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老公不能回家,发来一个情况说明:一对儿男女跳河殉情了。他要不停向港区汇报情况。
这对儿男女十多岁,刚成人,因为家长反对未婚同居,就双双跳河自尽了。尸体打捞上来时,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双方父母会不会后悔?
我闺蜜的姐姐十多岁时,和男朋友正在一起做那事被妈妈发现了,做妈的不可能支持,就狠狠批评了一顿,结果这姐姐转眼就喝了一瓶农药,死了。
闺蜜的妈妈悔不当初。
轮到我闺蜜成人后,无论她是谈恋爱还是远嫁他乡,妈妈一律沉默。
做母亲的心里清楚,有个赖孩子守着也总比没有强,况且已经含辛茹苦养了十多年。
如今法律规定结婚年龄是男二十二女二十,但是现实中有很多农村孩子十多岁就下学结婚了,放在古代,十多岁结婚太正常了,苏轼苏大诗人娶的第一任妻子王弗十六岁,第三个是十二岁就跟着他的侍妾王朝云。
女孩子十多岁时已经具备了生育能力,特别是有的孩子早熟,早早体验了男女欢爱,禁果的甜蜜远远胜于酸涩,只要尝了,终身难忘。过来人应该知道,和谐的性生活对于饮食男女多么重要。
棒打鸳鸯的事还是尽量不干,人世间劝赌不劝色的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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