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crealling
辱母案:既有转机,何必唏嘘昨天起,朋友圈就被“辱母案”霸屏了,大家都在讨论着“于欢受到了不公正的司法审判”,很奇怪的是,我极少看到学法学同学转发这些文章链接,这并非是我们冷漠不关心,而是在最终审判没有敲定之前,一切都有转机。所以,也希望大众明白,你们对案件审判的指责,和对司法公正的唏嘘感叹,都为时尚早。
更多讨论者被道德观念左右了价值评判,加之代入感强烈,于是大家站队支持于欢保护母亲的行为。从情理上而言,这样的价值评判并没有错误,没有谁会看着自己的家人被凌辱而无动于衷,更何况是母亲这样重要的人物。相反,从法理上来说,这起案件需要讨论的细节太多太多。
众所周知的案情简单来说是这样的:于欢22岁,母亲经营汽车刹车片工作,过去因为资金问题向高利贷借款,利息为10%,后陆续偿还几百万,剩下的几十万无力偿还,于是发生了被侮辱事件。警方接警出现场,只留下“讨债可以,打人不行”一句话后离开,于欢愤怒不已于是用刀刺死了侮辱母亲的人,重伤两人,轻伤一人。死者被刺后并未立即死亡而是驾车前往医院治疗,然而他并未就近选择救护医院,而在驾车兜转的过程中流血过多死亡。
法院一审判决于欢故意杀人罪成立,后于欢不服提起上诉。
辱母案:既有转机,何必唏嘘就目前来说,法律最大争议点在于他的行为到底属于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法院判决的故意杀人确实难以服众,因为于欢起初是没有杀人的故意,而是在执法人员无法保护自己家人受到迫害后作出的一种受本能趋势的动作回应,法律上来说这样的避免他人继续受到侵害的行为能够被认定为防卫。
再有,于欢的刺伤是否直接导致死者死亡?支持于欢的人大部分是这么想的:如果死者选择就近医院治疗,就不会失血过多而亡,所以死者自己耽误了就医导致了最终的死亡。这样的想法没问题,但是请把这样的思维时间轴往前调整:死者如果不受伤,如果不被捅到要害部位,如果不流血,也许他的神智会很清醒,他能准确找到医院的位置,甚至他再绕更远的路,都没问题,可是无疑,于欢的刺伤是死者死亡的导火索。
最后,通过大家坚持不懈的人肉,死者的社会地位、工作性质以及背景故事也让更多的人为于欢“为民除害”的行为叫好——死者曾经驾车肇事导致一个10多岁的小女孩死亡,并且当时没有被判承担刑事责任。逃脱了法律制裁的恶徒,似乎只有以暴制暴最解气,可是法律的出现,也是为了杜绝以暴制暴的发生。所以即便舆论的号召再强烈,法律依旧铁面无私。
看见网络的讨论,不难理解,许多网民都把自己代入了“于欢”的角色,但是请问自己2个问题:
1.你真的会去借高利贷吗?
2.你知道追债的人要来了还会坐着傻等?
不管是借高利贷还是发放高利贷,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甚至保护的民间借贷行为。高利贷的钱借来容易快捷,但是高利息高风险也是显而易见,银行借贷着实慢了但是安全,在尝试高危行为的时候,是否应该更审慎?那是必须的,就算不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人,我想有责任心的人不管在对待家庭还是资金借贷方面,都会三思而后行;有责任心的人在事态恶化之前,也会想尽办法弥补自己捅出的篓子。
辱母案:既有转机,何必唏嘘当然,警察的不作为确实令人发指,我们暂时还无从得知这些出警的警察是否为编制内人员。
如果是,为什么不阻止?也许他会狡辩“我们没有执法依据,他们也没伤人”,伤人的方式万千种,难道必须用流血来定义?如今犯罪方式多元,不法分子猖獗,用传统的执法理念根本难找到对方的漏洞,尤其是像高利贷这种“老江湖”,已经把握准了犯罪的程度,绝不会让自己的行为越线,但也不会放过欠债不还的人。难不成,进入体制仅靠一次考试就行?那未免也太掉以轻心了。
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警方会用没有基本法律素养的人来充当执法人员?这种情况在城管暴力执法中也是因素之一。很多执法人员不经培训上岗,不具备合理的执法权,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同时,也影响了社会和谐。官方如若真用“没人用”来搪塞,那就愧对于身经百战数次,试图考起人民警察而又名落孙山的热血分子了。
我能理解大家对审判的愤慨,却无法理解大家对司法公正的绝望。如今,最高院和检察院已经委派专业人员介入案件的二审阶段准备过程,此案的结果也依旧是未知数,那为什么还要抱怨法律“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太坏”呢?
要知道,司法改革已经推动社会的车轮前进了很久,司法自己也在成长。试想,过去的刑讯逼供,让多少“聂树斌”含冤而死,如今司法公正透明,终审之前尚存力挽狂澜的可能。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时代的进步为司法改革提供了更多的思考,因为有了媒体融合,更多人知道了案件的详情和审判的过程,更多人愿意主动关注并参与到事件讨论中,不管观点是理智还是感性,总归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活动空间。我们看到推动法治社会的全面建成,不仅政府和司法系统以及法律人士在努力,国民也参与其中,只是我们需要培养国民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习惯。这样,社会的秩序才能更好的维持,人民才会在不法侵害面前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毕竟,没有什么保护是面面俱到,包括你的父母也无法保护你一辈子,所以我们才需要学会独立,学会保护自己。
司法改革的步伐慢了点,但是那是情理之中的事。我们没法要求法律完善工作一蹴而就,满足社会进程的方方面面,如果真的希望如此,那就和小时候你妈要你全考满分的要求一样荒谬了。社会在日新月异的变化,所以法律也是动态化的。司法改革总是和司法实践相辅相成,民众的意见建议弥足珍贵,这会给立法者更多的参考,使法律更好地服务于人。法律被我们创造,亦被我们使用,如何驾驭好法律和道德,这是永远要面对的难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