
上门女婿不受社会歧视,上门与出嫁,在藏族人婚姻中是同一个道理。男方到女方家上门,就意味着他成了整个家庭的一家之主,无论对内对外,他就成了家庭的代表。因此,当一家庭中两姊妹到婚龄时,当哥哥的有时主动提出留妹妹在家招夫,他到别人家做入赘女婿。父母也愿意这样做。因为在藏族人眼里,男到女家比女嫁男方要强得多,不受欺负和避免婆媳不和之担忧。
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真的存在吗?
历史上,迪庆藏族的婚姻形式有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和一妻多夫三种形式。
一夫多妻限于历史上的上层阶级内,但和汉族的娶妻纳妾不同,一个男子以姊妹两人为妻,婚礼中明媒正娶1人,其他姊妹则与姐夫(或妹夫)同居为妻。几个妻子无尊卑之分,能和睦相处。
一妻多夫是藏族广大平民百姓中最典型的婚姻形式。
1949年前广泛存在条件下,男子多入寺为僧或在外奔走,女子在家中操持家业。若一家有几个兄弟,就只为长兄举行婚礼。婚礼后,主妇在自己成婚时的房屋中,可轮流与其他几个弟兄之间。一般不会冲突,因为常有在外的,或者是“弟娶寡嫂”。即使同时在时在家,也不会互相冲突仇视。
随着时代的进步,1949年后一夫一妻逐渐取代了上述两种婚姻形式。但长女留家的习俗一直不变,妇女在家中操劳的程度、主持家业的地位根深蒂固。其余兄弟姊妹或出家、或入、或入寺,也有姊妹留做家庭尼姑的。
为什么会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
藏族的一夫多妻不分妻、妾,诸妻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姐妹们的共夫女婿,成为家庭的支柱。他对外代表这个家庭,对内有决策家中大事之权力。他对诸妻的家庭生活、劳务安排、穿着装饰,特别是性生活等必须一视同待,才能使诸妻和睦、子女团结、家庭幸福。
兄弟共妻的原因与姊妹共夫一样,此外还有几弟兄在一起有利于该家庭社会势力的扩大和门第不衰;最常见的是弟兄中较得力的一人留在家里维持家业和赡养父母老人,其余担负差役、出门做生意、打猎、放牧和做其他事,其所获的钱财归家中大家共有。
兄弟共妻家庭,都是由其中一个人,一般是由长兄迎亲,婚后弟弟与之共妻,共妻之事一般婚前已给女方讲清,也有后来妻与弟同居造成共妻事实后被家庭和社会承认。但不管如何,对外只有迎娶者才作为正式的丈夫出现,其他兄弟都被称是“朋嘉”,意为附加的。妻子所生子女,不管与谁所生,都称迎娶者为父亲,叫其余的兄弟为叔叔。
一妻多夫的家庭,妻子在这个家庭中占主要地位。她除了搞好婆媳关系外,更主要是处好与诸夫间的关系。社会对媳妇的看法主要是视其对诸夫的穿着、饮食、性生活、尊重等方面处理是否得当,能否一视同待。
藏民族是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民族,其独特的风俗文化和宗教信仰以及所处的自然环境等,令无数人神往。对任何一个民族而言,恋爱、婚姻、家庭问题都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民族不同,地理环境不同,风俗不同,我们肯定会对相同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发表意见之前,尊重民族文化却是我们最应当记得的前提。
资料源自(藏族文化常识3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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