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上班的时候,遇到了一位不认识的熟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我根本不认识他。但是他和我说的三件事中,有两件事是我知道的,而且印象深刻。
一件事是,他说中考那年,我们曾经在县城荷花湾旅馆的通铺上住过。
那是我很难忘的事。那年我们这些在乡镇初中毕业的学生,到县城参加中考,就要住两块钱一晚的通铺旅馆。忘了是十个人还是八个人,反正说话说到很晚,尽管不是同一个学校来的,仍然说的热火朝天。
关键是他提到了那个很胖但是很善心的老板娘,不忍看我们吃凉馒头,给我们把馒头热了,还熬了粥拿了咸菜免费给我们吃。有好几个同学多年之后还到她那里看看,在她那已经装修成标准间的快捷酒店住一晚,和那老板娘聊一会。
他一提这件事,我突然感到很亲切了。
他说的第二件事是我参加工作以后,有一天摩托车胎在街上放炮了,到他的维修部修好的,当时他还没收我钱。
这件事我很记得,不过没收钱我记不得了。那是我结婚的头几天发生的事。我在县城结婚,家里人帮不上忙,一切都要自己张罗,忙的焦头烂额。有一天,我借了同事一辆摩托车去买东西。结果因为路上走神,和另一辆摩托车相撞,人没事,摩托车却给改了面目。
最后协商,自己修自己的。没办法,我找了一家维修点,忙活了一个下午才修好。因那事还和那个没过门的媳妇闹了好几天别扭。
第三件事我却真的记不得了。他说2000年夏天的时候,我和一个女的在他的饭馆吃饭,点了两个菜,他又给我们赠了一个菜。最后喝酒到很晚,那个女的喝多了,是我背着那个女的走的。
驴唇不对马嘴,根本没有的事,我从来都不和女的单独去喝酒,包括我老婆。
本来我是想请他在北京吃顿饭的,结果让他云山雾罩搞得我没了心情。
临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他这次来北京是给孩子上学找关系。还说他现在开的饭店就在新县城实验小学的对门,名字叫漫天妖。让我回去的时候无论如何去他那里坐坐。
我说好吧。
可是我想了一整天都没想起他是谁!
是我的脑子坏了还是遇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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