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是东林书院号召书院相关人士要关心一切世事,两耳不闻窗外事,只局限于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而不是有重大教育意义的大事。
比如几年前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的江歌案。
看了今天微博里推送的江歌案中对当事人刘鑫的审判结果真是大快人心。——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很到位。只是,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一个女孩风华正茂的生命,也修补不了一个失孤母亲破碎的心吧!毕竟,受害者母亲还要继续煎熬十几年到陈世峰从日本出狱回国与他继续对簿公堂。
而相对于金钱补偿,江歌妈妈最想追求的,也不过是判决书里所说的这些——“江歌的真诚无私值得褒扬、更值得得到法律救济;刘鑫的袖手旁观、事发后进一步刺激受害者家庭有违常理人情,应当被谴责、承担责任。”归根结底,求的只是一个公理道义,一个国家机关庄严宣判的,令人信服的是非对错。
很多人以为刘鑫至少应该被判二十年。毕竟明明是辅助杀人的帮凶,却还能在倒打恩人母亲一耙后逍遥于世间。这样的人,即使身份证上改过一万次名字和生日也逃不过法律的追究与惩罚,还有,世人的谴责与唾弃。
江歌妈妈江秋莲告诉记者,将把赔偿款捐给失学儿童,同时感谢网友对其的帮助和支持。她还表示,针对诋毁女儿名誉的人,接下来也将继续提起诉讼。大家认为捐款的意思是:不愿意用女儿的赔偿款来养老,这样只会让心疼女儿的她更加心痛。所以她要捐给社会上需要救助的人们,以此博爱人间。这应该才是她的初衷吧。
江歌母亲有这样一段话说得特别好,她说:如果这场官司打赢了,我教育孩子们不要做刘鑫那样的人;如果输了,我就教育他们不要做江歌那样的人。
也有人这样感慨:“一个既得利益者,对着为自己挡刀的救命恩人的母亲喊“你女儿命短”的时候,她们全家就都应该下地狱了!这样的判决远远算不上公正,毕竟这群狗杂碎只是赔钱只涉及民诉。而赚够了流量和噱头的刘鑫很可能换个号摇身一变成为网红。就像她曾经借什么冷眼萌叔之类的壳,一边骂江妈一边收打赏一样。
但是法律也只能做到这些。所以,这个结果怎么可能做到劝诫大家不做刘鑫呢?”
在我看来,做不做刘鑫还得看一个人的本质是否存有基本的良知?还是和刘鑫一样,骨子里极度的伪善和自私让她为了所谓的自保就可以牺牲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
一个人的品质,娘胎里自带的天性和后天的教育环境都很重要。
而官司无论输赢,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与良知绝不止步于法律。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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