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足~~
“性善论”与“性恶论”只在统计学上有些意义
“性善论”与“性恶论”在统计学上、在理论研究上可能有那么些意义,但是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对于我们每天的实践活动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为什么?
人是复杂的集合,在不同事上立场不同,表现就不同。
如果,今天这件事和他无关,那么他就能够相对客观,并且能够遵循一定的社会道德秩序;
如果,明天的事和他有那么一丝关联,那么出于个人“利害”的考虑,他的行为可能就会与“保持客观”产生一定的偏差。
不要说这是“利害说”“利益说”,因为生物都是“趋利避害”的,能够看透一切并且采取绝对客观行动的人,只有传说中的“圣人”了,而我们都不是“圣人”,顶多算是向“圣人”学习趋近中。
总结一下,这种“性恶论”“性善论”的论调,既“绝对”又“具体”,那一般就不可能是正确的;
什么是“绝对”?把人性这么复杂的事归于“性善”“性恶”本身就是草率的;
什么是“具体”?人性到了分“善”“恶”的阶段,那就已经很具体了,这么具体的话,你再说“善恶”、只将之分为“善恶”(只是这样分成两个),且不说“性善论”对还是“性恶论”对,就是把“性善论”和“性恶论”加到一起,都不足以概括我们的“本性”。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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