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薛兆丰北大经济学课程笔记
身处规则中的你,真的不需要了解一下规则的运行和制定吗?

身处规则中的你,真的不需要了解一下规则的运行和制定吗?

作者: 一个心理咨询师 | 来源:发表于2019-05-06 10:56 被阅读2次

    不同规则下人们的行为方式

    前文讲到了汉德公式,越是容易避免意外的人,所要负担的责任也就越大。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在他的作品《法律与秩序》里,举过一个例子,说不同责任规则会使当事人,采取不一样的行为,如果能事先知道这些行为,就可以更好地设计规则。

    比如路上有一辆汽车,一辆坦克车,走在路上难免冲撞,那么为了减少冲撞后的损失,应该怎样设计交通规则呢?首先我们为了方便讨论,假设二者相撞后,只有汽车受损,坦克完好。

    为了避免碰撞,二者都可以采取两种措施:第一,增加预防性的投资,比如给汽车装上挡泥板、防撞条、报警装置靠近坦克会响等,这叫预防措施;第二,二者司机行驶中遵守交通规则,付出相应的注意力。那么不同规则下,二者行为有什么影响呢?

    情况1:坦克不承担责任。1那一栏,规则规定,无论何时二者相撞,坦克司机都不需要负责。这种情形下,坦克司机既不付出注意力,也不做任何防范,所有责任都是汽车的。

    所以汽车会做防御措施,他支付的防御措施到什么程度为止呢?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为止,也就是车值多少钱,他就做多少防御措施。

    情况2:坦克承担严格责任。2那一栏,正好相反,规则规定,无论何时二者相撞,坦克负有严格责任,跟1栏刚好相反,答案是“是、是、否、否”。

    情况3:坦克承担疏忽责任。3那一栏,规则规定坦克只需要负疏忽责任,就是坦克司机只要能付出注意力,遵守交通规则就行,坦克司机不会投资任何防范措施。与此相对,汽车要投资防御措施,还要付出注意力。

    情况4:坦克承担严格责任+疏忽责任。4那一栏更复杂,一旦相撞,坦克负全责。汽车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负连带责任,不需要投资防范措施。

    四种不同交规,会产生四种不同行为规则,交通规则本身相当精准地支配人们的行为。我们应该用那种规则呢?看具体情境,那个规则使整个社会为了避免意外付出的成本最低,就用那个。经济学一大作用就是,通过分析,给决策者提供可行性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除了对当事人的责任分摊是以尽量低的成本避免意外的一个方法外,政府还可以选择事前或事后监督,也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二者有什么不同呢?

    事前监管就是交易开始前监管,必须有预见性、标准一致、适用所有参与者,且可执行。比如药店、屠宰场、头盔、儿童用品等。这个成本较高,每个参与者,每种商品,甚至每个商品都参与。

    事后监管要求存在伤害证据,证明伤害和行为人之间的因果关系,且是偶发的,不涉及所有参与者。比如欺诈案件,出了事之后再去监管,追究责任。这种事数量比事前监管多了,所以更便宜。当然也有二者混合使用的,比如交通规则、医疗事故等。

    在选择事前监管还是事后监管时,一个重要标准是谁获得的信息更全面。如果监管者事前对情况了如指掌,知道药物怎样安全,房子怎么建,餐厅怎么服务,就事前监管。如果只有当事人知道是否受骗,有切中要害的证据,那就事后监管。

    问题:请举一个管制不当的例子,本应事前管制的,现在是事后管制;或本应事后管制的,现在事前管制。举例说明原因。

    风刮起了塑料雨布,之后下雨了,让雨布下的玉米被雨淋湿了。本应该事前想到,现在由于事前没想到,只能事后承担责任。

    再比如未婚先孕,本来应该准备避孕措施(事前监管),没有就导致了糟糕的后果,变成了事后监管。

    监管也要引入竞争格局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提高政府监管效率呢?经常想到的是强制披露令,政府要求厂商把产品所有副作用清楚列明,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自己决定。这个办法好不好?

    首先大家认为这个办法,挺适合解决目前复杂社会的复杂决策的。产品不同、消费者不同、偏好不同,每个人根据自己情况决定,不一刀切,挺好。

    其次符合自由经济的理念。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福利负责,熬夜会不会伤身体?会,但有人喜欢,有人选择,自己对自己负责。

    有些药物刚研制出来,没有周全测试,但病人喜欢冒险或根本等不及,要先试试。政府也喜欢,简单,不要多少执法和立法的成本。可为什么会失败呢?

    纸上谈兵容易,但真正实施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很多问题。第一很多人对文字、数字不敏感,大量专业术语和剂量数字,人就搞不清楚了;第二信息负担过重,厚厚的说明书,看不过来;第三决策厌恶症,面临一两个决策,会想想,50、100个决策直接放弃了。

    有本说叫《你不想知道这么多:强制披露政策的失败》详细列举了许多强制令失败的例子。比如安装音乐软件,需要同意电子协议,但从没有人详细看过,因为它用8号字打到A4纸上,有30页。

    披露信息过度,还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误导作用,比如药品要求明确副作用,当人们看到这些,反而更相信这些药品的作用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不是让每个人都变成专家,只能通过分工、交易的办法,让专家提供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权衡服务才能解决问题。

    垄断性的、独此一家的监管机构,很难完成在信息高度复杂的社会中,为广大情况不同的消费者做正确决定的任务。如何解决呢?

    为监管引入竞争,不同的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标准、不同风格、不同偏好给出认证,消费者不需要知道具体知识,只要选择不同品牌就可以,让监管形成竞争趋势。

    问题:弗里德曼在很多年前,建议由不同医院发放职业认证,有的高点,有的低点,有的保守,有的激进,让不同认证展开竞争,你认为可行吗?为什么?

    可行,医疗服务是非常精巧、微妙的,不仅有高度的科学性,也带艺术性,需要注意轻重缓急、因人而异的一门手艺。庞大的市场,不可能有统一、理想的标准,更不可能亘古不变。

    即使在统一发证时,不同医院依然存在品牌之争,有不同品质、不同特长、不同品牌。所以让不同标准竞争,可能是促进整个行业质量持续提高最好的方法。

    谢谢欣赏,个人能力有限,欢迎留言评论。观点来自《薛兆丰的经济学课》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身处规则中的你,真的不需要了解一下规则的运行和制定吗?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onvho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