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鲁迅在我们的印象中是这样的:民族脊梁、文化旗手、锋利匕首、杂文高手。读了张宏杰的《鲁迅的收入与生活》一文,发现鲁迅的许多真实面貌都被选择性忽略掉。
一、出名不怕晚。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发表时已经37岁。这对于有志于写作,担心自己年龄大的朋友是一个好的参照。当时他正在北洋政府的教育部当官(相当于现在处级领导干部),受朋友邀约写了一篇文章,没想到一炮而红。他的写作生涯只有短短的18年,作品却深深影响了几代人,在现代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页。他最初的文学之路与钱无关,纯粹受朋友鼓动,后来的写作与钱有关,因为稿费、版税是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这样说丝毫不会影响鲁迅的伟大,只会凸显他的真实)。
二、从体制内到体制外。鲁迅不像郭沫若、渡边淳一、余华等人弃医直接从文,而是先弃医从政,再弃官从文。在其做京官的十几年里,工资优厚,是普通市民的数十甚至上百倍,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人,恐怕他当时压根也想不到有天会以写作为生。之所以放弃铁饭碗有两个原因:一是升迁无望。其偏激苛刻的性格让他与同事、上级很难处好关系。文如其人,我们从他的杂文里能够强烈感受到这种风格。二是拖欠工资。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这点是最要命的,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成年人的不易难以言说。为养家糊口,他只能去大学里打工挣外快,没想到因此发现自己的文学天赋(得亏北洋政府欠薪成老赖,要不然中国文学史就会少一位大师)。
三、师生恋。与许广平相差十七岁,典型的“老少配”。已婚的政府官员兼职教员和他的学生走到一起,在当时可谓离经叛道、惊世骇俗(想想当年的“翁帆恋”也是轰动一时,记得当时舍友告诉我这件事时我还不信,一个二十八,一个八十二,怎么可能?后来专程去网吧,上网一看竟然是真事)。敢爱敢恨的迅哥儿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人生也是豁出去啦!后来他结束“北漂”,南下去厦门大学、中山大学任教,也与这段风波有一定关系。
四、斜杠青年。艺术都是相通的。鲁迅不仅能写会画,还是专业设计师。他出版的很多书的封面都是自己设计的。最有名的要算北京大学校徽。他对碑帖、木版画都有很深的研究和艺术鉴赏力,书法也很有功底。他曾任教的厦门大学就是以他的字体为校名题字。为了不被奸商算计,他还自己开出版社,编辑、校对、印刷一条龙自己全包。
五、无长篇。长期以来人们诟病鲁迅不会写长篇,还说要不然就能得诺贝尔奖。其实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需求引导创作,当年上海滩的报刊杂志拒收长篇小说,喜好“短平快”,长了没人看,字数都限定在五千以内。作为以码字为生的人,只能投其所好,放弃长篇创作。可见经济基础对于潜心创作有多重要。
鲁迅是人不是神,他有那个时代普通人面临的所有难处,也有自己的困惑和无奈。只有走近他理解他,才能读懂他钦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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